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剑仙落峡谷(1 / 2)
魏颉骑马赶赴天烛,一路径直行往东北方向。大概过了小半个时辰,其时天边大半轮夕阳已近乎落入了山头地平线以下的位置,年轻人终于顺利顶着风雪抵达了不平山头十八处重要边塞关隘之一的白草口常胜堡。
常胜堡以“常胜”为名,位于此地一处陡峭无伦落之即死的高峰断崖之上,是当年魏魁魏大将军率领魏家军逐退天烛国南院大王耶律镇江并取得大获全胜的地方,魏姓年轻人今朝身临父亲狼煞大将军昔年威风八面、所向披靡的战场“故地”,心潮不由得再度跌宕起伏难以抑制了起来,恰巧酒壶里存储着的那点以备不时之需的酒水也已经喝空点滴不剩了,自然而然就又变得极为烦闷苦恼,有气无处释放。
忽然他脑海中想起了自己曾经在某本著名武侠小说里读到过曾有某位中原豪侠英雄因为身世问题而在燕鸣关外的某处石壁上以双拳凿壁擂墙,以宣泄胸中那滔滔不绝的愤慨不满和抑郁之情,遂忍不住从那匹毛色若烈火般赤红鲜亮的大马背上翻跃下来,拔出腰间长久别着的金鞘宝物血灵朝天阙,对准悬崖边上高高矗立着的巍峨耸然巨岩开始尽力斩劈起来,滚滚本命真气自血腥气味极端浓郁的长剑刃身之上激荡喷薄而出,一下又一下的轰击砸坠在了巨型岩石上面,巨石登时被那股恐怖气机轰砸得七零八落,大块岩石四处乱散,细小的石头尘嚣更是飘乱得遮天蔽日,年轻剑修一遍遍的以与疯狂无异的攻伐状态用血灵宝剑砸劈着坚硬石壁,仿佛是要将自己近段日子积累起来的各种情绪都通过这些发泄招式倾吐出来。
大概挥剑挥了足足有半柱香的光阴,此间大半块巨型高耸石壁都被强横霸道的剑气给绞烂崩碎,魏颉也由此而感到心情有所改善变好,内心的郁闷情绪既然得到了一个能够宣泄而出的口子,就再也不会那般难受烦躁似欲癫狂了。
“爽!”身穿鲜红色绸缎衣裳的年轻人仰着头大喝一声,他自觉此时此刻胸口甚是舒畅快意,莫名产生一个颇为异样的感受想法,若是适才那些依靠本命无双剑气挥洒而出的剑术招式并非全部轰泄在了那块没有半点生气儿的石壁上头,而是毫无保留的倾击攻杀在了天烛国那群异国狼蛮族的身上,这一番惊世骇俗的破坏操作下来,又能屠灭杀掉多少名异族的凶残敌人呢?
粗略估计一下,纵然没有八百一千,想必也该有五六百人之多了吧,再不济也能有四百之数!这么多宝贵的本命剑气用于攻击无关痛痒的岩石山壁,确乎有些浪费了呀!
“娘-的,这一天天的,这么多狗屁倒灶的事情,先是在醉乡楼里遇上了龙彦那个恩将仇报没半分良心的恶心狗东西,而后又在阳关平原上见到了一衲大师临终圆寂前的那副枯骨姿态,现在就连小霜儿都头也不回的走了……真是服了!还能不能有点稍微让人快活些的事儿了?给老子烦得都想杀人了!”魏颉魏正气咬着后槽牙恨恨的叫道,语气要多不悦就有多不悦,给人的一种感觉就是——如若当真有个大活人此刻就立在他的身边,他也定会不加思索的以手中血色长剑一击将之劈成左右两截,血溅五步!
一想到中原人被北方蛮夷天烛国欺压了许久,整整六城大好边塞巨城被狗-日的天启城小皇帝给割让了出去,数以万计手无寸铁的城池百姓不幸沦为没了家的悲哀亡国之奴,这辈子恐怕都被敌国当成猪狗一般的牲-口来虐待凌辱,魏颉胸口里的怒气逐渐又淤积堆攒了起来,实在是恨不得眼前就能快速跳出来几个该死的异族胡虏狗贼,这样自己也好大杀一通出出积压着的磅礴怨气,杀人出气,更能增强血性胆色!
