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世上最好最好的东西(1 / 2)
闭目攒剑意,睁眼即杀人!
魏颉一剑霜刃把示君,剑意冲破夜幕,姿态一如那位在阳关大道上劈出千丈沟壑的老剑圣嬴秋,青龙神威盖世,轻轻松松摧开紫雾烟气,毫无阻碍的将风摧楼最高话事人林明斩成了两截。
深更半夜的街道,终于风清云散,重回安宁,再无那股诡谲万状,浑不亚于阴曹地-府的恐怖异象。
可扰人心智的紫色幻魔气机亦彻底飘散四处,腾腾杀机与鬼魅气浪,都伴随着林明的身死而悉数消失不见。
“啪嗒”一声,林清义子林明那具裂作两瓣的碎肉尸体掉落在地,如同烂掉的巨大柿饼。
也在差不多的时间里,绰号“索命青影”的剑修苍参,也已将林老板此番带过来的那群打手小弟通通杀了干净。
屋内、街边,已尽是死人。
血腥味浓郁得十分刺鼻,飘入酒肆内,店老板的那两个亲生女儿闻到后,都大感反胃恶心,忍不住疯狂呕吐了起来。
红绸剑修将青霜神剑归入了腰间的墨鞘里面,不愿去看那个被自己斩成两截的风摧楼楼主,走至那匹赤焰火龙驹旁边,取下了马鞍处放置着的包裹行囊,然后径直走回那家店名为“落花踏尽”的街边小酒肆之中。
入得落花屋内,还未等魏颉开口说话,酒肆老板便即匆匆忙忙爬了过来,膝盖触地,匍匐在年轻人脚下,连连磕头,发自肺腑的朗声道:“多谢大侠出手,救我家小女摆脱那恶魔的毒手啊!若没有大侠,今朝我的两个女儿,必然已被林明那厮给强掳去了!”
一歌一舞两名胡姬女子同样双膝跪在父亲身边,朝着自己的大恩人魏颉磕头致谢。
魏颉上前将三人分别扶起,脸色平和,言语中带着淡淡的忧愁,“老板,林明及其手下都已死在了你的店门口,这座碎肉城,你们恐怕是待不下去了,我这里还有些银两,你且拿着,南下去中原生活吧。”
魏姓年轻人打开包裹,把自己的全部积蓄都贡献了出来,虽然并不太多,但想来也够酒肆老板全家连夜逃命去了。
告别落花踏尽酒肆内的三人后,魏颉抱起白裙小姑娘沈笛的尸体,将之扛上了店外赤骥的背上,自己依旧步行,拉着红马往山脚下行去。
杀光了风摧楼三十多人的青衫游侠苍参,则也牵着银鞍白马的缰绳,与刚结识不久的魏颉并排同行。
两人都是健谈之辈,拥有上佳的口才,然而一路上,他们却皆极是阴沉郁闷,赶路期间寥寥无言,连闲侃都没聊两句。
再度赶下少咸山,行往东南方向。
来到那条魏颉与沈笛初次遇见的长河,易水。
此时已是清晨,初日阳光洒落人间,和煦而温暖,可惜有些人,已经再也看不到了。
身临拒马河,魏颉魏正气满目萧然,心情与刚来这儿时的那份低落出入不大,只是现在又多了一件值得令他感怀伤痛的事情了。
这世上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记忆力生来便极好,甚至能记得住生命中出现过的每一个。
二十年的人生里,每一个来到过魏颉身边的人,和他有过交集接触的人,他都能把他们牢牢记住,然后为他们每个人伤春悲秋。
人世沧桑,众生皆苦,但像魏颉这种感情尤为丰富,且心里面永远存有包袱,时时刻刻兜着不愿松下的人,可能会比其他人要更苦一点儿。
还记得,就在昨天傍晚,在这易水河畔,魏颉救助了一名险些因饥饿而昏死过去的年轻女子。
那个女子穿有一件白紫色纹彩小裙,脚上套着一双精美绣花小鞋,她吃了两张肉饼后,相当自豪的讲述着,自己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会脚踏七彩祥云,手中提着慕容击筑的脑袋,飞过来迎娶她过门。
而那会儿的她,甚至连妻子的基本名分都还没有,就已经心甘情愿的为那位“盖世英雄”怀上了孩子,愿意在河水边上不吃不喝苦等三天,只因她心中坚信,自己的那个“他”绝不会辜负自己,他说了会回来,就肯定会回来,回来娶她,回来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当一个好父亲……
旧地重游,那条河水平缓的易水江边上,魏颉专门挑了个阳关充裕的位置,挖了个足可埋人的大坑,安葬了那名被意中人一剑刺死的白裙小姑娘,用血灵剑刻了块石碑,上头写着“暮云剑派沈笛之墓”。
仅此而已,没有再画蛇添足的多刻些什么。
埋完沈笛的尸体,刻完石雕墓碑后,魏颉再一次举目遥望西北,望着那片如兵阵排列的少咸山群,穿着鲜红绸缎的年轻人长长叹了口气,并不回头,淡然问道:“苍兄,可还有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