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魔帝与幻想乡(0)(1 / 1)
这是一个关于世间所有梦幻与美好,以及守候她的人的故事。
这本传记写于幻想新历321年,我说这是一本传记,不过也有可能会被定义成小说呢。谁知道呢?
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本人博丽雲梦,现具体住址为第三时代线—本十宇宙场—众神域—剑神大学,我现在还在读博士,其实说是留学生,更不如说我是带着任务来的。或许你会更熟悉我的另一个身份,我的出生地是第三时代线—本十宇宙—主幻想乡宇宙—幻想乡。我曾在幻想乡担任过巫女一职,本人为博丽灵梦的长女,是雾雨家和博丽家的孩子,种族为魔法使混血,三方联盟委员会成员子目直系,今年287岁。
简单说明一下写这本书的目的,这本书可以说是为我父亲立传,写真实的历史。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父亲雾雨魔理沙(以下简写为魔理沙。的名字和经历虽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就我所观察和听说的,绝大部分的内容都是不真实的,是被刻意改写的,譬如稗田家写的《幻想乡缘起》中,很多内容都是不细致的——更符合官方说法的表面事件,甚至是被夸大的或者刻意隐藏的。而我将以自己便利的身份以魔理沙为主视角讲述其生平,深入探讨那个为众人所忘记的历史,我不希望人们认识一个经虚构的英雄,也不希望后人歌颂一段被篡改的功绩。或许这本书最终会被列为禁书,甚至只有三方联盟委员会成员及其子系才可以阅读,那也没关系,至少我为后人们留下了一个真实的魔理沙,而我也始终愿意相信,人们有权得知真相,历史不会永久被雪藏。
无论现在正在读书的你来自哪个宇宙,甚至无论哪个时代线,你都应该听说过魔理沙,据我所知他目前仍然是整个第三时代公认的现役第一战力,大部分宇宙都认为我的父亲是个英雄,认可她于三百多年前创下了宝贵的和平,这份和平也保证我能够坐在这里安稳的写下这些文字。现在的雾雨家势力大到全幻想乡的妖怪都忌惮的地步,本十宇宙的其他九大宇宙都和她有交集。在人们嘴里他有太多身份,有的人称他为救世主,有的人称他为魔皇帝,即使她的敌人也尊敬她,无论她有多少个称呼,我只叫她父亲。
我父亲的故事现在看,主流认为是开始于新历19年的红雾异变,所以我也尊崇一下传统,从红雾异变开始介绍她,但也引用他本人的话说:“我远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简单。”所以在认识魔理沙之前,我需要提醒你们,你们接下来所看见的都有可能不是事情的全貌,她的故事是复杂且纠缠的,就像是戈尔迪绳结一样,我们只能慢慢来解开。
在红雾异变开始之前,我还是先介绍一下背景吧,对于今年321岁的他,19年方才19岁,接下来为了方便,我仍以魔理沙来称呼她。那时的他不仅年轻,种族也还是人类,自小就从人里的村子搬出去,到了魔法森林生活的他,自然染上了魔法的灵力。他平时倒也不会刻意去修饰自己,衣服的款式比较单一,最常穿的衣服是一身黑白色的女仆服,拥有一头在幻想乡内也出奇亮丽的金发,金色的长发垂到腰间,在太阳的照耀下他的头发闪出金子般的光泽,他的圆润的脸颊旁边垂着一条麻花辫,头顶戴着一顶巨大的尖顶黑帽子,就和遮阳伞的伞面大小类似,露出一些白色的荷叶边,他穿的黑色女仆裙的边缘也同样缀着类似的白色荷叶边,这种款式的衣服魔理沙直到现在也没有换过。魔理沙最吸引人的当然是他的那双金黄色的大眼睛,当你与他对视的时候,或许能从他的瞳孔深处看见整个熠熠生辉的宇宙,我父亲平时在幻想乡一般都靠飞的,就像所有魔女一样,她有一把扫帚,作为自己的座驾,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左右,而他最为得意的武器,则是能够调用灵力产生强大魔法的法器——八卦炉。而他每次都在幻想乡内飞行,所以穿鞋又反而成了多余的事情,于是很多时候都不会穿鞋,如果穿的话,他会穿上黑色的魔女的小巧舞鞋,就是那种踩在地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的那种,他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来了。他平日就在森林里,在河童和魔法使朋友为他修建的魔法道具店居住,不知道为什么,河童们幼小的首领虽然第一次认识魔理沙,仍然无偿为魔理沙盖房子,并自此结为好友,这事后面再说。