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燕京啊三(1 / 2)
虽然朝廷施行了屯田制,以防扰民,以兵养兵,但是仍无法扼制一些人的贪婪,尤其是一些护卫所的长官,不但经常克扣收下兵丁的粮饷,对附近的普通百姓更是明里暗里的欺凌,百姓苦不堪言,被虐待的士兵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百般无奈之下才会逃离甚至跑去关外。夏云柯就是这样的人,当他办完母亲的后事的第一天就火烧了营房不知所踪。燕王府到处张贴告示通缉这个犯案的逃兵,却毫无消息,有人说他已经死了,有人说他去了关外,淡淡的事情淡了下来,一切似乎都销声匿迹。
两年后的一个晚上,孙百户酒足饭饱从燕京最大的酒楼—某某楼尽兴而归,他一边唱着淫词烂调一边摇摇晃晃的在街上走着,若不是突然传来消息,有千户大人的公文到了,他是绝对舍不得离开某某楼的,尤其是在艳春园招去的两个小妞,真是风骚的很,孙百户想起那温香玉暖的两个小妞,不由的舔舔嘴唇。
此时一般的百姓早已经熄灯歇息了,当他走过几个大商铺以后,小街上已经完全被夜色包裹了,这条路他已经走了几百回了,就算是闭着眼他都不会走错。他半睁着眼,夜风袭来,有些凉意毕竟已经还是入秋了,他打了个冷颤,酒也醒了许多。此时已经到了云岩寺附近,这边有一座小桥,桥下的池塘与护城河紧密相连。过了这个石桥就离府邸不远了。孙百户想着走上石桥,忽然觉得人影一闪,前面出现了两个黑衣人拦住去路,黑巾蒙面,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把明晃晃的柳叶刀,细而短,冷森森的看着他。孙百户一怔立刻一身冷汗,酒也全醒了,二话不说,回头就跑,刚一回头就站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黑衣人已经站在了他的背后,相同的服饰相同的刀,冰冷的气息填满了整个空间,死亡的味道渐渐袭来,孙百户张嘴刚要大喊,而这三个人比他更快,同时冲了上来,每个人都出着相同的招式,只见一番的刀光闪过,三人又同时退回原来的位置,太快了,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孙百户张着嘴站在那,片刻,接着鲜血从他身上划过的刀痕下喷射出来摔倒在桥上,这时孙百户身后那个黑衣人走了过来,用刀尖在孙百户尸体旁的石板上刻了一把小刀,三人相视一笑,飞身而去,浓厚的夜色包容了一切,直到第二天清晨,勤快的小贩赶往集市的时候才发现。
自此之后时不时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且每次作案的现场都会留下一把小刀的图案,因此这帮人被人成为小刀会。
小刀会行动迅速,秒人于瞬间,而且从来不留活口,犯案多起,却从未失手,也就从来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更不知道这群人在什么地方。每次都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官府也就无从查起。而小刀会他们专杀贪赃枉法霸道专横的军官老爷,还有为富不仁的欺行霸市的奸商,对老百姓从不侵扰,甚至有时还会撒些银钱在一些非常困难的家庭门前,有人会所他们是土匪强盗,有人说他们是侠客义士。
燕王爷甚是为此时焦虑,虽然这小刀会还没有入王府作案,但谁敢保证他们以后不会,如此胆大包天,或许哪天对自己不满了,保不定就会闯到王府来。恐惧来自未知,小刀会就是一个未知。
“怎么可能找的到,都没有见过,就算遇见了也不认识呀!”参加全城搜捕的士兵不断议论,搜索起来更是敷衍了事,毕竟,小刀会只是杀专横的军官,而那样的军官真是杀一个少一个,乐的开心呢,哪个士兵会积极的去做事呢,交差而已。更可笑的事,自此燕京那些贪赃枉法克扣军饷的军官,竟然收敛血多,奴役百姓,欺行霸市的奸商也都收敛起来。
以恶治恶,见效果真快的很,却又是另一种悲哀。
转眼,清明已过,燕京还是微冷,叶小开早早的打开铺子,燃起了铁炉。新的一天,新的开始,
新的开始就有新的希望,自从叶小开来到燕京,金一指已经成了甩手掌柜,动嘴不动手,不过对叶小开也是真心传授打铁技术,似乎真的想让叶小开继承这门手艺,而叶小开也是真的学,只有用心做事的时候才可以忘记那个名字,叶小开就这样阴差阳错的成了一名铁匠,这也是金一指最得意的。
“小开!”
