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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95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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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二月初六,惊蛰。

傍晚,夕阳的余晖渐渐逝去,农家村户开始生火做饭。

一缕缕炊烟从林立的烟囱中袅袅升起,搭配着夕阳、晚霞、远山,将这片位于山间的小村落渲染的宛如一副油画,美得醉人。

陈凌赤着脚走在水库大坝上,眼睛不断打量着四周的景色,大半天时间,村子周围已经快被他逛了个遍。

山林、水库、麦田几乎遍布他的足迹。

尽管仍觉得难以相信,但内心深处渐渐适应了这段堪称天方夜谭的经历。

谁能想到,他昏迷的短短三天时间里,已经过完了另一段人生?

除了出生地不同,人生经历不一样,时代发展却基本雷同,且真真切切,不曾有半分虚假。

让他用现代社会流行的说法就是:他机缘巧合穿越了时空,到了一个平行世界,并生活了几十年。

“可惜,黄粱一梦啊,终究是一场空。”

陈凌惆怅的叹息一声,蹲在大坝不远处的池塘边上,清洗脚上的淤泥。

现在刚入二月不久,太阳落山后,山里的气温骤降,池水很凉。

只是匆匆洗了下,就冰得受不了。

在旁边抓了把枯草擦了擦脚,把干净的棉鞋穿上才舒服了些。

穿好鞋,趁着昏黄的天色,陈凌能看到池塘水面上自己修长挺拔的倒影,俊朗的外表,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虽不突出但非常匀称有力的肌肉,无一不表示这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

“不管怎么样,变年轻的感觉真好。”

陈凌盯着池水中的倒影,挥了挥拳头,露出一抹笑容。

“只是……”

很快,他笑容变淡,心绪又重新复杂起来。

他有些无法面对自己现在的妻子。

这是他心里的一道坎儿。

现在的他,并不是‘梦中’那个读过大学,服过兵役,闯下一番事业的陈凌。

仍然是一个好吃懒做,胸无大志的混小子。

虽然结婚两年了,但是成家后也没什么男人样子。

家里的事从来就不管。

农活也都是媳妇来干,尽管他这媳妇贤惠漂亮,相貌和身段都是一等一的,他也狠心当成牲口来使唤。

自己则三天两头的从家里拿钱,蹬着一辆凤凰牌二八大杠,去县城的台球厅和街机房潇洒去。

又不是富裕人家,总会有没钱的时候。

就比如前阵子,县城过庙会,就喝醉了酒,夜里回来闹着发脾气,怪没给他准备吃的。

其实哪里是怪没给他准备吃的,分明是嫌县城过庙会,没从媳妇手里要到钱,晚上回来找借口发泄,对媳妇动了手。

原本就没出息,遇到不顺心的还往媳妇身上撒气。他那媳妇也是,忍着受着,没有丝毫怨言。

即便他动手打骂。

但是这样过日子怎么行呢?

好在后来,远在深山的大舅哥不知怎么知道了,过来把他狠揍了一顿,警告他再敢动手打人,宁愿让妹子守寡,也要弄死他。

陈凌被打的不轻,又遭到大舅哥恐吓,就发了高烧,在床上昏迷了三天……

“往事不堪回首啊。”

痛苦的摇摇头,陈凌心中再次被愧疚与后悔填满。

现在的他,有了后世数十年的人生阅历,再回头看现在的自己。

越加痛恨自己的所作所为。

自己懒惰无能就不说了,还拿女人撒气,实在是没出息。

“还好,老天眷顾,一切都还不晚。”

……

天色见黑。

陈凌回到村子里,路上也遇上不少同村的村民。

就算走了个碰面,也没啥人愿意跟他打招呼。

因为懒汉在农村是很被人看不起的。

何况陈凌这个懒汉,早就名声在外了,十里八乡谁不知道?

高中辍学后,这家伙也跟着人外出打过工。

先后做过保安、服务员、搬运工之类的工作,没有一个干得长久的。

就是因为他太懒了,吃不了苦。

每次干活都挑三拣四,重活累活不想干,夜班不想干,还经常偷懒,老是这样搞,哪个老板肯用他?

刚开始同村人还替他说好话,结果他好几次都不听劝,还连累好几个人丢了工作,后来就没人愿意搭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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