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向弱者“收利息”理所当然?(2 / 2)
话音刚落。
砰!
章程的胸部被炸出了一个大洞,顷刻毙命,瞪圆双眼的尸体还由于冲击力在地上滑了一段距离。
大洞是邹毅扳碎的一小块木片造成的。
“啊!!!”
靠近章程的众官员被吓得赶紧躲得远远的。
“紫兰城城代水光启,杀害无辜者72人。”
砰!
人群中的一人再次毙命,这一次是脖颈中招,整个脖子被炸断,脑袋和身躯各掉一边。
“恶魔,他是恶魔!”
看到同僚竟然死得如此血腥且草率。。。一些人待不住了,失了智地向门外跑去。
砰!砰!砰!砰!砰!
逃跑的七个人里面,有两个邹毅没有动,其他的五人被邹毅爆了头。
这一幕,骇得剩下的人不敢再妄动。
“自觉手中没有无辜冤魂的,尽可离开。”
邹毅的意思,是如果以前没有害过无辜者的性命,那么想走就走。。。如果有害过无辜者的性命,想走也走不了。
刚刚被爆头的五人就是证明。
“我们是楼兰国的官员,有罪也应该是由楼兰国法律惩处!”
水惊海从邹毅刚刚的言语中,粗略的知道他应该是在“主持正义”——既然如此,要不试试“欺之以方”?虽然惊骇于邹毅弹指杀人的手段,但他还是决定出声争取一下“一线生机”。
“哦?水惊海水城主。”
“正是鄙人,请问英雄如何称呼。”水惊海赶紧应道,并自称“鄙人”,把自己放在一个低姿态。
“水城主,来此之前我还把你的女儿也带来了。”
众人看向水轻颜——她双目无神,像是被霜打的茄子,原本艳丽动人的容颜,仿佛失去了生机,木讷得像一尊蜡像。
“就是想让她知道,奉行弱肉强食、实力为尊者,本身就要做好承受这一切的准备。”
邹毅的目光逐一扫过众人,无人敢与他对视。
“做为一城之主,你水惊海内养毒士,外持土匪,血债累累——被法律制裁了吗;在你的言传身教之下,一众子女,怒则杖毙下人,恶则买凶杀人——被法律制裁了吗?在尔等眼里——法律是限制弱者的,不是约束你们的。自诩为强者的你们,毫不顾忌弱者,把为所欲为当成理所当然。那么现在,遇到更强者——你们又待如何?!”
一众官员感受到了邹毅的凌冽杀意。
“这位英雄,我等您杀之无益。”水惊海指着周围的官员道:“我等虽有罪行,但功大于罪,强者制定规则天经地义。若无我等,紫兰城也没有今日之繁华;若无我等,紫兰城将陷入内乱死伤更甚;若无我等,也会有来者延续我等。”
真不愧是一城之主。
事到临头还能“据理力争”。
拐弯抹角地告诫邹毅——
一者:他们不该死,作为强者的他们,只不过是维护秩序的同时,向弱者收了一点利息而已,这是完全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
二者:他们不能死,他们如果死了紫兰城将陷入权利真空,将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会死更多人;
三者:他们死了也没用,没有了他们还有其他人,其他人成了他们,一样会做同样的事,即便邹毅今天杀了他们,就能改变这一切吗?没用的,邹毅只是在做无用功。
“水城主,正如你自己所言,世间的规矩是强者定的。”
邹毅对水惊海道:“所以在此时此刻,向那些弱者讨个公道——就是我的规矩!!”
邹毅这话是在打脸水惊海——你既然认同弱肉强食,我强我有理,那么,现在我比你强,你是不是也应该尊重一下我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