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破庙开始(1 / 1)
壶州县城东的破庙里,施十一晕乎乎的醒了过来,看着自己一身破烂衣服和身前的破碗,周边充满“阿富汗”风格的土木结构,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那个“城市没有被轰炸过但又看起来被轰炸过,被无数人用来自嘲自己城市城建的笑话”。
“从战士到乞丐,开局一个碗”,就算自己穿越重生,这条件也太艰苦了一点吧,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朱重八。
天慢慢黑了下来,陆陆续续有人回来,施十一也慢慢的搞清了自己的情况,现在的朝代是乾朝,一个说大不大、说强不强的国家,战斗力给他的印象和记忆中的宋朝有点像。自己是一个十二岁的孤儿,六岁父母双亡后被壶州城丐帮收养,昨天因为逃避狗咬,一不小心撞到了树上晕倒,现在才醒了过来。
壶州县是个小地方,位于这个国家的东面一个半岛上,东临沧海,周围有山,西面啥都有。这里的丐帮不过5多人,也没有什么八袋、九袋弟子之类的高手,不过是一群穷人在抱团取暖。
“既来之、则安之”,作为前世积极向上充满乐观的良好青年,施十一觉着来都来了,就争取能好好的活下去吧,夜深人静了,他在想,我会什么?什么技能在这个社会能帮到自己。
前世数理化还不错,但是慢慢的都还给了老师和学校,除了造火药的顺口溜还能记着,别的早忘干净了,也不知道别的穿越者怎么对大学、高中的知识记得那么清楚。前世当过兵,工作后依然是个军迷,体能、射击还可以,懂一点班、排战术,爱研究一些战争历史,但现在有什么用,自己最喜欢淮海战役的6万打8万,但现在战争规模大部分是号称8万大军了,实际规模小的很啊。还好自己爱看书,乱七八糟的知识还懂点,希望在以后的生存中能够帮到自己。施十一在胡思乱想中慢慢睡了过去。
“把马步扎牢、再低点,把棍子举好了,身为丐帮成员竟然让狗追着满处跑,传出去也别混了”,说话的人叫严厉,三十多岁,是壶州丐帮的二把手,小时候在家学过几年棍棒,后来因受人迫害,家破人亡,逃到了壶州。“我教你们的棍法叫轰天霹雳棍,虽然说比不上打狗棍法,但是学好了,别说打狗,十个八个人是进不了身的”。
一群半大小子跟着学,其实都知道他在吹牛,看他又说起棍棒的厉害,都笑嘻嘻的“严头,你棍棒术这么厉害,怎么没去禁军当教头啊,再不行给个员外家当护院也行啊”“可不是吗,就是上街卖艺也比在这里强吧”“你们这群臭小子,我要不是怕你们要不上饭,我早走了,还不是你们拖累我了,都给我好好练”。
施十一跟着大家一板一眼的练着,虽然这棍术看起来就不怎么厉害,但是好歹能够锻炼身体。他们说是丐帮,但平时也不是以要饭为主,上山捕猎、下河摸鱼,甚至破庙后面还有一片小菜园,毕竟小户人员没有多少余粮、大户人家也不敢去要,只有遇到天灾太厉害的年份,实在没办法了才天天要饭。
一上午混混悠悠就过去了,中午是一锅青菜粥,里面竟然有肉,是王二哥上午在林子里打了几只兔子,也算是改善伙食了。
下午小伙伴们一起上山采野果、蘑菇,现在正值初秋,山上的松子、榛子、核桃,各种菌类都逐渐成熟,运气好还能采到人参、灵芝什么的,可惜他们都还小,虽然也有点自制的弓箭、标枪,但还是追不上野兔、打不过野猪,运气好能抓只山鸡有算烧高香了。
施十一走在林间的灌木上,发现没被深度开采的森林就是好啊,空气好、植被茂、产出多,看来“靠山吃山”也不只是拦路抢劫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啊。
施十一一边和大家一起采摘着一边用手中的小刀割下一些蔓藤,在手中搓成线,然后做成圆形的活扣,根据前世的经验放到貌似是兔子走过的路上,兔子这东西从来都喜欢走熟悉的道路,希望有好运。和他一样大的倪秋晓迷惑的看着他,“你在干啥”,“抓兔子”施十一头也不回的说到。“你瞎扯什么,咱们箭术最厉害的王二哥也不能确保每天都能抓住兔子,你做这么一个圈,就算兔子过来不就钻过去了吗”。兔子髋骨比较宽大,跳跃式前进,容易被卡主的道理我怎么才能给你说清楚,施十一放弃了给他解释的想法,“你别管了,明天看看就知道,你有空不如帮我多做几个套子”。
一下午功夫采了不少野果、野蘑菇,施十一也顺手放下了1多个捕兔的套子,第二天一大早,施十一叫着倪秋晓就上了山,哈欠满天的倪秋晓不解的问,“这么早上来干什么,露水把裤子都打湿了”,你说为什么不是打湿了鞋,都乞丐了还要什么自行车。“你笨啊,万一套住了兔子,来晚了被别人捡走了怎么办”施十一想起了当年自己就曾经在早起跑步时捡到过被人套住的兔子,那个香啊。“这里有一只”“这里也有一只”,运气不错,十多个扣抓住了两只,剩下的扣要么是保持原样,要么是撑烂了,要么是被大型野兽踩烂了,可惜没有铁丝这个先进的东西。
当他们提着两只野兔回到了破庙立马引起了轰动,大家都兴奋地围了上来,“厉害”“真有办法”等声音在耳边响起,施十一感觉自己瞬间王霸之气上身,哈哈,穿越了就是要当主角,哇哈哈哈。
“谁让你们两个自己去山里的,万一碰到老虎、野猪、狼之类的小命不要了”严厉大叔一板一眼的说着,“都给我好好的练功,听大人的安排行动,再敢乱跑,看我怎么收拾你们,你们两个多扎一个时辰的马步”。
其实扎马步挺好的,有利于练功打基础不说,好像还能让人青春永驻,你看后世的那些明明6岁看起来像4来岁的男明星,都是号称天天扎马步让人年轻,毕竟别的东西不能直说啊。
一上午在马步和棍法中很快过去了,中午又是一盆野菜兔肉粥,下午通常是发挥我们丐帮本性的时候了,除了几个会生产劳动的成年人去干活,剩下的半大小子们就成群结队的在壶周城里瞎转悠,看看能不能搞点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