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嬴政的蹭饭之旅(1 / 2)
第145章嬴政的蹭饭之旅
傍晚。
天边布满了红彤彤的晚霞,好像一个个火红色的棉花糖,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经过长达一个星期风沙肆虐的西北,终于要迎来好天气了。
王良百无聊赖地站在派出所大门口,时不时朝里面张望一下,正暗暗吐槽着“怎么这么慢!”,玻璃门被推开,一个扎着马尾辫,穿着警服,脸圆圆的姑娘,走出来,走到大门口,问道:“找我有什么事儿?”。
“非常重要的事,你换身衣服,咱们边吃边聊!”
苗诗雨没说话,她突然发现王良又变了,变得仙气飘飘,比电视演的神仙还要“仙”,仿佛马上就要腾云驾雾,去往仙界参加蟠桃大会。
一只手掌突然出现在她眼前,来回晃。
“嘿!醒醒,怎么开始发呆了,想啥呢?”
“没没想啥!”
“赶紧的,找你有大事商量”
几分钟后,在同事们的注视下,苗诗雨穿着一身便服和王良走了。
所长站在三楼窗户前,看着两人的背影,露出了灿烂的姨母笑。
永红菜馆,馆如其名,不管什么时候来,都是红红火火的,尤其是饭点,更是爆满,等位置期间,王良递给苗诗雨一瓶橙汁,笑着说道:“女孩子多补充一些维生素,对皮肤好!”。
“到底是什么大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最近晋察市公布出一批通缉人员的名单,这份名单上的照片非常模糊,我想让你从内部给我搞一份照片清晰的名单”
这话一出,苗诗雨转身就走,王良一把抓住她胳膊,急忙说道:“伱别走啊,买卖不成仁义在,好歹吃完饭再走”。
苗诗雨甩开王良的手,说道:“吃完饭我也不给你办,这是犯纪律的事儿,被发现了,我是要受处分的!”。
“行吧!不办就不办,山人自有妙计”
“你要名单干嘛?不会又像上次那样,直接把人胳膊打打没!”说到这儿,苗诗雨又想起了当时梅姨的胳膊被炸成一团血雾时的可怕场景,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向后退了几步。
“你误会了!你看我像那种穷凶极恶,随意把人胳膊打没的人吗?”
“像!”
王良瞬间就无奈了,早知道当初就应该使用最小的力气弹那根破草棍儿,这下把自己善良、单纯的形象都毁了。
正准备继续解释,饭馆里传出一声,“66号”。
另一边。
嬴政看着空荡荡的冰箱,叹了口气,掏出自己做的智能设备,给张栋发了条信息,“没食材了,下班回来买点食材”。
“得儿”一声,张栋回复了,“我有个重要的会,下班回不去,你让王良买吧!”。
“唉!”嬴政又重重地叹了口气,让张栋买,他还能私藏一些食材,隔三岔五的给自己开一次小灶,让王良买,他的记性跟光子存储器似的,买了多少,一顿饭用了多少,食材的摆放位置等等,记得一清二楚,根本不给他留一点机会。
没办法,张栋没时间,只能让王良买了,“家里没食材了,你回来的时候买点儿”。
“得儿”一声,王良回复了,“我现在有点事儿,没时间,你让张栋买”。
“嘿!”嬴政的眼睛瞬间瞪的滚圆,“他喵的,都没时间,既然这样,那就不能怪我瞎跑了”,说着,去洗衣房找出一条床单,围在头上,遮住牛角,打扮成龙国少数民族的样子。
然后去工作间拿上金子。
这块金子是他利用废旧材料提炼的,就为了应对像今天这样的特殊情况。
最后来到工作区后墙,踩着擎天柱,从后墙跳了出去,刚落地,就闻到一股红烧肉的味道,其中还夹杂着西红柿炒鸡蛋的香味,顺着香味一看,后山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建了一个绿房子,厂子里的墙太高,挡的他都看不见。
饭香味就是从绿房子里飘出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的大饭店?
不对呀!
怎么没挂招牌?
位置选的还这么偏僻,谁会来这种荒山野岭吃饭?
待俺上前看看这到底是个什么建筑物,嬴政走近后,才看清牌子上写的字,“军事演习,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打扰了!
拜拜!
他正准备走,看到一个老头从绿房子里走了出来,这个老头他认识,上次到厂子里收过一次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