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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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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叶芸高考后有一个要等的人,有一个要拥抱的人,那个人也只可能是郭诚,不可能是你!麻烦您清醒一点看看现实好吗?”陆雨训斥道。

这晚,我明白自己忽略了一种可能,就是其实早在很多很多天以前,郭诚就已成了她堡中的王子,而我不过是一只丑陋的血口狼人。

那天过后,我把放学时间调回了之前自带的八分钟延迟,每天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走一遍叶芸回家的路,至于她和郭诚在回家的路上如何并肩相伴,我只想眼不见为净。偶尔我会和客语花园外流浪的阿猫阿狗对视,偶尔会拾起南山大桥的落叶,小心地放进口袋。

我开始用自己所剩不多的理科天赋帮她总结知识点,在林林总总几十份历年考卷里,精心挑选并提炼出我认为最关键的,或是最易错的点,并对应每一个不同题号的常见题型,编写出知识转化率高的,难易适中的习题。

哪怕自己从头到尾就没听过几节课,但关于理科,特别是数学,我还是颇为自信的。

直到高二的中后期,我才编出了一份相对满意的试卷,汇集了大大小小三四十个核心考点。我趁着体育课大家打排球的时间,偷偷抽空溜回教室,攥着精心排版打印的自编考卷和解析,却始终不敢塞进她的抽屉。我内心在压抑抗拒,不敢再与她有任何直接的接触或干预,我怕每多走一步,便是多错一步。我总觉得在挽回爱情的道路上,自己若再迈出一步,这一生可能就要粉身碎骨。

现在的我,也就只敢悄悄地做诸如“送叶芸回家”这种自欺欺人的事。

每次大扫除我都会留到最后,再偷偷把叶芸的座位里里外外单独清洁一遍,我总觉得只要自己还喜欢她,不懈且真心地默默付出,她就不会完全离我而去。

高二十二班,除去叶芸和我,剩下的五十七个人里,知晓我和叶芸如今这样不尴不尬关系的,大概就只有工兵一人。郭诚在被我点拨之前,应该也都是长年被我和叶芸的陌路人演技蒙在鼓里的。

工兵在高一上学期的时候就和叶芸分在同班,并且是前后座,在叶芸对我忍无可忍的那段情绪波动的时期,她偶尔会向工兵倾诉。为何选择他?

究其原因,可能是那个时候工兵和他的女友面临着同我和叶芸差不多的问题与纠葛,叶芸便在工兵身上,看见了我的影子。

我是一个极其理性的人,唯独在面对感情的时候容易走向另一个极端,工兵也是一个极其理性的人,可贵的是,他在面对感情的时候,也能保持着一份基本的理性。同窗时,他偶尔会找我聊天谈心,若论这个班上谁能察觉到我情绪的异常,叶芸也许是第一个,他便是第二个,是否有第三个,就不得而知了。

深秋的一个课间,工兵抱着本书在饮水机泡好一杯枸杞,缓缓走到我左边的座位,拉开椅子坐了下来。我以为他又要老生常谈地来对我进行思想开导了,没想到他张口却是另一番话:“轻林,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做一款游戏?”

“做什么游戏?”

“你看,班上那么多有趣的人设,鸡王子、大汗、小何、定军山……做在游戏里,毕业之前开发出来,肯定爆炸!”

我看了眼他手里跟新华字典一样厚的c语言教程,干瞪眼回道:“可我不会c语言怎么做游戏啊。”

“做游戏又不止是编程,而且你有基础,学起来很容易的。你我强强联手,做个游戏不是手到擒来?”工兵侃侃而谈道。

看得出来他是诚心想要邀请我,但我实在懒得给自己添麻烦,也确实对做游戏没太大兴趣,便苦笑道:“算了吧,我暂时没这热情,有什么需要帮忙可以喊我,主创的话还是去找别人吧,班上的小天才可不少。”

