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偶遇(1 / 2)
时间流逝,转眼间三天过去了。
邓恩送给林恩的养神药剂,他都喝完了。
再想喝新的,就要去买了。
“我现在的精神力达到了499伦琴,明天应该就能破5了,看来还是要买养神药剂了。”林恩心里有些纠结,主要三十个金罗兰实在太少了,如果买养神药剂,那很快就花完了。
“先买三瓶吧。”
钱就是用来花的,前期的快速成长需要大笔的投入,每一笔钱都是雪中送炭。
以后随着自己的变强,赚钱可能会易得许多。
但现在……该怎么赚点钱花呢?
穿越者三宝——玻璃?香水?香皂?
又或者开发女性内衣?
林恩摇了摇头,这些都很难。
哪怕这个世界的玻璃、香水的制取方法跟地球完全相同也不行。
拿玻璃来说,华夏早在春秋时期就制成玻璃了。
汉代以后,我们不但自己烧制玻璃,还有进口的罗马玻璃器皿。
所以,玻璃无论对东方还是对西方,都不是什么稀奇的玩意儿。
现代社会玻璃如此便宜,不是因为现代人掌握了古人所没有掌握的“绝密配方”,而是因为成熟的工业体系,可以轻松获得高纯度且均匀粉碎的石英砂、纯碱、石灰石等原材料,加上精密的温控和反应时间。
不提那些复杂的工艺和昂贵设备,就单单拿玻璃生产中用到的大量纯碱说,纯碱的制造来自于我们熟知的“侯氏制碱法”,而“侯氏制碱法”又是以工业合成氨为基础的。
工业合成氨的工艺不知积累了多少代工业人的智慧。可这放在玻璃制造中,只是冰山一角罢了。
而且,会玻璃烧制配方,也不等于会做玻璃窗,人类从烧出玻璃,到烧制大块平整的玻璃窗,可是足足用了几千年的时间。
所以,林恩哪怕自己预知了穿越,在穿越查好了玻璃制造知识,可等他真的回到古代,用古代那些连温控都没有的简陋土窑当烧制容器,用煤和木炭当燃料,用草木灰当纯碱,用纯度低到没边,还不知道会不会认错的石英矿当石英砂,那自己能烧出类似于玻璃的玩意儿就谢天谢地了,想切割出平整且大面积的玻璃窗无疑是痴人说梦。
就凭自己的水平,去跟那些世世代代烧陶瓷,烧玻璃的匠人对标,一定是被吊打。
香水也是一样,现代香水便宜可不是因为我们知晓古人不知晓的香水制作方法,而是现代精细化工产业的支持,使得香水合成非常容易。
如果从天然香料,比如花瓣中提取,几百斤花瓣提取那么一点点,成本可想而知了。
林恩想在这方面对比那些世世代代传承手艺的香水匠人,也是不可能。
香皂还是一样。
至于女性内衣……
欧洲贵妇漂亮的蓬蓬裙下面是不穿内裤的,宽松的蓬蓬裙下甚至可以藏人,且不说林恩有没有勇气做全体男人的公敌,就算成功了,花费了大代价做营销,推广了自己内衣裤的概念,但这种没有门槛的行业,立刻就会遭到抄袭和仿制,结果还是破产。
赚钱还得从长计议,得找一个既有技术门槛,又要操作简单,而且非常有用的行当。
不但以上三点要同时满足,而且用到的技术还得容易发现,至少凭借自己现在的知识储备,可以“意外”发现,否则的话,自己直接搞出类似于万有引力定律这等级别的离谱成就,怕是又脱不了跟女巫扯上关系了。
……
林恩一边思考着这些,一边走在去买觉醒药剂的路上,走了一会儿之后,林恩感觉不太对,他注意到一些人的神色,他们似乎在惧怕自己。
修炼精神战法后,林恩的听力很好,很快就了解到了事情的原委。
原因是他杀掉杰罗姆的事情传开了。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能杀人,加上他杀掉杰罗姆的方式——鬼爪。
民众们不知道这鬼爪的力量源头是什么,长时间生活在女巫、闪灵、诅咒等邪恶力量的恐惧之下,民众们对这些看起来不详的力量太敏感了。
他们害怕。
在小说中,主角展现自己的实力之后,都会得到周围人的崇拜,得到长辈的认可,少女的芳心暗许。
然而很可悲的是,林恩没有得到这个待遇。
对此,林恩并不意外。
其实在任何一个世界,哪怕在强者为尊的世界,民众崇拜的都不是强者,而是权威。
很多时候强者就等同于权威,但有时候却不一样。
比如二战时期,恶事做尽的东瀛国,对那些被他们侵略的国家而言,东瀛无疑是强大的,但没人崇拜它,被侵略的民众对东瀛的态度是憎恨和惧怕。
在这个世界,同样是强大的力量,学者便是权威,而女巫和闪灵便让人恐惧。
民众是盲目的。
林恩知道,只要自己成为学者,这些低级的流言便会不攻自破,那些试图对自己不利的人,也会成为土鸡瓦狗。
“这些流言,应该是有人推动吧,格林家族不太可能,应该是安德烈家族。”
玛丽安不可能诋毁自己,就算自己跟格林家族断绝关系了,但怎么说他也是格林家族的子孙,自己使用邪恶力量,玛丽安会觉得光彩吗?
