第四十七回 双白谜案(2 / 2)
陈奇峰笑道:“我这本事也不咋地,咱们互相切磋!”一转身却不见了陈世良,过了一会儿,陈世良手里托着一个什么东西进了屋,向陈奇峰问道:“可是这个?”
只见他手掌心里有一只像苍蝇,却比苍蝇略大的蝇虫,遍体通红,已然死了,四脚朝天地躺在陈世良的手心里。
陈奇峰看了点头道:“对,就是这个!可别小瞧了它,要不是天冷,它也不至于死,不过也有可能是你平时喂玉花奴草药,这虫受不住。虻可不是蜂类,蜇了人就死,它能蛰好多次呢。这东西不好驯啊!它不像犬啊,鸟啊什么的,能明白主人的意思,这玩意一撒出去,要控制它往哪儿飞,还要叮对了,还要再飞回来,可不容易,所以一般是用来群攻的,这么单只用的少见,要么用的人不懂,要么便是有特殊的指引方法。你看它这么粗的口针,要叮上肯定很疼,可花玉奴一声没吭,要么是口针上有麻沸散一类的东西,要么它口针内的“醉九霄”瞬间就起了作用。哦……我好像有点儿想明白了:这人原本就是想要花玉奴的命,想让这虫把它叮死,只是你平时喂它的饵料里加了我们独门的“灵曲”,因此中和了毒性,这个虻虫吸了花玉奴的血,反而受不住药力死了,看来这个“醉九霄”的方子“毒”“迷”并重啊。”
“那这“醉九霄”也太霸道了,这灵虻的口针也就比一般的蚊虫粗大一点儿吧,就能把一只两岁口的大灵缇给迷倒?”苟平川好奇地问道。
“可能平时喂饲它的饵料就很特别,你看它是红色的,一般的虻虫是灰黑色……”,陈奇峰把那只小虫捏在指尖仔细端详着。
这时,花玉奴喉咙里“呼噜呼噜”响起痰声,再看那个小疱,不断从针孔冒出淡红色的液体,花玉奴也开始吐出痰一般的黏液,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花玉奴才渐渐清醒,只是还是站不起来。
“行了,去余毒还得三天,我开个方子,你给它配了敷吧,还得熬点儿汤剂。”陈奇峰一边说一边写方子。
“往日这些事都是二白做,都不用我吩咐,平时还嫌他俩聒噪,现在没了他们,家都不像个家的样子了……”陈世良坐在桌边看着花玉奴,辛酸地说道。
“这样也不是个事儿,明天我去明真那儿找俩小道士来,要不从观里杂役里挑两个好的……”陈奇峰见徒弟伤心,连忙说道。
陈世良叹了口气:“我想昨晚上写信的那个肯定是知道咱们父子相认了,好在他对我们并无恶意;可另一个知不知道呢?如果真是右相的人,那相爷一定会把我爹扣下,当作拿捏我的把柄。”
陈奇峰点头道:“我还是去一趟崇祯观,一是给你寻两个小厮,二是把这边的事告诉一下齐师兄,看他怎么说。他脑子最快,肯定有办法。”
苟平川看到陈世良一心挂念自己的安危,心中感动不已,想了想然后说道:“小厮么,相爷若知道这两个孩子死了,定会再派人过来。世良,可以拒绝一下,但不要坚辞,他要送就让他送,反正快走了,不要再横生枝节,先收下以后再想办法……我么,你不用担心,那崔百里还约我明天吃酒,正好跟他聊聊,看看到底什么意思。”
“兄弟,你可别小看崔百里,他虽然是个瘫子,但心智可不比齐师兄差。他可是冯公远的首徒,虽然后来给逐出了师门,但本事可没丢!别你没套出他的话儿来,再让他把你给套进去了。”陈奇峰听了心惊不已,连忙说道。
苟平川听了,狡黠地笑道:“嘿嘿,我也没啥可瞒他的,带月轩我刚进门打了没一会儿就给点了穴,啥都不知道;跟世良的事大不了就走明路,认个儿子怎么了?我当老子的跟儿子走,颐养天年行不行?”
“成!就是!咱他娘的也别整天缩头缩脑的,气急了我一把火把相……”陈奇峰就喜欢硬气,一听之下豪气冲天,陈世良连忙截住他的话头儿:“好了好了,天都快亮了,今天事儿不少,一会儿我还得进宫朝贺,当这么个小破官儿真是麻烦!”
苟平川听了笑着提醒道:“你们师徒俩还是得慎言,昨晚那高手没事回来逛逛再给听了去,弄不好就真麻烦了!”
师徒俩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一个把花玉奴放到榻上,一个按方找药,苟平川见他俩一模一样的神态表情,倒觉得他俩更像父子。
一时晨钟响起,陈世良换好昨晚内侍送来的官衣,收拾利落,辞了师父和爹,进宫朝贺并谢恩。陈奇峰也出门去往崇祯观,苟平川留下看家。
两人走了没多久,苟平川看花玉奴睡了,便自己切了一盘风干鸡、一盘卤豆腐,温了两壶酒,独自坐在桌前。
““陈榻听风待清客,泥炉观雪酒自醇。”,呵呵,听听老人家这两句诗怎么样?这是专门备了酒,等我这个酒友来吗?”一个尖细中透着快活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哈哈!老朝奉上元安康!还是老朝奉有福气,我原想着试试看,没想到还真把您给等来了,别说,您这诗听着就透着那么雅致!您找个懂诗的行家问问,兴许还能给您对个上下句儿,我一介莽夫,哪儿听得懂好坏?只知道您的诗必定句句都是好的!”苟平川听了倒也不吃惊,不知从哪里变出一只酒盏,摆在桌上,一边说,一边斟了一盏酒,笑盈盈地起了身。
“嘁!昨晚谁说我老人家文采一般来的?”,一个中等身材,后背微驼的老头儿一边嘟囔着,一边慢悠悠地从屋檐上飘落下来。这人干瘦干瘦的,干瘪的脸颊上皱纹堆垒,还有不少斑驳的老人斑,咧嘴笑时,嘴里还缺了几颗牙齿,剩下的也东倒西歪,摇摇欲坠的。稀疏的白发梳得一丝不乱,在头顶挽成个小纂儿,白色的长眉毛耷拉到眼角,就跟画里的老寿星一般。身上穿了件灰黑色的斗篷,不知是什么料子,只觉垂坠而不厚重,在阳光下闪现着柔和的光晕,上面还绣着大朵的暗花,显得华丽而不张扬;脚上穿了一双精致的便靴,连鞋边儿都纤尘不染,就像一双穿上从未落地的新鞋。若不是他从房上飘落下来的这个动作过于惊人,那这老头儿看起来倒很像一个出门赏雪的富家翁,只是手里缺一根拐杖而已。脚一落地,老头儿那一身精武利落瞬间消逝得无影无踪,转眼就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摇摇晃晃地走进屋里,身后却竟毫无印迹,早已走到门口迎他的苟平川笑道:“老朝奉您这是又回来了呢,还是压根儿就没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