工兵看我神情也没再勉强,转而嬉皮笑脸地奔向了下一个中意的合作对象。

他走开后,我思考起了他那句“班上那么多有趣的人设”,恍惚发现自己和班上的同学竟已同窗共处快一年了。但时至今日,我能一知半解的人,也依旧没有几个。

我记得彦姐蓬松着一头自然卷的长发,偶尔会一本正经地打断后座男生们上色的杂谈,友善地科普,并纠正一些荤段子里有违科学的论调。她喜欢借阅我买的诗集和脂评,也喜欢读我的作文,哪怕那写的只是些不着调的怪志与不修边的迷思。

我记得坐在前座的一哥永远顶着精致的蘑菇头,齐刘海正正遮住眉毛,说话总是一副犹抱琵琶的样子。不少人都觉得微胖的一哥若是能瘦下来,可能会是个标准的小美女,若是生在唐朝,怕是要受万千追捧。

我记得那位拥有茂盛体毛的铝合金直男,被大家唤作“鸡王子”。今天他因为晚自习迟到,同另一位迟到的女生一道被罚,两人站在讲台上,唱起许嵩的《素颜》。我突然很羡慕他们的扭捏与不自在,羡慕他们羞于对视时,双眼闪烁的情愫。

五十七人的名字和学号我倒背如流,但许多人的故事,我半点都不知晓。

因为我半点也不关心。

玉树堂前卧,琪花映面红。十二月月考的那日清晨,拉开窗帘,便看到这样一幅霜雪之景。记忆里浅州只下过两场大雪,在我出生那天,以及初入小学的那年。

不知道是不是全球变暖的原因,这次的雪只是似雨雪一般稀稀落下,并没有扬起一如儿时那年的飞雪之姿,历了一整夜,才勉强积起薄薄一层。

不过对于浅州这样一个南方城市来说,有雪,已是件不可多得的喜事。

银装素裹的校园里,香樟树下新立的小雪人风头独占,他嘴里叼着一片绿叶,枝丫编成的小手盘在一起,静静地打坐参禅。路过雪人的来往师生,嘴角都会不自觉地上扬。

在停车棚里锁车时,会从不知哪个角落袭来一团雪球,打闹之中,连平日里绷着脸的学霸们,都抛下了月考的紧张感。考到下午场时,窗外积雪正好融化,骤降的气温把我握笔的手压得动弹不得。掌心相对搓揉,轻呼出一口气,暖白的雾旋贴在第四考场的玻璃窗上,细碎的阳光打在雾间。融雪时分,白茫茫厚土略显萧索,取暖的人们饱含热忱,摘冰雪作皇冠。

月考结束后,我在考场外的走廊上远远瞥见,似乎有个裹着冬季校服的人影徘徊在我的单车旁。像月考这样无须检查校服的日子,竟然还老老实实地遵守校规,倒是难能可贵,估计是隔壁文科s班的某位三好学生吧。

不过站在我单车旁边是怎么回事?难不成我车链子被她丢的雪球砸断了不成?

走近了,我才感觉到气氛的暧昧,心下狐疑了起来。女生长发飘飘,脸蛋冻得红晕朵朵,镜框边角沾着淡淡的白雾,她看见我之后,立马就变得局促不安,扭捏的双手无处安放,连带着身体都在微微颤抖。可能这天,确实是太过寒冷。若我此时切换到鬼马形态,怕要以为她是内急了。我很肯定自己没有见过这个人,但我隐隐知道她为何要在寒风里等我,为何模样还如此慌张。

我装作没有看见她,慢速开着锁,等待着她开口。直到我扶车准备离开了,她才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从她伸手的位置以及这一系列的动作,不难看出她本是想把巧克力塞到我的单车篮子里,然后转身就跑的。

但不巧的是,公路车没有车篮子。临时才发现这个问题的她登时有些乱了,下意识地就把巧克力塞到了我手里,指尖触碰的一瞬,我仿佛都能听见她怦怦的心跳声。

她低着头,只小声又急促地说了句:“希望你能记住我。”

说实话,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记住她,因为她甚至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不过我大概会记住这一刻,因为我没想到,竟会有人,不嫌弃我千疮百孔的颓丧模样。

更意想不到的是,喜欢现在的我的,不止她一人。

圣诞节那天,我从抽屉里一共收到了三件礼物,看着这些礼物,我又想到了那本去而复返的《小时代》。我有些不解,难道学生时代的忧郁气质要比阳光帅气更吸引人吗?

