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章合作社公约(二)(1 / 2)
钟君义又说:“在核实土地归属期间,如有命案,一旦查实,一律抄家灭族。不要怪我钟君义言之不预。诸位对第一条可有异议。如无异议,举手表决。”
一开始众人不知道举手表决的意思,但孙老和杨老举手后,一些乡民也纷纷举手,看到这么多人举手,一些有功名的乡佬也只好举手。
钟君义说:“好,第一条算是通过了。那第二条:进行人口普查,任何家族不得畜养奴仆、丫鬟书童、家丁。所有卖身契通通作废。隐匿人口者,以违反《大郜》罪论处。”
钟君义刚说完,就有个老先生站起来说:“我不同意。那些人都是我们花钱买来的,都是有卖身契的,他们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那能就这样轻易就给他们自由身。”
钟君义冷冷的说:“你知道《大郜》上畜养家奴是什么罪吗?”
老先生惊恐的说:“死…死罪。”
钟君义说:“你明知道是死罪,还畜养家奴,你有没有大明朝廷。”
老先生结结巴巴的说:“可大明畜奴何几一家,百家,千家都这么做。”
钟君义严厉的说:“别人我管不了,但要加入合作社,绝不能有蓄奴行为。”
老先生于是理直气壮的说:“那这个合作社老夫不参加了。”
钟君义说:“好。既然你不参加,那你可以回去了。还有人要走的吗?”
钟君义刚说完,就真有人打算走,但有几个人被拉住。最后走了三个人。
钟君义看了一下在坐的人,然后又说:“你们真的都不打算走了吗?那么你们畜养的家奴就要全部在县衙登记入册,重新入籍,你们有意见吗?没有就举手决定。”
还是孙老杨老先举手,其他人都举手了。
“好,既然大家都同意,这一条就当通过了。人生而高贵,何来高低贵贱之分,合作社不需要有高高在上的贵人,更不希望有低人一等贱民,这是合作社的目标。这也是为何要废奴废仆的原因。往后,你们始终要以身作则,不轻贱他人,你们能做到吗?”
当时就有许多乡民响应说能做到,一个个非常激动。
“当然,一些大家庭需要洗衣做饭,打扫庭院的下人,还是可以雇佣一些下人的,你们属于雇主和雇佣的关系,雇主不满意可以辞退,但不得随意打骂,更不能使用家法。他们的人身权利属于个人,而不是雇主。”
钟君义接着说:“第三:合作社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任何个人不得从事粮食销售工作,东明的大小粮仓粮店,一个月之内做好与县衙的交接工作。
这一点尤为重要,大明这些年为何民乱四起,就是粮食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们运用险恶手段,低买高卖,囤积居奇,从而达到霸占他人土地和蓄养奴仆的目的。
民以食为天,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合作社本着粮食安全第一的原则,杜绝一切企图用粮食危机,来控制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并保证,粮食售价不得高于往年收购价的五成。”
钟君义说完看了一眼眼那些有粮商说:“我在这里声明一下,去年要不是林知县阻止,你们大多数粮商都会把大批的粮食卖给那些不法商人,他们在大明粮食紧缺的情况下,还把大批粮食运往关外,卖给建奴,往后,有谁敢私自贩卖粮食者,以通敌论处。你们有意见吗?没意见的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