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04 至高代言人(1 / 2)
中国人普遍都讲究个落叶归根,这一点莫知新也是不例外的,没有人愿意客死在他乡。
那首中文歌确实是首老歌,但那种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思乡情怀,在所有异乡客的心里,都是永远不老的。
经过快速又短暂的飞行,莫知新摔在了山崖下的一颗大树底下,如果忽略他并不是这棵树上的落叶,一切确实都挺符合归根的标准的。
他躺在树下默默的吐着血,觉得自己可能是要活不成了,腰肯定是断了,否则下半身不可能一点知觉都没有。
莫知新使劲屏住呼吸,强忍着吐血的冲动,颤抖着从内衣里掏出老人机,艰难而用力的按下了关机键。
老人机里立即冒出了一缕青烟,火花从键盘里迸射出来,外壳被高温熔化,跟地上腐败的树叶粘在了一起。
莫知新看着那团不可名状的黑色物体,心情慢慢的放松了下来,意识也开始模糊。
就算超人现在飞过来把他送进医院,生存的概率恐怕也没多少了。
人固有一死,莫知新望着身旁奔流的伊斯特河,觉得自己死的实在是太憋屈。
他最大的可能就是被人悄无声息的埋在这异国他乡的一处荒山野岭,连做大体老师的资格都没有。
这一肚子坏心肺会把实习的学生们给吓坏的。
所以说,这个世界从此再也没有人会知道他曾经来过,只有远在家乡的父母会在清明节给他点上一柱香。
死的还真是不如根鸿毛,甚至连鸡毛都不如。
“想你的感觉~为何依然那样浓!”莫知新在心里面唱着那首歌,等待着归于虚无。
天上的星空还是那片星空,不曾移动过半分,家乡就在其中一颗星星的下方。
在模糊的星光中,他好像看到了父亲严肃的面孔,母亲慈祥的双眼,还有一张……干枯腐烂的死人脸。
这特么是谁啊?
活人是不可能烂成这个样子的。
这个人他肯定不认识,也许以前认识,可现在这副模样也认不出来了。
这张死人脸似乎要咧嘴跟他笑一下,结果把嘴唇一下子咧成了八瓣,露出了里面参差不齐的黑黄大牙,比丧尸还要吓人。
然而这并不是濒死产生的幻觉,极度惊吓当中,莫知新一个激灵就坐了起来,手脚并用的靠在了大树上。
纽约这个鬼地方怎么什么怪物都有!
高科技的机器人,有超能力的飞人,眼前又出现个丧尸。
关键是这些东西的画风好像都不一样,是怎么凑在一起的?
两个人面对着面,大眼瞪小眼。
丧尸眼眶里一个腐烂的眼球被筋连着,像溜溜球一样左右摆动,莫知新浑身紧绷,马列信仰一瞬间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唯物主义在这个时候根本解释不了这个现象。
而且打丧尸难道不是超人的工作吗?
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儿,超人现在去哪了啊!
他两腿在地上乱蹬,想要跟这个东西保持一个安全距离,但那丧尸却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
“乐莫乐兮新相知,你对我这个新朋友好像不太热情。”丧尸用破风箱一样的声音质问,说的居然是华语,发音字正腔圆。
莫知新的名字就来源于这句“乐莫乐兮新相知”,意思就是最大的快乐莫过于认识新的朋友,看来这丧尸对中文有很深的理解。
但莫知新一点都没觉得快乐,主要是这位新朋友的长相有点超出他的理解。
不过身在异乡又听到了熟悉的乡音,这让莫知新稍微放松了一些,随即就惊愕的发现,他的身体除了刮刮蹭蹭的外伤,骨折和内伤都已经完全痊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