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功夫小子》(2 / 2)
如果可以的话,林道秋倒是希望让古龙少喝点,不过这恐怕只能是他的奢望。
“你倒是还算有些自知之明。”
这算是古龙今天晚上第一次称赞林道秋,虽然也不算是什么好话。
“那是当然,古龙要过的是快意的人生,醇酒美人,一个都不能少,像我这样的俗人根本没办法领悟。”
“你说的不错,但可惜你不会喝酒,要不然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古龙说完,又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一饮而尽,他喝酒就跟普通人喝白开水一样,只知道大口干杯,从来都不喜欢小口浅尝。
“虽然我不是楚留香,也不是陆小凤,更不是嗜酒如命的李寻欢,但我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做很好的朋友。”
古龙摇了摇头,在他看来,不能陪他喝酒的人,无论说的多么天花乱坠都好,都不可能会成为他的朋友。
“我不急,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毕竟做朋友是一辈子的事,能和大名鼎鼎的古龙成为好朋友,还不是用喝酒办到的,这是不是很有意思吗?”
都不知道林道秋哪来的信心,对于他说的这些话,古龙只是一笑置之。
不过古龙觉得有一句话他说的很对,那就是做朋友是一辈子的事,而他最好的朋友,也只有倪匡一个人。
这场酒古龙喝得很不尽兴,本来他以为林道秋会因为抄了《流星蝴蝶剑》而心生愧疚,在酒桌上就会表现得很卖力。
但没想到林道秋从头到尾也不过才喝了五杯酒,搞得古龙喝完以后还要换个地方在喝,而这一次他就没有带上林道秋。
显然古龙已经决定,以后都不跟林道秋一块喝酒了,至于他们能不能成为朋友,那就要看林道秋有没有这个本事。
第二天,林道秋写了一张两百万台币的支票,然后让人送到了古龙的公司。
据送钱的人说,古龙看着那张支票,半天都不说话,但最后他还是收下了,不过他让送钱的人转告林道秋一句话。
“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看起来古龙这次是真的是生气了,但或许是觉得林道秋表现得很真诚,至少不是那种惺惺作态的人,所以他才愿意破例一次。
整个八月,林道秋在宝岛忙前忙后,全心全意要把《莲花争霸》拍好,可以说他几乎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在做这件事。
………………
1978年9月1日,这个看起来似乎只是个很平常的日子。
但一大早,所有报纸的娱乐版面,都刊登了一条消息。
对于来势汹汹的《功夫小子》,方逸华自己都不认为,他们现在手里准备上映的电影里面,有哪部是可以和《功夫小子》对打的。
但如果不出牌的话,那邵氏的面子肯定要丢尽了。
最后方逸华决定,把楚源拍的《倚天屠龙记》拿出来,去和《功夫小子》直面碰撞。
这部《倚天屠龙记》的阵容还算不错,邵氏当红小生尔冬升饰演张无忌,余安安饰演周芷若,还有邵氏一姐郭佑华饰演赵敏。
如果不是对上《功夫小子》的话,这部戏或许能拿下一个不错的票房,但现在,恐怕真的要沦为炮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