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商税新政(1 / 2)
苏观生道:“我大明商税主要分为过税与住税。
其中过税指的是在水路要津设立关卡,对过往商品极其所运载之工具进行征税。
主要有钞关税、抽分税、门税、淮安过坝税等名目,其中以钞关税为主,尤其是万历年以后,钞关税可以说在我大明财税中所占比例仅次于田税与盐课。
至于住税,则指的是在商品贸易过程中,对商品或商人所征收的税,主要包括各种交易税、营业税、落地税等。
住税一般都有地方官府管理,名目多且杂,如酒醋税、牙税、塌房税、契税、市肆门摊税、屠沽税、官店钱、渔税等等。
此外还有宁波、泉州、广州三处市舶司,亦会对前来朝贡的藩国船抽取实物税。
其中泉州月港自开海之后,又对出海商船进行抽税。”
说到这里,苏观生顿了顿,颇为感慨地道:“论税制,我大明可以说较历朝历代都完备,又不似宋时那般以官卖制度为主,税制畸形而压迫贫苦百姓。
只可惜先有吏治败坏,又有藩王占据地方部分税收之权。再到后来天下变乱,朝廷便再难以收上来多少商税了。”
听到苏观生这番话,前排地阁臣大老中有懂得商税税制、了解大明财税问题的,都不禁点头,甚至扭头看苏观生,露出赞许神色。
朱媺娖今日既定下商议财税的话题,自然也早就和郝光明研究了这方面,同样听得微微点头。
这个苏观生她是知道的,乃此前户部未被牵连进贪腐桉中的几名中级官员之一。
其人三十岁时才中秀才,崇祯九年才以国子监监生之身出任无极知县,结果却因为平反冤桉得罪上官,而遭诬陷被罢官。
被上官诬陷威胁时,他说“我不官、不要钱、不要命,奈我何!”,因而被地方百姓成为“三不要老爷”,罢官时得当地百姓立碑纪念。
到崇祯十五年,他又被起复,先后任军中监纪参赞、永平同知、黄州知府、山东登来兵备道。
北京城破,他逃到南京,又被弘光朝录用为户部郎中···在后世历史上,此人还是隆武、绍武时期抗清的主要大臣,后兵败殉国。
朱媺娖此前虽知苏观生是抗清忠良、清正廉洁,却没想到其对大明商税也如此了解。
可想想又觉得并不奇怪。
苏观生以监生的低微身份起于州县官,又曾为军队催收钱粮,还做了近一年的户部清吏司郎中,知道这些倒也在情理之中。
朱媺娖道:“苏卿说得很不错,基本将我大明商税制度讲清楚了,且坐下吧。”
“谢监国。”
待苏观生坐下后,朱媺娖又道:“除了商税,我大明在田税、盐课等税务方面,亦有许多问题。
据本宫所知,此前伪帝在朝,作用黄淮以南诸多地方,一年所得财税总数也不过八九百万两。
诸位,这里面可是包括了田税、盐课、商税以及三饷等等项目。
纵然当时南京对诸多地方失控,一年也不该只收了八九百万两。
因此,在本宫看来,我大明的财税系统说是已崩溃了都不为过!
既如此,我们又何必畏惧重建呢?须知,不破不立,承平时期此事做起来或许阻拦重重,可如今却是要容易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