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摊牌(2 / 2)
只是刘三吾,看了第二句,然后又看第三章。
在刘三吾看来,第三章,因为是户律,又好像不是。
户律之中,规定了成丁年龄,十六岁。十六岁后在官府管理之中,就是成年人了,拥有一系列权力,其中包括分家另过。
单单这一点,就让刘三吾看着皱眉。暗道:“这是秦律。”
因为,在儒家体系之中,从来不鼓励分家,但是秦朝是最鼓励分家的。两者出发点是完全不一样的。儒家提倡亲亲之道,一个大家庭,朝廷能直接与这家族长对接,减轻了行政管理成本。
而秦朝是管理最严苛的,之所以提倡分家,就是用来移民,打击地方豪强,增加赋税劳役等等。
毕竟一个人成丁了,就要给官府服役,给官府交税,这是增加官府收入,而地方豪强,人少了,哪里有什么豪强不豪强的。至于移民。
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最多加上同年龄段的老婆,是最容易迁徙的人群了。朝廷只需将两人送到安置的地点,节省很多成本。而如果这个年轻人与父母一户,是根本不可能迁徙的。遇见的阻力会相当大。
当然了,这里有详细说明了,父母只能留下一丁,养老送终等等。家产分配与财产分配原则。从诸子平分,变成了养老者独有,当然了,尊重老人遗嘱。
看到这里,刘三吾眉头更是紧锁,看了一眼何夕,心中暗道:“天下多事了。”
家家有一本难念的经,清官难断家务事。
是家务事真的很难理清,谁有道理,谁没有道理吗?
不是,天下之间,不知道有多少比家人相处还要复杂的事情都能处理好,反而家庭里的事情处理不好了。那是因为一来,家庭内部是情大于理,看清并不难,难得是断,人家父母子女,不管闹成什么样子,你判重了,要杀头那种,原告就来哀求了。判得轻了,那也起不到禁止的作用。
家里的事情,告之前与告之后,区别不大。
二来,就是儒家根本就是礼法,就是君臣父子,这方面是不能动摇的。很多时候,维护家庭内部的体面,将很多家庭内部的矛盾,很好的遮掩过去。不仅仅是自己家的,也是别人家的。
家丑不可外扬。
应该细细琢磨这个家丑,什么样的事情是家丑,谁最在乎这个家丑?其实就是获得家庭利益的那些人。
儒家从来一息诉为重,很多设计上也是如此,比如,为什么家产要诸子均分,因为这是最说不出来话,最公平的办法,但真的公平吗?或者说父母对自己的爱,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吗?
显然不是。
儒家在各种制度设计上,就希望这些事情内部消化,让宗族处理了。而处理这些事情的是礼法,而不是法律。但是而今,何夕的大明律之中,根本没有礼法的立足之地,而何夕规定之中,特别是子女有独立的财产权。
这严重瓦解了宗族的根基,乃至于大明的根基。
女权主义的自由,是建立在女人与男人一样有经济基础上。同样的问题。当子女拥有独立的财产权之后,就代表儿女对父母,有了说不的权力。
再加上遗产分配从均分,改成多种模式。
刘三吾可以预见,如果真的实行,地方衙门的官司,会是之前的几十倍,乃至于更多。至于将来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更是可以预见的。
刘三吾已经看不下去了。说到:“何大人,这一点有些不妥当吧。父母在不分家,这是孝道,朝廷如此规定,岂不是鼓励天下百姓做不孝子孙吗?”
“这让朝廷如何教化天下?这万万不可。”
何夕说道:“老大人,有什么话,好好说,我听着的。”何夕本来想直接说,这是陛下的意思。有什么事情去找陛下,但是何夕想起了苏伯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