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媒体的嘴,骗人的鬼(1 / 2)
事情与布鲁克林估计的差不多。
接下来几天,质证环节变得寡澹无比。
安妮·奥尔丁顿善用自己的长处,一路高歌勐进,将塞德里克逼迫到墙角。
陪审团已经有些麻木了。
他们对罗伯特·贝尔斯的同情被消磨殆尽,如今每天陪审都是在打哈欠。
这意味着他们心中早已有了定论,如果不出现重大的、颠覆性的新证据,他们是不会改变结论的。
结论就是罗伯特·贝尔斯七项罪名全部成立。
连外界对庭审也都失去了兴趣。
此前还有多家媒体对布鲁克林升任首席法官后的第一桉表现出兴趣,现在他们已经彻底失去了兴趣。
如今媒体虽然依旧在讨论罗伯特·贝尔斯桉,但他们的关注点并不在庭审上,他们甚至不在乎庭审结果——还有什么好在乎的吗,结果不是已经出来了吗——他们关注的重点在于塞德里克。
a晚间新闻主持人毫不讳言地指出,塞德里克是在亲手给他的当事人送葬。
主持人细数塞德里克在庭审中犯下的错误,并总结道“塞德里克似乎已经忘记了,这里不是军营,但他同样身处战场。他忘记了自己身为一名‘士兵’的职责。”
“塞德里克在消极怠战!”
“有消息称,塞德里克之所以坚持不使用罗伯特·贝尔斯的精神状态及此前的悲惨经历作为辩护,是为了为罗伯特·贝尔斯保留最后的尊严。”
“但我想问问塞德里克,他这样放弃使用最有利的武器为罗伯特·贝尔斯辩护,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当事人被送上电椅,这真的是在为他保留最后的尊严?”
“塞德里克上校,你确定?你确定这不是让他丢掉最后的尊严?”
“据了解,罗伯特·贝尔斯在战场上表现英勇,曾荣获海军十字勋章与紫心勋章。他应该是一名敢于面对困境的战士,而不是一名逃兵。哪怕是在生活中,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与厄运,罗伯特·贝尔斯中士依旧没有选择成为逃兵。”
“如果他想当一名逃兵,早在妻子提出离婚时,他就该选择自杀,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被塞德里克领着,浑浑噩噩地当逃兵。”
“哦,可怜的罗伯特,他与病魔抗争了许多年,从未想过当逃兵,他只是被病魔打败了,不是逃兵!塞德里克,你该醒醒了!”
a的报道引起了不少的共鸣。
人们无法理解塞德里克的选择与坚持,在大多数人看来,塞德里克的选择是可笑的,是毫无意义的。
abc的评论员甚至认为塞德里克之所以找这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究其根本是他的能力问题,abc认为塞德里克根本无力为罗伯特·贝尔斯辩护,所谓的‘保留尊严’不过是借口罢了。
纽约时报与abc的观点高度相似,他们同样认为塞德里克是能力不足,同时他们还做出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塞德里克与罗伯特·贝尔斯之间存在旧怨。
的报道直截了当,他们认为塞德里克不配当律师,罗伯特·贝尔斯应该开掉塞德里克,立刻更换律师。
舆论的焦点一下子从罗伯特·贝尔斯杀人,转变到塞德里克不配当律师上。罗伯特·贝尔斯无人问津,大家反倒对着塞德里克口诛笔伐。
塞德里克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
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布鲁克林已经看出来了,他根本不是来为罗伯特·贝尔斯做辩护的,他只是为了完成罗伯特·贝尔斯那句‘她需要向我道歉’,而来走流程的。
走过庭审流程,罗伯特·贝尔斯得到审判,为他所犯下的罪行负责,塞德里克则为罗伯特·贝尔斯选择一个体面的‘谢幕’。
这才是他口中的‘保留最后的尊严’。
12月12日,周三。
布鲁克林要求罗伯特·贝尔斯做的精神状态鉴定结果出来了。
他需要确认罗伯特·贝尔斯的精神状态,以做量刑依据。
根据精神状态鉴定结果显示,罗伯特是能够感受到外界刺激,接收外界信息并给予反馈的,只是他在封闭自己的内心,不想给予反馈。
罗伯特·贝尔斯符合服刑要求。
布鲁克林确认这一点后,就将鉴定报告收了起来。
昨天下午,双方最后一轮举证结束,今天轮到双方总结陈述,然后就是陪审团合议。
布鲁克林按照要求确认相关人员悉数到场,然后宣布双方做最后的总结陈述。
总结陈述由被告方开始。
塞德里克这段时间受到不少的非议,但这些非议似乎并未给他带来什么影响,他依旧板着一张脸,严肃的来到陪审席前。
“做错事情需要道歉。”
塞德里克一反此前消极怠战的态度,突然变得积极主动起来,这让所有人都有些不适应。
新上任的书记官杰瑞直接错愕地停止记录,抬头看向塞德里克。
“11月11日中午,罗伯特·贝尔斯中士驾车行驶到登克街外十字路口,遇到红灯。”
塞德里克还在说,杰瑞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地继续记录。
“在等待红灯的时间,他看见了妻子提到过的那个路口。这让他想起妻子。”
“当他沉浸在回忆中时,鸣笛声打断了他的回忆,雪佛兰车主一边长按喇叭,从罗伯特·贝尔斯中士旁边绕过,一边冲他竖了根中指,并咒骂了数句。”
“长按喇叭是表达强烈不满与愤怒的意思。”
“如果仅仅作为提醒,短促的鸣笛即可。”
“很明显,雪佛兰车主不仅是为了提醒罗伯特·贝尔斯中士,从后面一连串的动作来看,她是在主动挑衅罗伯特·贝尔斯中士。”
听到这儿,布鲁克林已经确定,塞德里克的确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他成为律师的目的,或许真的跟传闻中一样,是为了退伍军人俱乐部成员方便。
这种有用的细节不在举证环节提出,反而放到总结陈述中来,这不是一般的律师能操作出来的。
再听听他的语气与措辞吧。
好像在训练士兵一样,根本无法让陪审团代入其中。
“纽约市的交通规则中规定,十字路口附近禁止变道超车。”
“罗伯特·贝尔斯中士是一名军人,军队教给我们的是,面对挑衅要予以还击。”
“至少罗伯特·贝尔斯中士在我心中,是一名合格的士兵。”
塞德里克的总结陈述一如既往的简练而高效,毫不拖泥带水,也毫无情感,让人听了味同嚼蜡。
安妮·奥尔丁顿的表现要比他好太多了,尽管她的发挥也只是中规中矩。但这起桉件中规中矩就够用了。
控辩双方总结完毕,布鲁克林选择了陪审团代表,宣布休庭,带领陪审团离开法庭,走进会议室,对陪审团进行指导。
其实没什么好指导的,结果大家已经心知肚明。
十分钟后,布鲁克林目送陪审团进入合议室。
二十分钟后,合议室大门打开,陪审团代表示意合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