这个房子后来被魔理沙本人命名为雾雨魔法店,整个魔法店大概分为两部分吧,一处是魔理沙自己居住的地方,那地方倒还干净一点,有一个大书架,只有魔理沙认为非常有阅读价值的书才会放在里面,上面干干净净的,看来魔理沙经常拿书阅读,有一个单人床,看上去床比书架要脏,你会看见木质床头都开始长出木耳之类的菌子,当然这些东西在魔法森林也算是寻常,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他家的“自然气息”,当然与其说是自然气息,不如说是被森林入侵了吧,那些藤蔓生长在房间里,地板——实话实说那东西真的古老,以至于有些地方裂开都开始长出带叶子的植株,某些虫子,蜘蛛,都盘踞在这间房子角落里。但魔理沙不在乎,他认为一屋不扫当然不是因为自己懒得扫,而是因为省出扫屋子的时间去扫天下更高效利用时间而已,于是飘飘然手上拿着扫把也不愿去碰那蜘蛛网了;再到内室外面的道具店主体部分,那就有的说了,那个地方真的是,并非道具店,而是所谓仓库,你能在这里找到几乎所有东西,那些东西原先魔理沙还有个分类,但是后来东西越来越多,也没人买,于是货架子都满满当当,他开始堆叠在地面上,一开始还是堆叠,后来就是丢弃了,随着时间推移,本来的货架都被掩埋在了一起,也变成了货物一起出售,以至于最后竟然难以找到一条从外屋到内室的路,这个魔法店好像什么都能卖,他的进货渠道一直是谜团,但是从我来看,大多都是父亲从四面八方偷来的吧,有七七八八的蘑菇,药剂,法器,魔法书,上面写着“鬼”的酒,一些新做的人偶,针筒和医疗设备,高档的宝石,甚至外界的千奇百怪的道具以及他自己的衣服和帽子——他貌似只有一种衣着习惯,整日穿着他那个黑白的女仆服,戴着一顶黑白的魔法使帽子,脚下的袜子必须纯白,有时候会穿鞋有时候不穿,但是袜子是必须穿的。他好像有太多一模一样的衣服,进货渠道仍然不明,根据他说是隔一段时间会突然在自己的衣柜里,甚至随着自己的长高,衣服的尺码还会自己跟着变,但是毕竟太多了,穿不完的就也被魔理沙扔到货架上卖了。这是一个道具店,但是根本不会有人拜访,于是魔理沙不仅把他当做道具店,也当做自己的家。她早年间跟随老师魅魔大人(三百年来只父亲一个人称他为“大人”。学习魔法,略有小成后辞别恩师,托关系自通家只好——香霖堂的家主森近霖之助处淘得了一个小八卦炉,也就是未来的我姐姐九十九八卦,关于这一层仍然后面再说。现在她已经有能烧毁一整座山的能力了,但自家店铺终竟没人光顾,以至终于要靠偷来维持家计了,好在,这也给她充足的时间在幻想乡四处逛逛,广结贤才,多多开阔眼界。从天界到地狱,从幻想南到幻想北,结识的朋友之间,就有上上任巫女——我的母亲,博丽灵梦。
博丽灵梦作为巫女,是守护“幻想乡平衡”的重要人物,幻想乡内除了每六十年一次的周期性异变以外,还有些自私的妖怪制造的妖怪异变,这些异变大多数都是以牺牲幻想乡整体利益以达成某些妖怪私欲或者目的的异变,旧贤者之一八云紫为了制衡这些妖怪又懒得亲自动手,开创了巫女制度:妖怪制造异变,巫女解决异变。这就是所谓“幻想乡平衡”,早期的人类又很难与妖怪们抗衡,所以八云紫又在这基础上开创了符卡对战制度,得以平衡人与妖的战力关系,至此,“幻想乡平衡”终于得以守护幻想乡的平稳,这种制度合理的维持了幻想乡的存在,让被圈养在人间之里的人类有一个看上去与他们站在一起的巫女小姐来收拾妖怪,民心稳定+1。这种古老的制度一直沿用到今天。
魔理沙本人是一代大大闲人,至少在那年,每次看见灵梦要出发解决异变了,他自己也带上八卦炉,自称“黑白的普通魔法师”,找了个许是家里大扫除用的扫把,或者根本是偷来的魔法扫把,走在路上见到作怪的妖怪,自己也说上一句:“魔理沙来了daze。”一溜烟跟着灵梦退治异变去了,在这一点上,我真的是很好的遗传了他,经常跟着家中那些作为巫女的妹妹们去解决异变。到今天,雾雨和博丽家仍然掌握着幻想乡平衡的真正控制权。然而在那时,八云紫小姐(我姑且这么称呼她。每次都在偷偷看灵梦解决异变,一来是为了看看新来的巫女能不能胜任这个职务,二来也是为了在自己无尽的寿命中添加一些色彩。这天他一看:“诶?怎么有个黑白小偷也跟着解决异变去了,好怪哦。”但是因为魔理沙的高强度魔法为灵梦扫平了路上烦人的小怪,而且魔理沙的讨喜的性格和行为方式都让这部综艺更有看点,于是八云紫也默许了魔理沙解决异变的权利,至此,幻想乡平衡的完全体态就改成了——妖怪制造异变,人类解决异变。八云紫的想法还是可以的,毕竟人类都是草芥布衣,对比妖怪是愚蠢而低贱的,性命也不过百年而已,即使应允你去解决异变,人里的人类终于终日看不见天,幻想乡的稳定就不会出乱子。——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