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男人(1 / 2)
两年前的某个深夜,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
生意惨淡的小酒吧,“夜色”。
昏暗的暖调灯光,旧世纪的美式民谣,身着马甲、兼职调酒师的店长站在吧台里面,她扎着干净利落的高马尾,手中的摇酒壶不停发出冰块碰撞的声音。
别针胸牌上刻着她的名字——秦柳。
看着有些颓废的大高个子坐在吧台前,杯里的啤酒才喝掉一半,脸上便写满了醉意。倒不像是不胜酒力的样子,只是想大醉一场罢了。
秦柳低头瞟了眼那个趴着的颓废男,叹气问道:“阿姨的病还是老样子吗?”
黑箫晃了晃酒杯,本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是抿了抿嘴唇,咽回肚子里。
“你穿开裆裤的样子我都见过,有什么不能跟我说的?”
秦柳放下摇酒壶,用手指狠狠弹了下他的额头——“笨蛋。”
黑箫不耐烦地打掉秦柳的手,声音里是愤怒,是无奈,甚至还带着点委屈:“钱,到头来还是缺钱啊。”
在那几个政客的操纵下,巨龙庇佑里那几家医院的收费变得越来越离谱,彻底沦为了上层阶级的服务者。黑箫当然也为他的母亲报名过巨龙列兵向全社会提供的免费医疗,可排在他前面的病人太多了,他的母亲等不及了。
“差多少?我还有点积蓄。”
黑箫苦笑几声,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摇头。
差太多了啊。至今为止都还没有根治“茧症”的办法,只能用昂贵的药物,甚至是传说中的灵魂纹路强行把命吊着。
茧症是这些年才出现的一种致命怪病,幸亏没有传染性,得病率也极低。
“你呢?那个收保护费的黑社会还在骚扰你吗?”
秦柳神色一滞。
一道少年的声音突兀插进来:“14号桌,两杯银月。”
黑箫扭头看去,年轻人的半长头发、衣领口的褶皱早已被雨水打湿,琥珀色的眸子上挂着冷冽,左眼的疤盖过他脸上的稚气,是与这个年纪不相称的成熟。
明明自己比他大了很多岁,此刻黑箫竟被他压得有点喘不过气。
秦柳的嘴角挂上那娴熟的职业微笑:“您好,总共七百八十元。”
银月是“夜色”的招牌,不仅价格高昂,而且度数极高。每晚都会有那么几个愣头青,不仅傻傻地把钱烧了,抿两口就倒,紧接着就被角落里“别有用心”的人拖走。至于他们的结局怎样,秦柳从未关心过。
听说他们噶腰子都不打麻药。
年轻人丝毫没在意价钱,直接八张大钞按在吧台上,道:“不用找钱了,上快点就行。”
黑箫啧啧两声,原来是富家子弟啊。
真羡慕。
年轻人走回十四号桌,那里坐着一个和他看着差不多大的男孩。男孩头发凌乱,估计是来的时候忘带伞了吧,淋成了一只落汤鸡。他瘫坐在沙发上,胸膛随着喘息起伏,眼神中满是落寞与不可置信。
这是姜涣和寻树第一次来酒吧,也是唯一一次。
寻树把纸巾递给姜涣,看着他这副从未有过的落魄模样,道:“我大晚上违纪跑出来陪你喝酒,你要是什么都不跟我讲,那就太不够意思了。”
姜涣接过纸巾擦去脸上的雨水,一直等到“银月”被服务员送上桌后才开口:“还记得吗?我之前跟你提到过的那个阿木前辈。”
“嗯,跟着庄梦河混的那个狙击手。”
姜涣给自己猛灌一口,把头深深埋下去,喘着粗气道:“他死了,我在噩梦大潮的烈士名单上看见了他的名字。”
寻树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巨龙列兵牺牲本身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甚至连他们这些预备役都听的有些麻木了。
但死亡这东西,唯有发生在自己的亲友身上,才能清晰体会到那种无力感。
