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决定重审(1 / 2)
朱棣怒从心起,拳头在案桌上狠狠一击,叫道:“这个狡诈的读书人败类,竟堕落到如此淫恶地步!无耻……无耻至极……。”
李后才道:“正如公子所说,那马仁义乃是一个卑鄙无耻、德行败坏之人。他招供道,一日他们的勾当被将鱼头撞破,多亏了他一番花言巧语,稳住了将鱼头。但是好景不长,灾殃终于降临到他和那个小淫妇的头上。”
朱棣又问:“那天夜里马仁义究竟干了什么?”
李后才答道:“他的供词上说,‘那天夜里我们已私下约定了幽会的时间。偏偏不巧,下午同窗好友杨良才来邀我去五味酒家小酌。说他父亲从京师汇来一笔钱庆贺他生日,我欣然应邀前往。席间可能饮酒过量,告辞了杨良才后回家的路上只觉身子飘飘然,头重脚轻。我知道自己醉了,寻思不如回家去先好好睡一觉,半夜酒醒后再去赴王氏之约。谁知走着走着,却走迷了路,晃晃悠悠,正不知自己到了哪里。今天天亮时我猛然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一幢旧宅的废墟上,那里长满了荆棘藜刺。我挣扎着爬了起来,仍感到头壳隐隐作痛。我踉踉跄跄,蹒跚着步子转了好一会儿才走到了大街上,一路并未注意所过来的路径。回到寓处,躺倒便睡,一直到县衙里的差官将我从床上揪起。当捕快说起李大人被杀之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在做梦哩。”
李后才读到这里,不由轻蔑地嗤笑了一声,看了朱棣一眼,说道:“下面就是这个邪恶的歹徒最后的供词:‘倘若是我马仁义疏狂放荡,行止不检酿成了李大人惨死,则处小生以极刑,决无异词。如今我的心已破碎,即便贪生苟活,终无滋味。但是,一味为胡乱结案而指小生为谋人性命之歹人,则小生抵死不肯虚认。我马仁义决不受杀人之罪名。”
李后才放下案卷,苦笑道:“这马秀才秉性狡桧,意图蒙混官府。他清楚知道与人通奸,杀死一名县令乃是十恶不赦的死罪,必然要在万目睽睽的法场上象一条狗一样可耻地死去。”
朱棣神色阴郁,半晌沉默不语。他慢慢呷了一口茶,遂开口说道:“那么新任王大人对马仁义的辩词作如何观?”
李后才答道:“那天公堂上王大人并没有下紧追问马秀才,他亲自去了现场细致勘问。”
朱棣喝着茶水,面露赞许之色:“这敢情好,还知道勘察核对,有些查案的样子。”
“更具县丞查案的卷宗记载,案发之后带了衙役、差官、仵作一干人等赶到鱼市李大人的宅子,见李大人的尸体躺在床上,披头散发,衣衫凌乱,绣花枕头和衾褥都掉到了地上。房间内的家具陈设很简单,只有常用的衣柜等家具,县丞也并不知道李大人有这房外室的事情,他根据陈设判断李大人并不是常去,因为整个房间内没有一件李大人的换洗衣物。”
“现场没有发现凶手留下的任何线索?”
“没有。公子。只见到王氏用自己亲手绣制的手帕包裹的诗笺,诗笺上都签有马仁义的名号。王氏虽识字不多,却是很仔细地将这一叠诗笺小心收藏在她梳妆台的抽屉里。”
“仵作的验尸格目如何写的?”朱棣又问。
“验尸格目上清楚地填着李大人被人用手掐扼而死。她脖颈下有两处明显的青紫伤斑,全身也有多处血痕和瘀肿。显然李大人在被杀害之前曾奋力反抗过。”
朱棣点点头,又转了话题:“马仁义应朋友杨良才之邀去五味酒家时的情形又如何?杨良才为之作了证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