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 2)
大教堂位于内城区靠近东城门的地方,是座相当显眼的高大哥特式建筑。我们决定沿着主干道直接杀过去,那样速度最快。
前锋的七人组成一个锥形阵,伯纳德骑着地行龙走在最前面,降低了幻兽浮空术的高度直接跑在地面。虽然只有几头战斗型的幻兽,但沉重的脚步声硬是跑出了骑兵队的气势。
就算是哥布林这样的杂鱼怪物也是有智商的,他们虽然蠢,但不笨,性格残忍狡猾、欺软怕硬。没有上位种的带领绝对不会去招惹自己挑战不了的存在,反之要是敢出现,那么在近距离的地方一定有上位种在督战。
二三十人的队伍谈不上隐蔽,没有理会那些四处乱串通风报信的哥布林,宝贵的体力和魔力是留给精英怪的。
“来了!”
在跑过几条街道之后,阻拦的怪物终于出现。那是十几头巨怪和食人魔混居的怪物部落,寻常的房屋无法容纳它们高大的身躯,只好占据了宽阔的街道当做了住所。用不知道在哪里找来的大锅架着烹饪哥布林的尸体,满地都是吃完的各种野兽和哥布林的骨头。
有统治意识的上位魔怪都会聚拢哥布林部落,不单止是作为炮灰使用,同时也是作为储备粮存在。食物不足的时候就算是哥布林自己也会杀死弱小的同伴当食物,不过哥布林的血肉有一股难以去除的酸臭味和骚味,就算狗是都不吃,除非是没有嗅觉和味觉或一些食腐怪物,否则只有在饿极了的情况下才会有魔怪对哥布林下手。
巨怪是智商极其低下的怪物,不知道恐惧为何物,食人魔的智商也高不到哪里去。看到有骑兵杀气腾腾的冲杀过来,在巨怪的意识里是几堆移动的美味食物,拧着沉重的兵器就迎了上去。
它的近亲食人魔智商高一点,至少看出了领头骑着地行龙的伯纳德不好惹,黑岩地龙的体重是它们的数倍。就算不是飞龙种的龙兽,亚龙种的地行龙也不是好惹的,在中级魔兽里属于顶端的存在。不过巨怪已经留着口水迎上去了,稍一迟疑,剩余的食人魔也各自拿着兵器应战,就算是怪物也知道配合的。
不到两百米的距离,在伯纳德的带领下前锋的骑兵开始升空,把坐骑拉高一两米,确保自己的兵器能用最顺手的姿势攻击平均有一层楼那么高的巨怪和食人魔。
伯纳德拉下头盔的面甲,端着有五米多长的马槊冲锋。战斗专用的地行龙爆发力不如竞速型的赛马,跑了七八秒才把速度提高到百公里以上,左右的同伴为了维持阵型都刻意压低了速度,此时距离接敌已经不足五十米。
眨眼间已经能闻到巨怪那腥臭的口气,巨怪握着用花岗岩打磨成的巨大石斧用足以把身披铁甲的战象都砸成肉泥的力道对着伯纳德当头砸下。巨怪的名字里的巨字不单止是指体型大,还有那一身仅次于巨人的恐怖力量。
面对带着呼啸声砸来的巨大石斧伯纳德一点也没有恐惧,巨怪的力量虽然恐怖,但那要看是和谁比。巫神纪以前不好说,但千年圣战之后,这个世界力量最大的生命群体——是他们骑士啊!
以人之身修成超凡战体,向传说中的诸神和顶级神兽幻兽靠拢,最终超越祂们。
正骑里的精英能够空手肉搏飞龙,三皇纪时期的传奇骑士更是能肩挑山岳、抓那星辰。巨怪虽强,但还停留在旧时代的这些落伍怪物根本就不被骑士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