不过这样想也不对,没准阳光男孩们的抽屉早已塞满了。算了,就权当作是我有那么一丁点儿灵魂魅力吧。

前两件礼物都有署名,其中一人我认识多年,另一人,却未曾留有印象。

前者送了我一张《魔杰座专辑》,看上去是在对街的千年音像店买的;后者送了我一小袋星星叠纸,她在星空贺卡上面的附言,我过了许久都难以琢磨透彻。

星空贺卡上写道:“你能做到的远比你想的多。”

但最后一件礼物,简简单单的一张明信片,却吸引了当时的我,几乎所有的注意。因为明信片的正面是依偎着蓝天的埃菲尔铁塔,而明信片背面的文字,打碎了我一整年来自欺欺人的幻梦。

今年生日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所以在圣诞送上祝福。不知你演讲中的她指的是谁,但如果是我,你可能误会了。去年送贺卡的也是我,但我不是你希望的那个人,如果让你失望了,我很抱歉。

总之,即将到来的新年,希望你快乐地迎接。

或许我会告诉你我是谁,或许永远也不会。

你只要记得,在一段岁月里,有人欣赏过你,并且希望你可以积极地生活,可以积极地向前,这样就算不知道我是谁,也很好。

也请你把这个秘密放在心底。

merrychristmas

面对这样真挚的一份祝福,我本该感动,但此刻的我,只单念着她不是我想象之中的那个人,祝福我的既不是叶芸,那么叶芸对我的放弃,或许真的很彻底。

二零一二年的最后一天,太阳照常升起,世人依旧半身潇洒半身无奈地活着,玛雅的末日预言早已不攻自破。

按照惯例,浅州三中的校园文化节也会在年末这天举办,特色班级会清空教室张罗好各式各样的游乐活动,同学们在长长的主干道上摆起摊位贩卖新旧书籍、交易二手物什。这一天,不仅球场上熙熙攘攘风云变幻,田家炳楼前的广场,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群,他们都在等待着一年一度校园歌手大赛的开幕。

初中的班副贺少澜穿上了复古利落的蜜色肯辛顿风衣,他今天将要手握麦克风,站在这聚光灯下。为了给贺少澜摇旗呐喊,我和曹飞宇等几个初中好友难得地又聚到了一起。

“看完去打球不?”曹飞宇搂着我的肩膀,盛情邀请道。

我原本计划完事后去上网,有些面露难色,但想着自己上高中以来已经拒绝过他数次,这回也算因缘际会,还是应承下来罢了,便答道:“打一会呗,反正待会也没事做。”

“哎!叶芸和陆雨在那边!走走走我们过去。”看来飞宇完全不知道我和叶芸关系恶化的事,毫无眼力见儿地把我捎了过去。

我赔笑着走到叶芸她们跟前,刻意留了几步距离。在这个充斥着欢声笑语的校园祭里,叶芸的心情似乎也颇为愉快,丝毫没有因为我的靠近而挂脸,看到她似往日一般光彩照人的嬉笑模样,我的心也安定了几分。

陆雨把手里捧的花硬塞到飞宇怀里,向他发布了任务:“待会儿少澜唱完记得第一时间跑上去给他献花,谄媚点、热情点,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拿出粉丝该有的态度!”

