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走钢丝(1 / 2)
“不热不热,我自己来。”
林道秋赶紧摇了摇头,然后准备接过郭佑华的手帕。
但对方却避了一下,不让林道秋拿走。
“这么见外干什么,之前都帮你擦了那么多次了。”
此话一出,林道秋吓得腿都软了,他可不记得之前郭佑华有这么好,还帮自己擦过汗。
听到郭佑华这样说,旁边的林青霞似乎像是察觉到什么一样,她突然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郭佑华为什么要突然这样做,但林道秋觉得,对方不会无缘无故对自己示好。
按照自己对郭佑华的性格来判断,看来她已经看出自己和林青霞的关系。
而这个类似恶作剧的动作是在警告自己,或者是有别的深意?
“你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啊。”
林道秋可不想被郭佑华就这样拖着走,他必须把局面反转过来才行。
“当然记得啦,去年我们一起拍戏的时候可开心了。”
郭佑华才不管林道秋说什么,反正她今天晚上就是打定主意要让林道秋吃瘪。
“是啊,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仔细算一算我们已经有半年多没见过,都不知道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林道秋不说还好,他一说郭佑华就来气,这家伙真的有大半年的时间没找过自己。
不过这句话林道秋可不是对她说的,而是在告诉旁边的林青霞,自己已经有半年没和郭佑华见过面了。
如果自己和她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又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没见呢。
简直就跟在走钢丝一样,林道秋每句话都得说得小心翼翼,生怕有什么言语上的闪失就掰不回来了。
“我过得很好啊,秋哥这段时间这么忙,没时间见我也是很正常的嘛。”
郭佑华虽然脸上在笑,但心里却恨不得把林道秋咬死,他竟然还记得起半年都没来找自己。
本来还以为是当初自己的话让林道秋误会了,但现在看起来对方恐怕已经移情别恋了。
“想当初我到香江举目无亲,也就是阿华你不嫌弃,愿意来参演《钱少爷》,我又怎么可能会忘记这些呢。”
林道秋突然提起了这件事情,让郭佑华突然愣了一下。
想起来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是在银行,自己当时只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演员。
林道秋一开始就要请她当女主角,自己还以为他是个骗子。
“还好当初秋哥真的跑到邵氏去请我,不然的话《钱少爷》恐怕就没我的份了。”
“就算没有《钱少爷》那部戏,以阿华的资质成为大明星也是迟早的事情。”
林道秋这句话有些言过其实,要不是因为有《钱少爷》这部戏的话,方逸华也不会如此重视她。
前一世到了1981年之后,郭佑华在履行完邵氏的合约就离开了电影圈,去国外定居了。
林道秋在说话的同时,朝文隽使了使眼色,在没有人出来帮腔的话,自己就快撑不下去了。
文隽一看到林道秋的眼神,他立刻就读懂了林道秋眼神里的含义。
“其实当初秋哥带着我一起到邵氏去请郭小姐,中间还发生了不少的事情。”
作为一个搅s棍,文隽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他干脆就把话题扯到别的地方。
他说着说着,突然提起了当初去邀请郭佑华的时候,被那个主管刁难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