他此次天烛之行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目标计划就是打磨熬炼所谓的“内心境界”,让自己的体内剑心变得愈发纯粹无暇,魏颉深知自己绝不可能像刀神古道那样将委屈愁怨通通转化为意气台内的杀人意气,若是再如此平白无故的憋屈增压,毫无疑问会对心境和剑心都造就一定程度的不好影响,毕竟心如明镜,须时时勤拂拭才行,故此红绸年轻人打算继续出招,再在那面已千疮百孔烂得不成样子的山峰石壁上疯狂戮击,以舒缓调节焦虑不宁的起伏心绪。
就在这时,魏颉耳朵里听到了一阵足可令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原男儿都为之愤怒的声音,他瞬间便不再沉稳淡定,双目瞪如铜铃,怒气形同熊熊火焰一样笔直冲顶灌至了脑门,几乎就要自头顶天灵盖的地方激喷而出!
那阵声音自悬崖峭壁下方的那条峡谷里传了上来,有人正在用煞是粗鲁野蛮的声音在斥声催促着:“走快些啊,再快些!你们中原人都是猪羊,作为畜-牲,你们有四个蹄子,怎么比我们人走得还慢?!”
此时那条被两侧千丈山崖夹在中间的那条颇为狭小的闭塞山谷通道之中,有十余名身穿保暖熊皮、头戴毡帽的高大汉子在赶着不下三十头“猪羊”,同样也在往东北方徐徐赶去。
那十几个粗野汉子容貌和嗓音相近都是异常粗犷若山林野人,胡须浓密似茂密丛林,颧骨和鼻梁都甚高,眼睛则奇小,嘴唇较厚但缺乏血色,皮肤很是粗糙毛孔大,显然常年饱受风吹雨刮,如此不同寻常的相貌,完全可以因此而推断出那十几个家伙断非中原大地的本土人。
每一名“野汉子”腰间都别有一柄极具蛮族人特色的圆月弯刃长刀,该种刀之所以被命为此名,只因其整体形状与那上弦时期的天边明月十分相似,这等造型与中原西北地区产出的狭刀之型有些趋同,但是弯曲的幅度相比而言要大得夸张,大概是猛虎和母狮之间的关系,体型虽有点类似,但其本质上还是有很大的区别差异。刀鞘则是用厚实紧致的牛皮紧密包裹起来,刀柄处缀有几个精美的小巧玲珑宝石作为饰品,休小看这几颗小东西,镶在上头后,无疑能将一柄刀的价值翻了一倍不止。作为一员战士,所配武器的品级和昂贵程度当然是越高越好了。
从衣着配饰谈不上精良和徒步行走可见,这十几个身体健壮的熊皮男子的身份地位在那民风相当剽悍凶狠的天烛国并不高,连府衙官兵这等小“卒”的角色都算不上,充其量顶天就是某地富户专门收养的一匹护院武士,没别甚么拿的出来的厉害本领,就以被雇佣者的身份供天烛国有钱人来使唤差遣之用的。这就跟中原某些山头的大佬招募江湖武夫自己保护是一个性质。
老板或是主子让他们去杀人,若需要杀的是那些即便死掉也不会有任何后顾之忧的无能小老百姓,那么他们连眉
头都不会皱一下,说杀就杀,要多干脆就有多干脆;若是稍稍有些背景势力的家伙,那他们多半就要投鼠忌器,反反复复斟酌考量一段时间再去找机会踩这颗钉子,若钉子硬得扎脚,那他们就会在权衡利弊之下选择置身事外或者找老板主动请辞了,性命可比区区一点儿银子来得重要得多,切不可因小失大,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也只有在反复确定自己犯下那番造孽之事后有自家主子能给摆平以后,他们才会拿了丰厚的赏银后乖乖的去动手杀掉目标对象,以完成顶头上司的吩咐叮嘱和各种费解的要求。
这群脑子虽算不上好使但决计称不上笨,武功不高但肯定不能算是弱者的家伙后头一路跟着的那三十多头“猪羊”也不是什么货真价实的畜-牲,而是人,都是穿着中原服饰的普通人。
他们都是什么人?
