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猛犬最喜欢嘴硬的人!(2 / 2)
这个出血量,应该是打中大动脉了!
“这就是杀人的感觉吗?怎么还有点儿爽呢?!”掌握着瘦子阿鲁身体的,自然便是沈墨,第二次杀人的他,之前的那种呕吐感几乎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种生杀予夺的快感。
从没感觉,自己竟然还是个变态!
沈墨心中感到一阵好笑,不过他并不排斥什么。
当法律约束不到你的时候,总会尝试去突破之前法律约束的种种条框,沈墨此时便是如此。
“你到底是谁,如果是抢赏金的,何必置我等于死地?”花臂男半跪在地上,大腿上的伤口,让他行动很不便,抹了一把额头上渗出的汗水,这才颇为憋屈的向瘦子阿鲁这边问道。
在花臂男尼曼的认知里,瘦子阿鲁无疑是来抢生意的!
毕竟十万美金,在这迈阿密城里,必然有不少人感兴趣。
杀死肥仔鲍勃的是考夫曼,不过他也是为了救下沈墨,知道这一切的沈墨,也不介意替考夫曼抗下这些因果。
沈墨摇摇头,看向小个子黑人:“所以,是你在向外兜售沈墨的消息?”
和煦温暖的笑容,挂在瘦子阿鲁的脸上,但这在黑人的眼中,无疑和前来索命的撒旦并无二致。
扑通一声,小个子黑人直接跪在了沈墨的身前:“大大哥,这钱都给你,我都是无心之失,无心之失啊!”
他倒是聪明,一眼便看出来,这位很可能不是来找沈墨麻烦的,只不过实在是有点晚了!
枪声再起,小个子黑人也倒在血泊之中。
“说说看,这到底是谁的悬赏吧!”沈墨握着手枪,向着花臂男尼曼靠近,最后直接半蹲在他的身前,一张笑脸,被沈墨露了出来。
迪莉娅的消息,有些模糊不清,他只能亲自去调查了。
还好他掌控阿鲁的身体的时候,一些打斗,握枪的基础招数,都是身体的肌肉记忆,沈墨也可以应用。
“道上的规矩,你应该知道,要想知道是谁悬赏的,可以去”
花臂男似乎很是硬气,对于沈墨的问话,还打算糊弄过去。
沈墨站起身来,脸上的笑意渐浓:“西城郊有个大型猛犬基地吧,不知道你这副样子,在饿极了的狗狗面前,更多久能够化成白骨!”
内陆的黑涩会喜欢用埋的,海边的黑涩会喜欢沉海,但还有些黑涩会喜欢喂狗!
尤其是在漂亮国,大型猛犬还是很有市场的!
听到沈墨的话,半跪在地上的花臂男,当即脸色便绿了,这岂不是要要他的老命?
这种被猛兽撕咬而死的,怕是一点不比凌迟来差吧!
花臂男想想都感觉自己的神经要崩溃的感觉。
“野狼会?”
这漂亮国的黑涩会名字都好随意!沈墨心中腹诽,对于帮会名字的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