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我想做个好人’(2 / 2)
格雷西·帕梅拉几乎是被布鲁克林指着鼻子骂走的。布鲁克林没说什么难听的话,就是态度很坚决。
他不接受格雷西·帕梅拉的道歉,不接受她工作疏忽的说辞,不接受她以后再也不会的保证。
同时布鲁克林还不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与处置。不论格雷西·帕梅拉女士说什么,布鲁克林就是不接受,不接受!
不接受!!他就是在逼迫格雷西·帕梅拉。前不久格雷西才准备利用布鲁克林上位——曼哈顿酒店会议期间,为了逼马克·米来站队,安妮让整个纽约的新闻媒体都在报道布鲁克林的求婚以及他们正在筹备婚礼的消息。
布鲁克林有未婚妻!布鲁克林是安妮的未婚夫!这件事全纽约都知道,然后随着曼哈顿酒店会议的结束,各地哈佛议会成员的离开,全联邦都知道了。
在这种时候,格雷西来暗示布鲁克林晚上去他家送资料,且不提布鲁克林想不想与格雷西来一场愉快的牌局,这都是非常不合时宜的。
这是在玩儿火。一旦布鲁克林色令智昏的答应了,这件事就将成为格雷西攥在手里的把柄。
格雷西敢于设计布鲁克林,布鲁克林为人很大度,报仇不隔夜,立马换以颜色。
他的洗白计划正好需要这么个角色。他就是在逼着格雷西区投诉他,最好起诉他,把事情闹大,闹到全联邦,全世界都知道才好。
她闹的越大,布鲁克林洗白白的速度越快。送走格雷西跟史蒂文森,布鲁克林将起诉书丢给杰瑞检查,自己则跟鲍勃沟通,遥控指挥起纽约事件的合作进展跟哈佛的工作区了。
鲍勃离职后,迅速进入角色。布鲁克林特意给合作伙伴跟伙伴们挨个打电话,介绍了鲍勃,并将迈克尔的那份分析报告发给了鲍勃,让鲍勃熟悉布鲁克林的全部版图,尽快上手工作。
鲍勃并不是多么具有天赋的人,他胜在勤奋好学,头脑灵活。如今鲍勃已经在尝试全面接手布鲁克林的事务,虽然还无法做到完全合格,但也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进步着。
纽约事件这边没什么好谈的,军方跟哈佛联合,全力出手,谈的谈,吓唬的吓唬,一番拉拢加敲打,效果立竿见影。
纽约港上深夜响起的汽笛声最能说明问题。哈佛这边的主要问题也不是提案——提案已经草拟完毕,哈佛正在凭借提案不断游说、吸引盟友加入,与军方共同对抗。
值得一提的是,提案的效果出乎意料的好,原本被布鲁克林设定为一次性牺牲品的提案竟然吸引了不少人,眼看着提案甚至可能真的被国会认真考虑了。
布鲁克林主要关心的是伯克·福斯曼跟安东尼·肯尼迪这对老冤家。安东尼·肯尼迪据说表现良好,今天上午陪着前去波士顿准备演讲的温士顿出席欢迎仪式后,就基本没怎么露面。
根据鲍勃打听到的消息,安东尼已经开始迟到+早退了。据鲍勃打听到的,不止一人亲眼目睹安东尼上午十点多才到,下午三点多就背着球包离开。
据说安东尼最近喜欢上了高尔夫,每天下午早退,都是去打球去了。鲍勃显然知道安东尼这里不是重点,他只是简单介绍了以下情况,就放下不管了,重点说起了伯克·福斯曼这边。
伯克·福斯曼的‘纪检组’已经组队成功,今天上午刚搭乘航班离开。
按照伯克·福斯曼周末递交的计划安排,他们的第一站选在德克萨斯州,预计需要至少二十天。
德克萨斯州是一个民风保守而剽悍的地方,保守往往意味着‘蛮不讲理’,剽悍往往意味着冲突多且剧烈。
德州的死刑率稳居联邦前三。没判过死刑犯,在德州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法官。
除了死刑全联邦闻名外,德州的民风注定这里的桉件必然堆积如山,对法官的要求必然比地广人稀的蒙大拿等北方州县更高。
因此,伯克·福斯曼选择第一站在德州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要忘了,伯克·福斯曼是哈佛议会内部组建的‘纪检’组长,不是政府部门授权组长。
他需要对哈佛议会负责,而不是联邦政府。他应该查的是成员是否有假借哈佛之名,行龌龊肮脏之事,或者行不可言说之事时是否处理的干净。
而不是去查法官们负不负责。布鲁克林对议会成员职业方面的要求很简单,只要不因职业问题被找麻烦,随便你怎么尸位素餐或颠倒黑白,有能耐藏得住就行。
他真正关心的是哈佛的名声,他真正想整顿的是哈佛内部的风气,他真正的目的是清除一部分不合格的成员。
伯克·福斯曼显然并没有完全领会布鲁克林的意思,或者说他不想领会。
但布鲁克林没有阻止他。他只是叮嘱鲍勃盯好伯克·福斯曼这边。随后鲍勃提醒布鲁克林,还有些件事没有办。
约翰·曼宁已经死了,官方发布了说法,布鲁克林利用了个爽,哈佛议会经过动荡与危险后重新回归正轨,一切尘埃落定,事先为曼哈顿酒店会议作的准备也该收尾了。
首当其冲的就是来恩·斯贝格。这位被官方发布为杀死约翰·曼宁的凶手的家伙。
布鲁克林曾让安妮带话,暗示只要来恩交代出点儿不一样的东西,就能运作帮他见面刑期。
机会给他了,但他没抓住。事情发展到今天,来恩当时到底是没领会其中的意思,还是不想站队,想当墙头草观望观望,都不重要了。
nypd说他杀了约翰·曼宁,fbi不同意,但直接被弗兰克顶了回去,解除了他们的执法权,且这个说法被广泛认可,所以,来恩·斯贝格就是杀死约翰·曼宁的真凶。
是也是,不是也是。对来恩·斯贝格的处理也很简单。布鲁克林让鲍勃记下,跟检察官办公室打招呼,按正常凶杀桉提起诉讼即可。
等待来恩·斯贝格的,将是至少无期的刑罚。本来这种程度的谋杀通常是25年的,但谁让死掉的人是约翰·曼宁呢?
如果来恩·斯贝格知道全过程,也许会后悔当初不听约翰·曼宁的话。
约翰·曼宁看人一向很准,他认为来恩·斯贝格没那个头脑跟伯克等人斗,打算让来恩·斯贝格带着一点儿‘家底儿’投奔布鲁克林。
但来恩·斯贝格没答应,当初他谎称自己要照顾约翰到死,然后自己辞职去蒙大拿州用积蓄买一大片土地,去当农场主。
现在好了,农场主没当上不说,他的余生恐怕都要在监狱中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