“明明都说好了,他会来看我的毕业典礼,要亲眼看着我复刻禹贡……明明都说好了啊。”
寻树很清楚,与父亲多年不和的姜涣,一直都渴望着能有个长辈给予自己肯定和指导。
木恒就在恰当的时间,站在了恰当的位置,做出了恰当的事。
当看见一个远不如自己有天赋的人,攀上了曾经只敢仰望的高峰,姜涣变了。
以前的姜涣总有种得过且过的感觉,虽然教官布置的训练任务基本都会一丝不苟地完成,可他总是点到为止,不像寻树颜蛮一般,非达到完美不可。别人对他的评价往往就是——各方面都不差,在狙击方面比较突出,灵魂强度异常高的精英预备役。
在前三年的预备役生涯中,姜涣也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他能清晰感受到自己和那两个怪物般的天才间的差距,宛若跨不过的鸿沟。也就在他俩都不怎么在乎的射击方面,自己才能够略胜一筹。
可与其他人相比,自己那离了谱的灵魂强度又是完完全全的碾压级。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成了不上不下的怪胎。
拼了命也就第三,普普通通努力也是第三。
但正是从认识木恒的那夜开始,姜涣变了。他不再甘心只做那个总被天才遮住光芒的憾负者,他决心向预备役第一的宝座发起冲击。
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告诉姜涣,他是个无与伦比的天才。
“下一次龙冢葬礼,我们预备役被分配了几个参加的名额。不出意外的话,你应该能送木恒最后一程。”
寻树看着面前这位失意的老朋友,眼里闪过些许无奈。
“所以你确定了吗?要走木恒的老路,成为像他那样的狙击手?”
银月顺着姜涣的嘴角低落到湿漉漉的衣服上,酒劲掠过咽喉冲上头脑,把迷茫搅碎成零星的愤怒。他越发感到酒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的理智正在一点点被冲垮,变成一只被最原始感情所驱使的野兽。
突然,门被粗暴推开,撞在墙上发出哐当的声音。一批气势汹汹的人闯进了“夜色”。为首的黄毛梳着大背头,嘴里叼着烟,戒指、项链闪着金光,一幅暴发户模样。
秦柳推了推趴在吧台上的黑箫,示意他快走。
黑箫看见为首的那个黄毛,嘴角抽动几下,褪掉原本苦愁面容,反写上几丝不可遏的怒意:“秦,就是他?”
黑箫打听过,这个打着收保护费的名义,天天骚扰秦柳的混蛋,不仅黄赌毒样样俱全,还出了名的喜欢凭仗自己的势力玩弄女人。
秦柳想要在西4区把“夜色”开下去,她就得对着黄毛和颜悦色。
“快走,快走啊。”
秦柳焦急推搡着黑箫肩膀,可这大个子男人偏偏如石柱般坐在那,丝毫不见动摇。
“你还要治阿姨的病呢!”
大高个像是突然被抽掉了全部的精气神,绷直的背脊一下软了下来。他握紧拳头重重锤在吧台上,抬头看向秦柳,她正在不断对自己摇头。
“没事的,相信你秦姐。”
强行装出的淡定自若与笑容,并不好看。
黑箫低下头,慢慢地往门口走去。他的神情由纠结一点点变成平井无波,秦柳说得对,他还得治妈妈的病,他不能出意外。
他不能热血上头。
他得忍。
黑箫踩着自己的影子,苍白月光擦着窗沿洒在身上,像是一只被电筒照的无处可藏的老鼠。他越走越快,却在与那群黑社会擦肩而过的瞬间,瞥到黄毛握在手中的那束玫瑰。
黑箫能看见黄毛脖子上一个又一个鲜红唇印,闻到他身上那交杂着的、来自不同女人的劣质香水味。人渣两个字仿佛已经被清晰刻在了他头顶,他却如此耀武扬威地向所有人炫耀着,如同正在展示自己战利品的侵略者。
他想起了妈妈曾跟他说过的话:“要是你能把隔壁老秦家的闺女娶回来该多好啊。”
黑箫活这么些年,没干过几件硬气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