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向啤酒生蚝小龙虾进发(2 / 2)
好机会!赵星星趁此偷摸摸地溜了过去。摆出一副领导的模样走到几人面前,上下打量了几人一眼:“几位来此有何贵干啊?”
“你是何人?”声音瓮声瓮气,铿锵有力。
说话这人膀大腰圆,身材粗短,估摸着至少有两百多斤的体重。走起路来却不像胖子一样左右摇晃,反而脚步沉稳扎实,一身肉看起来不像是虚的。这人披头散发,横眉竖目,一脸凶相,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宛如街头缺斤少两的卖肉屠户一般。
“樊哙!休要无礼!在下张良,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樊哙?张良?赵星星怎么会不知道这两人的鼎鼎大名,看过楚汉争雄的人都知道这其中的故事。
樊哙,刘邦的死忠粉,大汉集团之初一员敢打敢拼的猛将,为刘邦立下了赫赫战功。这家伙刚开始是个卖狗肉的屠户,原本小日子过的也是有滋有味。结果在某天碰到了一个爱赊账的街头混混。这混混除了爱吹牛逼其他的啥也不行,全凭一张嘴把樊哙忽悠的晕头转向,认他做了大哥。这个混混就是刘邦。后来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鸿门宴上啃猪肘子那叫一个香,美酒配猪肘,那是越喝越有。连霸王项羽都觉得这家伙蠢萌蠢萌的。
至于张良,这人智力超群,估计得有15,放到现在怎么说也是个顶尖人才了。而且他是那种真的胸怀天下的男人。论胆魄,他敢刺杀秦始皇。荆轲至少会功夫,背后还有团队。他不过一介文弱书生,在街上随便雇了个人就敢上了。论眼光,他能一下子挑中刘邦。那时候的刘邦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小混混流氓二流子,比之阔气有地位的皇家贵胄能人之士有的是,他却能一眼挑中。日后,他陪着刘邦“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有句话说得好,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有了张良这个智囊,刘邦混的如鱼得水。
对于这两人,赵星星不敢小觑。不管苏老头说的是真是假,他都要把这俩人当真的对待,他可知道这樊哙脾气不太好,万一把自己当猪肘子给啃了,那还玩个屁啊!
“久仰大名,我是蓝翔书院的接待,后面这位是?”赵星星其实对后面这人已经有了隐隐的猜测。
这人额头很高,或者说是发际线很高,但并不秃顶。鬓角和胡须都很漂亮,给人以和蔼可亲的感觉。这是个帅叔叔,年轻的时候怎么说也算个小鲜肉。
“朕乃刘邦,敢问小兄弟姓名?”这人说话语气谦和,完全没有架子,说完摸摸胡须,显得平易近人。
果然是他!这是屌丝逆袭的典范啊!这哥们以前就是个村里面无所事事的精神小伙,他不喜欢务农,也不会经商,短期做个门客,也就是当时的侠士,换现在话说就是有钱人养的手下,帮人干点杂活或者充当一下打手之类的。后来秦统一天下之后,门客都散了,他也就回家去了。虽然是一事无成吧,但是总算是去大城市见过世面的,靠吹点牛逼混了个亭长,这职位大概相当于村长。再后来又娶了个十八岁的老婆,老丈人有钱有权,这可以说已经是走上人生巅峰了。可后来一趟押送意外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杀县令造反、借势发展,最终在朋友们的力捧下得了天下。这是从人生巅峰走上了的另一座巅峰,这是珠穆朗玛峰啊!
“我叫赵星星,叫我小赵就行。苏老先生让我接待几位,如果没有行李什么的话,就跟着我去外面逛逛,去撸个串涮个火锅,给几位接风洗尘。”
“甚好!汝甚是懂事!我樊哙早就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快快带我等去,我要吃二十只猪肘子!”樊哙拍拍肚子嚷嚷道,那将军肚看起来就跟个气排球似的胀鼓鼓的,完全不像是没吃饱的样子。
“樊哙,休要给陛下丢人!”张良训斥道,但面上不见怒容,温文尔雅,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他训完樊哙,转头对赵星星说道:“小赵兄弟,不知何处有客栈酒楼?我等二人与陛下已经许久未吃东西,这”
“行,没问题,带你们去市区最火的烧烤摊撸串去!”赵星星已经听到刘邦那肚子在咕咕叫了,只是没好意思说。
“可有猪肘子?”樊哙又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嗯嗯,猪肘子管够!东坡肘子、酱汁肘子、焦皮肘子、炖闷肘子、冰糖肘子、麻辣肘子、五香肘子、燎毛肘子、干烧肘子、水晶肘子、川式鼓香风味肘子等等,你要什么口味的都有。另外还有各种地方特色美食,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赵星星已经极尽自己的描述能力,尽量把这些东西描述得好吃一点。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我家陛下爱吃甜食,你说的那烧烤摊子可有?”樊哙大流口水之余,还不忘了帮刘邦问问有没有他喜欢的菜式。
“有,要吃什么都有!走吧,向烧烤摊进发!向啤酒生蚝小龙虾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