那么最有可能的就是席拉的娘家了。
安德烈家族也是一个落魄贵族,贵族都是讲体面的,自己杀掉了安德烈家族的嫡子,他们不想就这么算了。
背地里诋毁,就像是无能狂怒的一种手段了。
流言这个东西,在愚昧的民众之中,最容易发酵。
尤其在有推手的情况下。
中世纪的时候,欧洲仅仅因为一些扑风捉影的理由,就烧死了几十万女巫。
这些理由荒谬到,可能仅仅因为你是个寡妇,所以你就该被烧死。
而林恩呢,他是真的长出了鬼爪,随便造谣几句,人们当然会怀疑。
相比地球而言,这个世界的民众算是接受能力比较强的了。
林恩看着街道上一些衣衫褴褛的平民,他们看自己的眼神——麻木、疲惫,带着一丝丝的畏惧。
民智未开,宗教和迷信盛行。
林恩轻轻吐出了一口气。
这是一个黑暗而愚昧的时代,但也是最好的时代。
因为文明的晨曦,总是在最浓重的黑暗中诞生。
……
摩尔镇的药剂师协会,其实是因斯城药剂协会的分会,甚至连分会都算不上,这里准确的说,是因斯城药剂师协会的一个销售点。
摩尔镇并没有常驻药剂师,能评上正式药剂师的,大部分都是正儿八经的学者了,就算不是学者,也往往只差临门一脚了。
论地位,正式药剂师不比学者差。
平时负责摩尔镇药剂师协会的,只有两个药剂师学徒。
林恩也是第一次来摩尔镇药剂师协会。
药剂师协会是摩尔镇第二高大的建筑,第一高的当然是摩尔教堂。
相对于摩尔教堂的人来人往的情景,药剂师协会就冷清多了,高大的建筑愈发让这里显得空旷。
进门的时候,有一个门卫厅,通常情况下,这种正式场所为了门面,都会有一个身穿罗兰公国皇家军装的侍卫站岗,不过这个门卫厅里面只坐着一个头发稀疏的老人。
他坐在摇摇椅上,脸上盖着一本书,好像是睡着了,林恩只能看到他光光的脑袋,不过倒是有一缕稀薄的秀发从脑袋一侧弯过来,顽强而坚定地盖住了头顶。
林恩在门卫厅外礼貌性地站了一会儿,想着这老大爷会不会发现自己,并开口询问来意,或者做登记什么的。
但眼看着老大爷没有醒来的意思,林恩也就不好打扰了,直接走进了药剂师协会。
“这药剂师协会的人也太少了。”
林恩一路走进来都没遇到人,想想也正常,对摩尔小镇的人来说,去教堂是做祷告的,来药剂师协会能干什么。
也就是布里男爵、格林男爵这些贵族们,偶尔会来药剂师协会买药,这里一年能做个几回生意就不错了。
这药剂师协会居然还没关门,也是一个奇迹了。
大门虚掩着,林恩敲了敲门,没人应声,他至少稍微推开一个缝隙。
然后,他就看到在药剂师协会内,一个大概二十岁出头的靓丽女孩,满面潮红地躺在沙发上。
这女孩身材非常高挑,可能有一米七五以上,她穿着很惹火,不明材质的紧身短衣、短裤,完美勾勒了她姣好的身材,有种后世辣妹的感觉。
林恩还是第一次在罗兰公国看到这样的女性衣着,这个世界的女人,要么像是苏珊、樱桃那样,穿平民穿的布衣长裤;要么就是精致华贵的贵妇长裙,这些长裙内衬复杂,做工精良,如果是美丽高贵的女性穿起来也是非常性感的,胸前露一片雪白,但下身基本是长裙,而且裙子必须足够长,这主要是考虑到贵妇长裙下面是不穿内衣裤的,裙子短了容易走光。
林恩见多了这个世界的女性衣着,突然看到一个贴近现代社会的女性穿着,难免产生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还是这样的衣服好看,只不过,这妹子是喝多了么?你喝多了不要紧,关键你这火还开着啊。
在沙发一旁的桌子上,散落着七八个酒瓶,里面有葡萄酒、麦芽酒、朗姆酒等等各种酒。
而酒瓶旁边还有一个将近一米高的巨大圆底烧瓶,烧瓶下面放着酒精灯,火还在烧着,瓶子里面的液体已经沸腾,瓶口通过一个导流装置,把气体导了出来。
看这个女孩熟睡的样子,这瓶子就算烧干,烧炸了,她也未必能醒吧。
“咳咳。”林恩干咳了两声,却没能叫醒对方。
“喂!美丽的小姐,醒一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