自然是被那群杀千刀的蛮子强行掳掠来这里的,生活在天烛、大禹两国边境之地的寻常老百姓,因为现在是苦寒冻人的冬季,牵牛牧羊之人罕见而稀少,那些遭擒的老百姓不出意外的话都是做些买卖生意的小商人,经过此处常胜堡关隘路口的时候被见财起意的狼蛮族人给围追堵截住了,身上本就不多的那点钱财理所当然被全数搜刮一空,变成手无寸铁兼身无分文的可怜人。那些个胆子比较大的见不得辛苦挣来的银两家财被白白劫掠,试图出手反抗,想不都不用想,肯定已被众胡人用乱刀砍成一摊喂兀鹰的碎尸,那些胆子不大的小老百姓也只好选择束手就擒、任人宰割,既然选择了这一条路,那么等待他们的悲惨命运差不离就是被送去给天烛有钱人当豢养在马厩猪棚里的下-贱奴隶,这辈子都算不上是个“人”了。
老人与小孩本就体力不怎么样,等他们干了一段时间后干不动什么活了,既已彻底没用了,反正是免费得来的半垃圾,扔了也就扔了吧,就算烂死在破烂堆里都不会有天烛国人生出哪怕半分的怜惜悲悯之情。女人的命运会好一点么?不可能!若那女的长得好看那么一丢丢,或许有点机会被主子当成玩物好生侮辱糟践一番,但毕竟是和天烛国迥然不同种族的人群,国与国之人有别,民族与民族之间的出入差别自然也小不了,非我族人其心必异。那些中原女人被胡族玩腻后就会被非常直接的抛弃掉,如果侥幸被扔到街上那还能勉强有一丝丝活命的可能,但大概率还是会饿死或被路边饥恶野狗咬死,如若被主人随意丢入了手里养着的那群如狼似虎的部下或是天烛国最最脏乱差的贫民窟里,那么迎接她们的,必定是犹胜往日的残酷地-狱,等到生不如死的悲惨噩梦体验都经历得差不多了,最后那些女“人”也就该以无比卑微羞耻的身份死去了。
强掳绑架边境之地的无辜男女老少,将他们像猪狗牛羊一样带回自己的国家领土里去,这样的事情在边塞风沙雨雪极重的荒凉地界真的算不上罕见稀少,不单单是变本加厉的近几年,此恶俗陋习自古就便已有之,北方蛮子会以牧马放羊或是游行打猎为名,四出杀人劫掠,充为油水军饷,靠着搜刮百姓旅客商贾的银子来赚一笔毫无本钱的天降横财。狼蛮族人把这种丧尽天良的恶劣活动当成是一种无伤大雅的娱乐活动来做,并将其命名为“打草谷”。
除了抓人回去当供主子随便使唤做工的奴隶外,还有些可谓是骇人听闻、叫人听了就毛骨悚然,感到强烈心里不适的残忍活动。比方说他们会把抓走的人牵拉搁置至某处辽阔宽广的平原地带,假慈悲假菩萨的将那些受掳被抓的平民百姓慷慨放走,等他们错误天真的以为自己果然已重获自由,并开始大步四散奔逃的时候,狼蛮族人的又一个“快乐”就开始了。他们会骑乘脚力不俗的草原骏马,手握不下二三十石的蛮族强弓,把那群分散逃命的中原男女当成狩猎的目标野兽以锁定针对,然后用一支支白苓羽箭在飞快的移动过程中将落荒而逃的他们全部以射穿后背要害筋骨而死的方式杀害,尸横平原、惨无人道,反正就是给你一定奔跑逃窜的时间,但他们断然不会给你存活下来的机会。
就是这么残酷无情、血性可怕,人对野兽,当然用不着有什么怜悯垂爱的放纵心理,杀便杀,若能杀起来有点乐子,那就更是完美!
还有更加残酷凶险到令人发指的杀人手段,那是一种唤作“放风筝”的变-态游戏,此游戏乍一听名字仿佛是一种类似春季郊游般的闲适快乐的游戏,事实上,闲适快乐这一层面也仅仅是针对于残暴杀人的蛮子而言,受害人所受的那份惊悚苦楚几乎已无法用语言来描述了。
不通人性的蛮子会恰当挑选春秋季节的大风天气,从那些通过打草谷获取来的中原“猪羊”里挑选出体重轻的小孩或是妇女,用决计无法挣脱的粗绳将孩子或女人死死捆绑在大型风筝的骨架上面,随后便借着强劲无俦的季节风力让“人体风筝”高高上升飞空,某些胆子小的女人小孩儿往往会直接被此举吓死吓昏过去,即使没有昏厥丧失意识,待升空到一定的天空高度,他们也会被气流和狂猛的风压摧残得遍体鳞伤直至窒息闭气而亡,就算侥幸没有被空中强风刮死,等到地上的蛮族人玩得尽兴了,将那顶风筝放下来的时候,受害者也必然会整个身子重重坠在地上被摔成一摊触目惊心的惨烈肉泥,反正就是横竖不得善终。而那顶匠人制作的结构结实的巨型风筝由于骨架牢固的原因并不会因为一摔而散架,往往一个特制的抗风风筝会在葬送掉不下十个中原人后才光荣牺牲,完成真正属于它的杀人使命,给胡人带来莫大的屠杀乐趣。
“快些!再不爬快些,老子一鞭子把你卵黄给抽出来!”一个蛮族武士用手中那根长而强韧的甩马皮鞭在一名穿着单薄衬衫的年迈老汉身上啪啪打着,口中用并不流畅标准的中原汉语大声喊道,“你这老东西,听不懂人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