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咫尺之间,人尽敌国(求鲜花,求评价票!!!)(1 / 2)
九龙城寨。
位于港岛九龙城区边缘的龙津大道上。
一八九八年时,清正府与鹰国签订《展扩港岛界址专条》补充协议。
规定港岛为租界,但九龙城寨依然归属满清管辖,作为双方界限。
随着这份协议的签署,九龙城寨也变成了真正的三不管地带。
因为没有法律辖制,使得在城寨内,赌档,烟馆,字花档,插花公寓等偏门生意林立。
许多逃犯也会跑到这里来躲避法律制裁。
且城中违建不计其数。
导致这里的地形极为复杂,宛如迷宫,警队里的差人,也少有踏足这里。
此举更是让九龙城寨成了真正的罪恶之地。
沈锋赶到这里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这时候,一个靠在墙边的古惑仔走了过来,上下打量沈锋一番,问道:“灿叔请来打连拳的洪兴仔?”
“是我!”
沈锋点了点头。
“我叫火山,是灿叔让我来接你的,跟我来吧!”
火山说完以后,就转身在前方领路。
沈锋迈步跟上他,和他在城寨里兜兜转转五分钟,才进入龙街。
见到此处,连一言不合就斩手斩脚斩头的沈锋,也有些毛骨悚然。
因为街道上,遍布削骨立脸、面色惨白的隐君子,不是蹲在那里在吃烂河粉,就是在闭目抽搐。
借着月光看去,就像是满街的孤魂野鬼在游荡。
这条街道,最早的名字已不可考证。
也不知为何,成为了这群烂人聚集地点。
但因为港岛的隐君子吃烂河粉,被叫追龙。
所以这条街道才会被九龙城寨的人称为龙街。
火山刚走上前,就见不少形似鬼怪的隐君子爬着围在他的脚下。
“我挑,给我滚开,你们这些扑街仔!”
这让火山大怒,连踢带打,才将这群已没了人性的孤魂野鬼赶走。
沈锋也没意外,在如今的港岛,就算是再恶,再没底线的古惑仔,也看不起这些吃烂河粉的野鬼。
火山解决了那群孤魂野鬼以后,抬起手,指向龙街上的一处高楼,对沈锋说道:“那个天台,就是灿叔在九龙城寨的地盘。”
说完以后,他就带着沈锋来到楼下,乘坐电梯,上到这栋大楼的第七层。
电梯门开启,入眼所见并没有沈锋所想的喧嚣。
而是有六七名略有姿色的女子穿着迎宾服,齐齐笑靥如花的迎上来。
等看清是火山时,她们脸上的笑容才淡去,点头叫了一声火山哥。
火山点了点头,脚步并没有停留,而是迈开步,继续带着沈锋来到拳台处。
拳台设在正中,周围环绕立起一座小型的看台,供看拳的观众坐立。
而且这个小型看台也并不杂乱喧哗。
每一条过道上,都有穿着白衬衫的服务生走动。
不时为看台上的客人送上酒水或者下注单。
看台上的客人,也都是搂着女伴,表情放松。
而在看台后面,则是有十多个加高的小型包厢。
这样的设置,可谓是恰当好处。
不仅能让满足普通看台的观众观看比赛的需求,同时也让包厢内的人看的更清楚,以彰显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