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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大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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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狗来吃烤串多长时间了?刚开始你怎么听懂它的话的?”

摊主说:“几年了。一直这样。它会用爪子指点啊。也会简单说话。说的不清楚而已。”

齐无忌几个也顾不得划拳了,都转过身来看,纷纷称奇。他们几个还没遇到过这狗。

摊主问那狗:“在这吃,还是带走吃?”那狗抬起爪子指了一下齐无忌后面的一个空桌。

“嘿!这狗真厉害。”

摊主便摊开一个塑料袋,铺在那空桌上。将烤好的两串肉串撸掉放入塑料袋中。对那狗说:“先吃着。”那狗便过去跳到椅子上坐下,开始吃起来。

耿乐说;“这该是一个精怪吧。”

萧默说:“嗯。一只狗精。这只狗精居然生活在人口稠密之地,生活了二百多年。居然还筑了基。了不起!”

“一只狗怎么能活这么长?狗的正常寿命才十几年吧?二百多年,战乱都不知道会经历多少起,人都不知死了多少,它怎么能活过来?”

“嗯。它有它的造化,也必然有它的本事。否则,它怎敢在人口稠密处生存?兽类精怪哪个不是生活在人迹罕至之处啊。它活二百多年,相当于人活两千岁了。居然不用替换肉身,它是怎么做到的?这个值得研究一下。如果它的方法好使,老夫岂不是白折腾了二十世。”

耿乐噗嗤笑了。“你跟它瞎比较什么呀。”

“这是实话。世上万物各有其长。有些植物能活几千上万年。像小阑,没有见到之前,谁会想到一只人参会活一千多年?有些动物也能活几千岁,甚至可以不死。有些水母,有些水螅,有些龟类,如果不遭遇天灾人祸,不被其他生物伤害,不为疾病所伤,它们就可以永生。像那龟妖已经活了六千年,修到了元婴境,可以说罕逢敌手了。一般的小病小灾已经奈何不了它了。它就可以一直活着,直到遭遇它不敌的对手或大型灾难而被杀死。”

“水母、水螅,我倒是听说过。它们是整个种类都长寿。但像小阑这样的,还有那只济云山松鼠,则属于个体长寿。这确实是值得研究的。从年龄上说,这只狗算是小巫见大巫了,但它境界提升并不慢哪。虽跟人没法比,但跟小阑比,那就了不得了。还有那只獒妖,它几十年的寿命,不但觉醒了灵魂,还能很快就到了凝气境。这也是很快的速度了。是不是犬类都比较快啊?”

“嗯。可以问问。”随即,萧默就向那条狗发出一道神念。“过来!”

那狗正津津有味地吃肉串,闻声激灵了一下。转头看向耿乐。

“看什么?过来听我问话。”

那狗迟疑了一下,来到耿乐面前。它上身立起,双爪往中间一搭,做了个抱拳状,摇了摇。然后坐下,望着耿乐。

这一幕可把张清勇等人乐坏了。“嗨!老大,这是给你施礼呢。看来是知道老大你厉害啊。”

“它跑老大面前干嘛呢?是想要吃的吧?它想喝酒吗?”

几个人议论纷纷之际,萧默已经用神念问完了问题。那只狗也用神念作了回答。当然,它不回答,萧默也已经知道了。

原来,这只狗最初是一位修士的灵宠。那修士二百年前死于战火。它得以逃生。然后就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它跟人类熟悉,颇懂人性,也跟人类有感情。它知道在闹市生存比在野外生存更安全。所以,二百年来它总是生活在闹市之中。它的一个生存秘诀是,到权贵富有之家做家犬。它生相好看,极为聪明,又有洁净的嗜好,很容易得到富贵人家妇人小姐的喜爱。当这些人家遭遇变故,家境败落时,它再选择逃离。如此,它平安度过了二百多年,社会动荡对它影响很小。

几年前,它寄居的那家富豪要迁往国外。它不想离开这里,到一个完全未知的地方,就跑了出来。就在它四处打探,物色新的主人时,遇到了一只乌鸦精。这乌鸦精要它做跟班。它不同意。两只精怪大战了好几场。那只乌鸦精已到筑基圆满,又会飞。它斗不过这只乌鸦。但这只乌鸦除了骚扰它之外,也没有多少手段拿它。毕竟物种不同,鸟类筑基圆满对于骨坚皮厚的兽类也不是多可怕。最后,这两只精怪达成了协议,作伴生存。

乌鸦说,你何必非要到人类家里做狗?在外边自由自在不更好?这只狗倒不觉得在外边自由自在有什么好,在人类家里有吃有喝,安全又有保障,那才是真不错。不过,有个精怪作伴也不错。它也就没有急于再找人家寄居。于是,两只精怪的合作关系达成了。这只乌鸦善飞,负责偷钱。这只狗善于与人打交道,负责拿钱买东西吃。

萧默说:“你这样也不是办法。早晚也是出事。以后跟我吧。拜在我徒弟门下。我授你修行功法,能否修成正果,就看你的造化了。”

耿乐说:“老头,你要收徒弟你收,别往我身上揽。这弄一帮子精怪徒弟算怎么回事啊!”

萧默笑道:“我给你收个狗师弟,你面子有光?这都是有用的。小阑对你没用吗?我看你俩处的挺好,互相补益。你不是爱研究吗?就弄个精怪研究研究呗。”

那条狗愣怔一下,随即拜倒在地。在地上磕了三个头,然后抱着耿乐腿呜呜叫。这是它离开修士主人后,第一次遇见人类修士。它当然知道人类修士的厉害,而面前这位,比以前的主人功力厉害得多。跟着修士,当然比在权贵富豪家庭做宠物要好。跟修士可以交流,还可以提升境界,更何况新主人答应给它修行功法。有了修行功法,那境界提升就快多了。

一圈人都围着看,耿乐只好答应了,让那狗别再往他身上蹭。萧默说:“让它把那只乌鸦领过来瞧瞧。”

耿乐说:“还收啊?”

“领过来看看情况。不值得的话,要它干嘛。”

耿乐就跟那狗传了神念。那狗飞奔而去。

“怎么了!怎么跑了!”众人奇怪地问耿乐。耿乐摇摇头。齐无忌说:“刚才不是跟你玩的挺好的吗,又磕头又磨蹭的。怎么突然跑了?”

耿乐笑笑。“都吃好没?吃好就走了。没吃完的打包带走,没喝完的酒瓶子拎上继续喝。走了!”说完,就去扫码结账。

张清勇急忙跑过去。“上次张得利剩下那钱还没花完呢。我来结账。”耿乐就不管了。

齐无忌、范红林都喜欢狗,仍然兴致盎然地追问狗的事儿。“老大,那狗不是要跟你吗?很明显哪。怎么又突然跑了?”

王利军跟张清勇笑道:“它倒是会挑主人。”两个女孩也叽叽喳喳。

耿乐说:“一会儿可能还回来。”即便他走了,那狗只要想回来,肯定还是能找到他的。连这点本事都没有,要它何用?

果然,他们回到停车点。那狗就来到了。头上站着一只乌鸦。哥几个大笑。“它还真追回来了。这怎么还带了一只鸟啊?”

“怎么回事,这只鸟和它是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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