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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混血精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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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琥珀大森林成为了帝国境内最大的一个自治领地,甚至木精灵的领袖可以加冕为国王。

在大征服时代后,人类跟木精灵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多,木精灵不仅在美术与魔法上拥有极高的造诣,而且在外貌与审美观上,与人类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在帝国的统治下,木精灵和人族可以通过婚姻来繁衍出自己的孩子,这样他们的孩子就成了混血精灵,也就是人类常说的半精灵。

直到几十年前,一切都发生了改变,新一任的木精灵王是一名纯血的种族主义者,将那些原本生活在大森林中的混血精灵全部驱逐。

因此拉克·莱斯一个半精灵出现在弯月领并不奇怪,他早在十几年前就来到弯月领,最早的时候还在洛间山脉附近做冒险者,后来得到了诺曼男爵的赏识,才加入了格鲁的哨所。

巡林客这支部队,就是由拉克·莱斯一手建立起来,原本诺曼男爵打算让他来出任巡林客的营地团长,不过被他婉拒了,他只作为总教官负责营地内的训练事务。

巡林客使用的魔法箭矢制作方法就是由拉克·莱斯带来的,“藤蔓之雨”这种大型组合技,更是在他的指导下进行演练。所有这些都表明,拉克·莱斯的来历一定不简单。

夜幕降临,营地广场上点燃篝火,巡林客们的人三五成群在一起喝酒吹牛。魏斯洛坐在一张由整块原木制成的桌子上,享用着营地厨房送来的一份肉排。

肉排是今天猎杀的丛林恐鳄的后颈肉,再配合各种香料煎煮,最后端到魏斯洛面前。魏斯洛用刀叉切了一块,送入口中,开始慢慢的咀嚼起来。这是一种他从未吃过的美味,肉质软嫩弹牙,再配合着各种香料,口感更是丰富。

魏斯洛瞥了一眼和自己同一张桌子上,全身缠满了纱布,如同一个大粽子般的总教官拉克·莱斯。不过看到此时拉克·莱斯正大口大口地吃着肉排,想来也不会出问题。

魏斯洛很欣赏拉克·莱斯,觉得他是一名不可多得的人才,有意将其收入麾下,所以魏斯洛在返回的途中,试探性的问询诺曼男爵。诺曼男爵显然是明白魏斯洛的小心思,但是他也不想放走拉克·莱斯这个人才,就把皮球踢给拉克·莱斯。

酒过三巡,魏斯洛端着一杯葡萄酒来到了拉克·莱斯身边。

“莱斯阁下!”

拉克·莱斯看到魏斯洛过来,正要打招呼,却被魏斯洛给拦住了,拉克·莱斯现在这样子裹得跟个粽子一样,可不敢让他再乱动。

两人闲聊了几句,魏斯洛直接开门见山,问拉克·莱斯愿不愿意加入城堡为自己效力。

原本魏斯洛以为,哪怕拉克·莱斯不愿意,也会先考虑一下,没想到拉克·莱斯直接拒绝了,表示自己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自己也很享受现在的生活,并不想离开。

既然这样,魏斯洛也没有勉强,聊了几句后离开了,不过临走的时候,他跟拉克·莱斯说了一声,如果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来找他。

次日

魏斯洛一行人离开了营地,返回格鲁哨站。

虽然这次没有招募拉克·莱斯这个混血精灵,但是巡林客的魔法箭矢,魏斯洛还是非常感兴趣的,于是便找到了诺曼男爵,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在经过商榷后,虽然诺曼男爵表示无法将制作魔法箭矢的方法卖给魏斯洛,但是可以卖给魏斯洛魔法箭矢的成品,每支魔法箭矢需要1枚金币。

“真贵!”

魏斯洛吐槽道,要知道魏斯洛组建新军装备铠甲一套只要八十枚金币。能购买一副铠甲的钱却只够买十支魔法箭矢。现在回想起来,巡林客猎杀恐鳄的战斗,那哪是用魔法箭矢啊,简直就是用大把大把的金币,将恐鳄砸死了。

现在魏斯洛有理由怀疑,那场狩猎哪里是狩猎啊,简直就是一个武器展示,来寻找目标客户的啊。

不过买还是要买的,一支魔法箭矢在战士的手中,威力相当于弱化版的二环法术-荆棘缠绕。也就是帕拉塞尔苏斯送给自己的那个镯子,镯子上就铭刻着荆棘缠绕这个法术。

原本,魏斯洛是想要留着自己使用的,后面学会了那部没有名字的冥想法后,他就觉得这手镯自己就不那么重要了。就把这个镯子送给了卡琳妲。

自己导师送给自己的这个镯子是一个相当优秀的魔法道具。一般魔法道具都需要有精神力的人才能使用。

但是这个镯子只要戴上,即使你没有精神力,也可以使用。

在经过魏斯洛跟诺曼男爵的反复商榷后。魏斯洛以领主的名义,从格鲁哨站购买五千只魔法箭矢,价格是五个金币一支。这笔交易总价值25枚金币。

本次交易分为五次交付,格鲁哨站要在一个月内交付城堡5支魔法箭矢。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格鲁哨站可以分四次交付剩下的魔法箭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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