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节 舆论导向(2 / 2)
“这个案子和妇女权益有关吗?”潘潘对这个案子也很有兴趣,虽然她对仲裁庭案子还没审,已经内部有了结论感到不满,但是就整体来说这个案子没什么特殊之处。当然她不是和能理解一部分元老要判处死刑或者无期的意见。在她看来即使是“破坏军婚”,给予一点惩罚也够了。
“要说有关也有关。”丁丁看着一桌子的清样和稿件,“比如为什么那个妇女不能选择自己所爱的男人之类。”他赶紧又加上一句,“是杜雯说得。”
女人的八卦天性立刻开始发作了:“她爱那个小伙子吗?”
“谁知道。”丁丁说,“这事和案子没关系。”
“我倒是很想知道。”潘潘被勾起了兴趣,“我想写个专题报道,关于归化民的感情问题……”
“绝对不行。”丁丁赶紧阻止自己老婆的奇思妙想,“归化民用不着考虑感情问题,吃饭干活就好了。你让他们想这么多干什么?”
“你这话说得,他们也是人。为什么不可以有感情生活?”说着坚决要搞这个主题。丁丁考虑再三,认为既然仲裁庭马上要公布《婚姻法》,离婚就是婚姻法中最主要的一条,从造舆论声势来说搞这么个报道也无可厚非。最后同意了潘潘的要求。给她开了一张采访证。可以进入县衙监狱进行采访。
结果潘潘的采访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原本她以为会见到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女子,结果看到的却是一个苍老不堪的瘦小女人,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魅力可言。
虽然她带去了一个会说闽南话的翻译,但是当事人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状如鬼魅的“首长”来找她谈话已经被吓得不知所措了,更不用说翻译满口说出来的感情名词了。光一句“你是不是爱上了某某某”就解释了几分钟。
更让潘潘气馁的是,这个形如老妇的女子根本说不清自己爱不爱嫌疑人,连是不是喜欢都不愿意谈,潘潘甚至觉得对方对自己把这种事情挂在嘴边表现出了无言的鄙视。不是一问三不知,就是不愿意说话。弄得潘潘的采访难以为继。
最后,潘潘只好说:“要是给你机会,你愿意不愿意和某某一起结婚过日子?”她很期望得到一个“爱情至上”的答案,但是当事人干脆利落的表示:不愿意。至于为什么,她根本就不愿意说,不管潘潘怎么问,对方都用一种“管你屁事”的眼神看着她。
“这些人,到底有没有自己的思想?”潘潘忍不住把见闻向丁丁倾诉了一番。
丁丁淡定的一笑:“这你就受不了了?17世纪的老百姓,能和你一问一答的交流就不错了――别忘记当事人还是在东门市干售货员――好歹受过点现代文明洗礼的呢!你真下乡去和老百姓聊聊天看,十句话里回答你一句就不错了。你还想写什么专题报道。”
报纸的舆论准备之外,文宣部门还通过“舆论引导员”在大庭广众之间进行舆论造势,舆论引导员是文宣部搞出来的新花样,在归化民中选择口齿伶俐,爱传播小道消息的人――以商贩为主――按照每周的文宣部的“通知”精神来散布消息,指引舆论方向。作为报酬,每个人每个月由文宣部发给5元流通券作为一种小小的激励――丁丁拒绝承认这是一种“报酬”。
目的很快就达到了,引导员们在各村各镇的街头巷尾进行的传播很快就把这个案子传遍了全县――以至于有元老提出了异议:这样大肆渲染是否会对军队形象产生不良的后果?会不会让人产生一旦加入军队老婆就会被人ntr?
但是马甲等人认为只有大肆宣传这个案例,才能让归化民们对ntr军人的老婆产生畏惧――若干年的苦役可不是说着玩的,符有地的劳改营已经成为临高新政权的恐怖传说之一,在百姓们心目中简直就是人间地狱。
杜雯和过去一样要求通过这个案子来宣传“保护妇女权益”,她要求同时判决水兵和他老婆离婚――因为他们已经“感情破裂”,同时追究这个水兵打老婆的“家庭暴力”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要求理所当然的遭到了海军的坚决反对。同样也遭到了多数元老的反对――除了刚刚从外地调研回来的刘月菲。即使是女元老也对一个土著妇女的感情生活是否幸福漠不关心。杜雯眼看着元老中间缺少支持者,就亲自撰写了多篇鼓吹妇女权益保护的文章,交给丁丁在《临高时报外部版》上刊发。
案件就这样在各部门的不同心思之下被共同推进着,紧锣密鼓的准备上演一场司法大戏。
马甲兴致勃勃的给安熙等准备出庭的人员订做了黑色的法袍――他专门去了企划院的仓库,选了一种光泽和质地都上佳的黑色绸料。他还直接指挥人把东门市的简易法庭修缮了下,里外见新。墙壁上新贴了软木吸音板,用来消除旁听席里说话的噪声。窗户上加了铁制的护栏――根据最新的消息,到时候恐怕会有很多人来旁听,进不了法庭的***概会象另一个时空的人一样爬在窗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