千呼万唤中,贺少澜终于登了台,听着场下山呼海啸的呐喊声,就知道这老哥上高中的一年半载没少积累人气。他先是用松松垮垮的大佬站姿慷慨激昂地发布了一场简短的演讲,总结一下就是把“天地君亲师”都感谢了一遍。

陈词完毕,他调整了一番姿势,清了清嗓子,开始了自己的竞演舞台。

他唱的歌,是由杰伦作词作曲,陈奕迅的《淘汰》。只能说我认了

你的不安赢得你信任

我却得到你安慰的淘汰

被曾经的挚友们围绕,看着不远处叶芸的侧脸,就算是在寒冬腊月,听着这首无助又忧郁的情歌低诉,我竟然也有种如沐春风般的温暖。

迷途的我无比珍惜这样的温暖,哪怕就只有一首歌的时间,哪怕你我已是分割的画面。

生日那日,我把ipad靠在窗前,手机摆在桌上,一边看着《我是歌手》一边看着《吞噬星空》,枯坐一整日,自始至终,我的手机都没有振动过一次。

直至零点钟声敲响,我都还心存侥幸,心怀希望。罗峰真幸运啊,每一次走到绝路,都能妙手偶得那天大机缘,或许幸运的不是他在机缘中拾取的那些逆天功法宝物,而是他总能在最为合适的时机,被幸运地逼到绝境死地,因为无路可退,所以海阔天空。

更不用说他同时拥有生死与共的兄弟,和永恒完美的爱情,羡煞旁人。

地球上的人们自然学不会小说主角的做派,生而平凡,我们可能一辈子都遇不上一次绝境,或许唯一一次的事不可为而为之,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绝境对我们来说并非机缘,而是终结这庸庸碌碌的一生的死结。

春季的篮球班赛,我们班首轮抽签,就与最具争冠实力的十四班狭路相逢。

由于我近日的三分手感持续火热,班上的几位篮球高段位选手,特意为我量身定制了一套完整的传切战术。通过一周的演练加持,我们的配合日渐成熟,战术执行力和命中率都超越了预期。满怀信心的我们,翘首盼着与十四班的这场强强对抗。

比赛在一个凉爽的阴天午后开哨,我作为首发sg(得分后卫登台,与同场对手曹飞宇击了击友谊之拳,蹲下身子再仔细系了一遍鞋带。

曹飞宇在篮球场上的成名绝技,就是“伏龙翔天”——用篮球把别人刚飞到抛物线顶点的必进球砸向天际。

跳球时,我瞥了一眼场边“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横幅和周遭加油的人群,虽没有戴眼镜,但隐隐约约还是能分辨出叶芸的方位。眼镜呢?说实话,除了上课看黑板和下课骑单车,其余时间我都极不愿意戴眼镜,我打心底就厌恶它,觉得它会让我看起来狼狈,让我的自由被边框束缚。也可能是内心憔悴的缘故,我不希望自己外表上再有任何东西能暴露这份憔悴。

我想着不戴眼镜会显得精神一些,没想到这却成为了这场球赛的败笔。

在这场高强度的攻防对抗中,传球、接球、急停、跑动、滑步、切球,攻守转换间的肌肉反应往往就在于一瞬的判断。裸眼的我本还不至于丢失视野,可阴沉的天气和紧绷的神经却愈发模糊了我眼前篮球的轨迹,同学们的战术都完美执行,到了我这最后一环却屡屡出现触球失误。我的竞技状态也随着接二连三的低级失误,迅速跌到谷底。

跌成了一只软脚虾。原本豪情满怀,已经准备好进球后闪耀的招牌动作的我,在上半场未过半就被换下。班集体精心策划的信心满满万无一失的杀手锏,就这样被我从内部破解。一鼓作气,再而衰,整个队伍出师不利,已然乱了阵脚,换人也未曾有见丝毫成效,半场十二分钟过去,我们竟被零封,一分未得。

