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节 京师(二十二)(2 / 2)
若只是如此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桩往事而已。然而周先生走了之后没多久,官兵却到了河头村,说要捉拿“妖人”,搜寻“妖物”,最厚妖人没捉到,却把当初拿了周先生赈济白米的几个穷苦人拿到村头斩了首。村里一片哗然,都说先生是“妖人”。有吃了先生药的,也如大祸临头一般,忙不迭到寺院里烧香拜神,求来香灰水服用――至于有没有用也只有天知道。
周乐之也吃过先生的药,可是他早已父母双亡,无人问津,总算免了喝这香灰水。
虽然身体好了,但是周乐之的前途却是一片渺茫。他也在族里的私塾念过书,但是几次应童子试不过,倒是对很多杂学感兴趣,平日里还总爱在水渠里架个水车,拿竹管架个管道什么,倒是很受孩子们的喜爱,但是族里耆老和读书人一致觉得他是个“废物”。
奈何这“废物”亦是族中子弟,就算没了爹娘,族里也得照应。眼瞅着书读到十六岁,连开笔的文章都做不成。族中计较:不如让他去学一门手艺吧。
至于学什么手艺,耆老们还没计较明白,当初的钦差王大人派了王良来村里,说还是要搜寻“妖物”。自然,最终的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好在这回他们没有杀人。接着这王良便说要在村里找几个少年去给先生当弟子,说男女不限只需识字即可。
大家这才知道原来先生不是妖人。但是既不是妖人又为什么要把受过先生恩惠的男女抓去了砍脑袋,大家谁也不明白,自然也不敢问。寕
女孩子自然是不可能他带去的,一来识字的女孩子本来就少,二来还没听说过男人收女弟子的,这“神医”的企图不言自明,只不过既非娶妻来“聘”,又不是纳妾来“买”,而是不伦不类的弄个“女弟子”,传出去实在是匪夷所思,一来二去就选中了“废物”周乐之――那会他还不叫周乐之。
周乐之就这样懵懵懂懂的跟着王良去了北京――这是头一回离开家乡,这一路北上,前前后后走了两个多月,一路风尘便到得这天下首善之地京师。
初到京师,出身广东的周乐之只觉得浑身不习惯,不但听不懂本地官话,更听不懂王业浩府里仆役们说得浙江话。相比之下,还是先生那口古怪的广州官话更容易沟通些。
先生这个时候已经和当初出现在河头村的时候大为不同,他能说一口不错的官话,举手投足也有了读书人应该有的风度,连衣装也没有了过去的别扭感觉。
看得出来,先生在王府中很受信任。不但仆役们对他执礼甚恭,王老爷也经常召他去对谈,一谈就是半天。他说是“幕宾”,实则待遇远在其他幕客之上,甚至王老爷还给专门拨了两个婢女伺候他的起居。毫无疑问,单凭是“神医”是不可能得到如此器重的。
这让初来乍到的周乐之一直悬空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师父混得有出息,徒弟才能有饭吃。要不然在几千里之外的京师失了业,那真是讨饭都不知道怎么开口。
到得先生门下,先进行了一番“测试”――这个词是后来他才知道的。问了他许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完全不着四六。比如“你觉得打雷是雷公在打雷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之类。最后当他知道周乐之不但识字,还能做简单的算术题之后,对他颇为满意。寕
“你现在就是我的学生了,”他忽然改用一种口音奇特的官话说道,“第一桩事,就是要学会和我一样说话。”
周乐之满腹狐疑,这种官话他闻所未闻,虽说与京师官话有几分相同,发音和词汇却多有不同。
即做了徒弟,自然是先生说什么是什么。别说是学他说话,就是更过分的要求也得应着。
“……你莫要以为我多事,我这里有满腹经纶……”先生颇为滑稽的指了指自己的头颅,“但是这些知识只有你学会了我说得话之后才方便传授――你想不想学会我的本事?”
这还用说!周乐之心想。他进府之初就王良等人说过,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更是会许多“绝学”,所以王老爷才会这么器重他。这些都不论,光是师父看病制药的医术,自己学会了就足以成家立业了。
于是他便跟着先生,先从这怪异的“官话”学起。后来先生告诉他,这叫“普通话”,是他的家乡通行的话语。学会了“普通话”,也就能阅读很多使用普通话写就的“秘籍”,学习上面的知识了。
“先生不是王老爷的同乡,都是绍兴府人士吗?”周乐之当时不解的问,他一路上已经听多了王家仆人说说得绍兴话,对这种方言十分熟悉了。寕
“我确实是他的同乡,也确实是绍兴府人士。”先生笑了,“只是细节上略有差别而已。”
“有什么差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