叶小开正拨弄着铁炉下的柴火,突然一个人跳到他的面前,唬的她下意识向后闪身。
“三子!?”叶小开瞪了他一眼,“冒失鬼!”
啊三,二十几岁的壮小伙子,听说是西山猎场的一个猎户,高达粗壮,一个标准的北方大汉身板,然而却又面容清秀,他经常在叶小开这里定制铁器,一来二去便熟识起来,一般熟识的人总是少很多客套,那过去客套的人肯定是因为陌生。
“唬我一跳,你这一清早的一惊一乍的!”叶小开继续拨起炉火。铁炉下的火是有规矩的,或猛烈或绵长或温和,用途各不相同,失之毫厘那淬炼出来的东西就差之千里了。
“小开啥时候这么胆小了,”啊三笑嘻嘻的说。
“你看她娘娘们们的,肯定胆小呗!”一个粗矿的声音。
小开巡声望去,一个臃肿的少年走了进来,比三子矮半头,皮肤黝黑,正对着他傻笑呢。小开皱了皱眉。
“你小子怎么说话呢!”啊三拍了一下那小子的脑袋,“我们小开你也敢说,你找倒霉是不是!”“我……”那少年捂着偷叽里咕噜的叨叨着退到了一边。
一通拨弄终于把火调到了合适的大小,舒了口气:“三子,这么大早过来难不成是给我送礼?”叶小开一边收拾开张的东西,一边说道。
“你真知道!”啊三一回身拿出一只兔子,这只兔子通体雪白,眼睛如红玉一般晶莹剔透,可能是有些害怕,竟然在瑟瑟发抖。
看到小兔子的一霎那,叶小开的心似乎要被萌化了,虽然她也是一个江湖人,虽然她也在刀光剑影里穿梭,虽然她如今已经是一个小铁匠,但她的心还是一个小女孩的心,软软的,充满了爱,对一切美好东西的爱。
叶小开二话不说赶紧接过小兔子,那个二虎的啊三,竟然揪着人家的耳朵,真是太讨厌了。
啊三笑嘻嘻的满心欢喜的看着她道:“就知道你喜欢这个。”大男人喜欢这个,旁边的死胖子总是及时补刀,话没说完,一拳被啊三打了回去。
“当然喜欢啊,就是太小了还不够炖一锅的呢!”叶小开抚摸着兔子瞥了他们一眼。
“额,”啊三一愣,矮胖子笑的差点岔气。
“所以只好慢慢养着啦!”叶小开笑着把兔子放进一个箱子里。
“对对对!”啊三尴尬的笑着。
“我觉得还是棕色的野兔肥,这种兔子不好养,瘦不拉几的,等下次让我哥给你抓一只大肥兔,滋滋香!”矮胖子傻呵呵笑着。
啊三无奈的看着他,心想话真多,这孩子连二哥半点的心眼儿都没有,傻不拉几的,头脑简单,也难怪别人都不愿意带他出来玩,就连他的亲哥哥,自己的二哥都很少带他出来。今天要不是他苦苦哀求,自己也不带他出来,看来,这是一个错误!
“这小兄弟看着倒是个实诚人,以前没见过呀!”叶小开笑着问道。
“他叫温闯,典型的闯祸精,我就不该带他出来!”啊三丧气的摇摇头。
“三哥,我已经按你说的去做了,哪有闯祸?”温闯黑不溜秋的大脸上两个大眼珠子瞪的溜圆。
“你们吃过饭没?”叶小开看出这孩子心眼略少一些,脾气看样子还有些燥,自然不会与他计较。
“吃过了!”啊三道。
“我们临来的时候吃过,现在早就饿了!”温闯似乎一点也不客气,也不想想自己和人家熟么。
叶小开笑笑回厨房端来几个馒头和几盘小菜。一般这样的人吃饭的时候会比较安静。“我也是刚吃过,馍还热着,你们就将就再吃一点吧。”
没等阿三说话,温闯一把就接了过去,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如果可以后悔,啊三一定不会带他来见叶小开,虽然和小开已经很熟了,但是男人必须有一定的风度,让他这样一闹,别说风度,连温度都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