虽然队友们在下半场调整好了状态,勇追猛赶,却还是遗憾惜败。开赛第一轮就败北淘汰,身在s班的他们,眼中难免要夹杂失落。

我呢,又一次在叶芸面前出丑,又一次因为自负成了体育赛场上的罪人。

红五月歌咏比赛,我们班选曲《eareyoung》,站在熟悉的报告厅里,我又想起了初中那场民族舞的表演。曾经在台上共舞的同伴,大部分在短短三四年后就永远断了联络,再无相见之机。

还好,还好叶芸还站在我目之所及的地方,哪怕她已标出我们的断点。

演出结束后,我又拿着所剩不多的零花钱偷偷跑去了网吧。

“随心七七”正好也在线,感觉她仿佛无时无刻都是在线状态。我不禁疑惑,难道大学生都不需要上课的吗?不过仔细想想,考虑到连我一个高中生都没怎么认真上过课时,这逻辑一下就通顺了。

高二这个学年,七七对我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

我向来是个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陌生人的人,万万没想到,这一年与我相谈最欢,最能让我放下防备的,竟然是yy里头,陌生的她的声音。或许,能在某个不遥远的地方,碰上一个相迎相契,且聊天随性不用过脑的人,也是一件幸事吧。

说她陌生,只是因为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和相貌,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七七才是那个最了解“高二的刘轻林”的友人。

体育课上,打篮球的两个同学又因为过激的肢体冲撞打了起来,没掐上两秒钟就被一拉一推劝了开来,嘴上依旧不服气地彼此叫骂着。

高中班级有人打架,我一般都不会参与劝架,既然双方都身在s班,理应心有分寸,真打起来也不会失去理智下什么重手,如此,不妨让他们挥上几拳踹上几脚,打累了打痛了消消火也未必是坏事。

反倒是刚进初中时,在鱼龙混杂的班级里,身边那群一言不合就要拿椅子砸拿指甲抠拿小刀捅的同学们打起架来,必须得劝。

由于小时候自己是个特长全能型选手,打架次数虽少,却善于运用巧劲破敌,所以小学打起架来倒是屡战屡胜。现在打架光靠技巧是没啥用了,谁能打到先手,一个重拳出击,这场架基本就赢了大半。不过自从上中学以来我就再没打过架,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初中时代年级里那几个凶起来不要命的狠角色大多都和我至少是个表面兄弟,加上自己向来不争不抢不惹事,大概就这样慢慢建立起了一个与世无争且背后有人的形象吧。

当初三中和隔壁七中打百人群架时,我都是站在c位看的。

到了高中大家的血气普遍都内敛了,打架不再代表“豪气”,反倒成了“晦气”,所以熊孩子们一怒出手的次数也随着年岁增长越来越少了。

初夏的天气总是变幻莫测,同学们刚平息了这对冤家的怨气,就见一道惊雷刺破天幕结界,暗色暴雨瞬息侵入。球友们都争相往田家炳大楼跑去,我则扣下了一个篮球,优哉游哉地准备继续打上一会儿。很快,偌大的操场就剩下了我一人,不远处教学楼的一间间教室亮起一盏盏灯,主席台的穹顶扬起万筒浪花,世界装上蒙蒙的灰色滤镜。

急停跳投,三步上篮,我,很享受此刻独占的风雨天地。

打完雨中篮球后,我直接去办公室找到班主任李飞,熟练地编织了一套谎言,给晚自习告了个假,捡出几张纸币上网去了。

心情好或不好的时候,我偶尔会以身体不适为由告假,频率嘛,大概是数月一次。溜出去上上网什么的我已得心应手,请假时只要瞅准一个老师和家长间信息不对等的时机,就算飞哥一时兴起打电话去给家长慰问核查,也不会露出太大破绽,因为母亲知道我自小就体弱多病,虽然热爱运动,但也常常是大病不来,小病不断。感冒发烧、腹胀胃痛的药我基本都已经吃到免疫了,特别是这一两年,我身体状态每况愈下,所以偶尔暴露也无妨,因为我身体不适的理由本就是真实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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