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7章,女孩子都喜欢金手镯(1 / 2)
林知瑜还能不知道林母的想法?
现代这个年代的父母,大多数都属于奉献型,甭管自己过得怎么样,就想着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让孩子们过好了。
林母也不例外。
其实说起来,她们兄妹3人的长相都随了林母,村里人都说他们的模样跟林母年轻时特别像。
只不过为了让孩子们的日子能过好1些,这些年不是在操持家务就是下地干活儿,舍不得吃舍不得穿,更别提打扮保养,再时不时地跟林老太太还有林芳平喘喘气,日子过得十分糟心,自然也就老的快,黑黑瘦瘦的看着竟比林老太太还要老。
如今,林母每天依旧忙碌,但挣来的钱都归自己支配,手里有钱人就有底气,日子有盼头精气神1上来,再不用面对林老太太同林芳平的磋磨,心情1好,人就会变得很年轻。
心情好包治百病。
如今林母总算有几分她这个年纪该有的样子了。
关键,林知瑜还发现,林母其实在管理方面很有1套,蔬菜基地在她的管理下,不仅菜种的好,里面的员工也从未发生过口角争斗。
即便有不对付的时候,林母也能及时察觉,早早地化解矛盾,而且还潜移默化地告诉大家要有和睦相处的意识。
所以蔬菜基地成立这么长时间了,风平浪静,1点儿事儿都没有。
对于林母的改变,林知瑜发自内心的高兴。
她早就说过1定会带林家人过上好日子。
以后得日子也会比现在更好。
林知瑜从包里掏出两个金手镯来递给林母,“这手镯您留1个,等大哥结婚那天给宝珠1个。”
现在结婚流行男方长辈给女方首饰。
林母看着手上的金手镯不知所措,“你挣钱又不容易,买这个干什么?
我自然不会委屈了宝珠,所以彩礼便多准备了些。”
那可是金手镯,肯定不便宜。
“没事儿,等2哥结婚的时候,我也送1个,权当我这做小妹的1些心意。”
林母叹了口气,她知道闺女是故意这样说的,好让她没有心理负担地接受,其实她都明白,给儿子娶媳妇儿准备彩礼跟结婚的物件那都是为人父母应该做的事儿。
闺女这是给她撑面子呢。
林母眼眶泛红,眼看着就要抹眼泪。
“什么东西有我1份啊?”林向前敲了敲门,从外面进来,看到林母手里的金手镯,1双深黑的眼睛锃光瓦亮,跟电灯泡似的,伸手拿起1个手镯来,装模作样地打量,“金手镯么?可这款式适合女的带吧,我这手腕也戴不进去啊,就算是勉强带进去了应该也拿不下来吧。”
他1边说还1边试图将手镯带到自己手腕上。
那细细的手镯素圈儿,那碗口粗的手腕……怎么看都滑稽。
反正林知瑜笑得挺开心。
林母快要掉下来的眼泪就那么消散了,她反应过来,连忙将林向前手里的镯子夺下。
看了1眼林向前发红的手腕,心疼极了,“这是女士手镯,你1个5大3粗的男人戴什么啊,这可是你小妹花钱买的,你当心些别没轻没重的,回头再给弄坏了。”
林向前无语地揉着发红犯疼的手腕。
乍1看林母脸上的心疼,他还以为心疼的是自己。
没想到自己还没1个手镯分量高。
“妈,那可是金手镯,你儿子的手腕坏了,它都坏不了。”
林母不搭理他,找了1块儿碎布头,将金手镯包了起来。
转身去了自己房间。
不用多问,肯定是藏手镯去了。
连走路都轻飘飘的,高兴都摆在了脸上。
林向前伸手挠了挠头,“原来妈喜欢金手镯啊?”
这么多年,他还是第1次见到林母那么宝贝1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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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他还是第1次见到林母那么宝贝1个东西。
那是金手镯又不是瓷碗,就算摔到地上也碎不了。
“哪个女人不喜欢啊?2哥,你赶紧找个2嫂,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送2嫂1个金手镯。”
林知瑜自己也喜欢,尤其是那种圆润泛柔光的珠宝,亮堂堂看了之后能让人心情平和。
关键是金银珠宝保值啊。
尤其是金手镯,若是有1天碰到了困难,混不下去了,手里有1起金手镯,卖掉之后还能换不少钱。
林知瑜做事儿总是自己铺满了后路。
进可攻退可守,主动权只有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立于不败之地。
在1无所有时孤注1掷,拼命进取,等拿到了劳动成果,便给自己给家人1点1点地铺后路。
所谓安全感,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林知瑜随口的1句话,林向前却记在了心里,原来女人都喜欢金银首饰啊。
“小妹,大哥那新房都打扫干净了,囍字也按着你的要求全部贴好,还有别的活儿让我干么?”
林知瑜摇头,“暂时没了,如果有需要做的事儿,我再喊你。”
“行。”林向前笑呵呵地应了声,转身走出了屋,那模样看着比林母还要高兴。
林知瑜不明所以,不用干活儿很开心?
2哥也不是懒人啊。
她想不通就不再想,打算等大哥结完婚之后,找2哥好好谈谈,将喜服跟敬酒服做完,结婚礼便算是准备的差不多了。
结婚的东西虽然都准备好了,但林知瑜依然没有停下忙碌。
因为宋锦为跟宋然然还有两天就要开学,他们9月1号就得坐车回京市。
在那之前,林知瑜想给他们多做些衣服。
主要是给宋然然多做几条裙子。
宋然然之前说喜欢她做的衣服,款式简单大方,既洋气又很显气质,如果在京市开1家服装店,1定会十分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