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同意离婚(1 / 1)
吴雄因着网络上的事件,也没脸再去公司,自己在家过的浑浑噩噩。晚上他晃悠着来到小情人的夜场酒吧,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是刚升任公司副总,他带着几个要好的同事一起去喝酒,酒吧的光线很暗,闪烁着七彩的射灯,他们订了一个卡座,要了酒和骰子,酒过三巡骰子摇的哗哗响。
“我们一起举杯恭喜吴总前程似锦”一个同事起了头,举起酒杯递到吴雄面前,示意他一定要干掉。
“对,吴总必须干掉”其他人也起着哄。
“我们以后就跟着吴总混了,大家说是不是”年轻带头喊了一声,几个人应和到,随后又是一轮推杯换盏,吴雄听着高兴对于大家的敬酒来者不拒,在一番觥筹交错间,吴雄已经半倚在沙发上,脸色潮红。
小舞台的灯光打在了一处,使得原本刺眼的五颜六色聚集成最初的白。一个穿着红色旗袍的女孩,坐在高脚凳上,烫染着黄色大波浪头柔顺的被拨到一处随意的搭在肩上,粉底打的很白,嘴唇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的艳红。女孩旗袍的岔口开的有些大,从侧面看露出半截大腿,她的脚尖摇晃着,一下一下的摇进吴雄的心里。那天的吴雄已经记不得女孩唱什么歌,那沙哑的嗓音带着些酒吧特有的迷醉,像一杯红色的鸡尾酒,一点点的使人沉浸其中。上坐着的女孩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眼神飘过他们的卡座,吴雄的眼睛正巧碰上了她的眼神,狭长的眼尾勾出一点诱人的曲线。如果说二十多年的孟艳芳是阳光下的雏菊,那么眼前的这个女孩一定是暗夜的幽兰。
吴雄又喝了些酒,坐在酒吧的前台上点了一杯血腥玛丽,红色的液体倒入胃里,那种冰冷和刺痛,让人清醒。酒吧的服务员告诉吴雄“玫瑰”已经离职了,对,吴雄的小情人在夜店的工号就叫“玫瑰”,妖艳中带着刺,是很多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吴雄在之前的很长时间里,经常来夜店喝酒捧“玫瑰”的场,只要看见玫瑰,他内心好像点起了一把火,燃烧掉他所有储存的能量。渐渐的他和“玫瑰”熟了,虽然知道女孩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是他并不在乎,那种似有若无的暧昧,他享受其中的挣扎和咆哮,直到“玫瑰”成了他的情人。他们会一起逛街,会给女孩挑各种好看的包和项链,仿佛一切美好的事物,他都想奉献到女孩面前。一旦拥有更美好的事物,手边的那个带有岁月风尘的旧物件就不稀罕了。每次喝完酒回到家,只要听见孟艳芳家长里短的声音,看到她穿着睡衣耷拉着拖鞋的样子,吴雄内心满满的排斥。第一次动手打人,他也记不清了,只能迷迷糊糊在梦中听见哭泣,那恼人的声音,像蚊子一样萦绕在心头,他恨不得一下子拍死它。有了一就有二,他控制不了自己,总觉得自己对孟艳芳的施暴,有种莫名的兴奋,他享受着和青春拥抱的感觉,挥着拳头打散现实中的来路。他再次拨打了玫瑰的电话,很显然是无人接听的忙音,他知道,他对岁月所有彩色的幻想都结束了。
他摇摇晃晃的走在马路上,路灯下公交站亭里坐着两个环卫工人,显然是一对夫妻,丈夫从心口处拿出一包牛奶,催促着妻子快点喝,自己忙不迭的收拾,应该是要下班了。听口气都不是本地人,口音中带着一些其他地方的调调,吴雄听不真切,妻子接过牛奶喝了一口又递到丈夫嘴边,丈夫虽然摇着头,可两人幸福的笑容,让他觉得时光是如此的久违。
或许有人要问,人生的重大决定是在什么时候给出的答案,也许就是在那么一刹那,在不经意间心灵的一次颤抖中。吴雄拿起手机,编辑了一条短信给孟艳芳:我们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