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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超英漫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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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月市,皇后区。

今天是高二开学的第一天。

皮特帕克早早起了床,穿戴整齐。

他来到客厅,桌子上摆放着还有余温的早餐,贴着一个纸条。

上面是梅姨写的字,字体清秀,最后还附带了一个萌萌的猫猫头表情,“早餐的牛奶记得要喝掉哦。”

皮特皱起了眉头,他最不喜欢牛奶了,作为学校的书呆子的他,功课很好,对于牛奶有着清晰的理性认知。

牛奶营养丰富,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

其中蛋白质包含氨基酸,对于人体细胞生长修复至关重要,还有钙,可以构建健康骨骼和牙齿,以及矿物质等等。

但其一点也不好喝,而他每次喝了都不太舒服,若是天天喝倒是还好,要是偶尔隔了几天或者一周,喝了就会拉肚子。

“还是豆浆好喝。”

皮特帕克心道,他还是喜欢唐人街豆浆。

不过其距离他太远了,想要喝到却是没有那么容易,因此也坐下来吃起早餐。

他虽然不喜欢,但还是强迫自己喝下了,虽然倒掉梅姨也发现不了,但他自己知道,而他也不愿意欺骗梅姨。

毕竟,自从养父本叔叔去世之后,梅姨就是他唯一的亲人,对对方撒谎,是他绝对不会做的事情。

而且,梅姨为了养大他,做了各种各样的工作,也是因为这样,才会大早上的就出门上班。

而这样的梅姨也依旧会在离开前为他做好早餐,他若是就这么倒掉,过不去自己的良心。

吱呀。

吃完之后,皮特飞一般的出了门。

他骑上了自己的自行车,朝着学校而去。

学校虽然有校车,但是他选择不坐,表面上他与梅姨说的是他喜欢锻炼身体。

而且骑自行车可以呼吸新鲜空气,而且这样比起每个月给钱坐校车可便宜多了,因此梅姨也就同意了。

但心底,皮特知道,这不过是借口罢了,真实的原因是,他不想在校车上,看到他心爱的女孩与别人亲亲我我的样子。

俗话说的话,眼不见为净,虽然他无法改变这一点,但他至少可以选择不去看,而这个时候,骑车也能让他心情很好。

呜呜呜。

皮特自行车踩得飞快,很快过了半程。

他瞅了瞅时间,发现时间还比较宽裕,于是一个甩尾,在一个报刊亭停了下来。

“哟,小皮特,今天的漫画到了,来,看看,有没有你想要的?”

报刊亭的主人是一个白发苍苍的大爷,脸色红润精神很好,戴着一副墨镜。

他脸上的笑容是那么的慈祥,笑着从报刊亭里面翻出了十本漫画,如同赌场高手一样摆成了两排。

“斯坦爷爷,早上好啊,我瞅瞅看。”

皮特停的恰到好处,直接坐在自行车上仔细挑选了起来。

作为一名自认为学霸的书呆子,皮特也与他的好朋友内德一样,是一名漫画和游戏迷。

他们与那些现充的派对同学不一样,平日里最大的冒险就是在书本和游戏之中,而其中,皮特最喜欢漫画。

比起小说而言,漫画更简单直接,观看更轻松,无需他去想象,漫画画师会将那颇具动感与帅气的人物,都一一画出来。

当然,漫画与小说最关键的还是故事与人物和题材,而皮特喜欢的漫画不是什么少女漫画,或者恐怖漫画,他只喜欢一种类型,那就是。

……

超级英雄漫画,简称为超英漫画。

这一类型的漫画,故事人物类型三合一。

其本质上,讲述的就是主角,也就是那天选之人的超级英雄的故事。

他们往往具备超越常人的能力,智商,以及身世,这一切让他们拥有无匹的精神力量,让他们可以坚持不懈的与邪恶斗争。

当然,这种哲学意义上的东西,皮特这种小屁孩压根不关心,他只是觉得漫画里面的主角很帅。

如他这样的中二少年,在现实里连心爱女生的样子都不敢看,甚至为了避开对方选择了骑自行车,即使是做梦都是内向而自卑。

超英漫画,却是让他可以做白日梦,每当阅读的时候,自己就仿佛成为了主角。

在那一刻拥有了超能力,进行挥洒力量,拯救世界,获得世人的关注与感谢,同时抱得美人归。

就如同他手里这本dc漫画最新发行的个人刊-蝙蝠侠一样,其深黑色的战服,以及黄色的腰带,胸口蝙蝠的标志,看着是那么帅气。

“斯坦爷爷,我要这本蝙蝠侠,超人与女侠的联名刊,钱在这里,还差你一点,你记着我下次补给您……”

皮特快速翻完了,很快确定了自己所要的,也就是他最喜欢的两位超级英雄,超人与蝙蝠侠。

超人有着无匹的力量,超级感官,超级速度,超级耐力,超级智力,超级视线,冷冻呼吸,乃至飞行等等。

可以说,这就是一位拥有钢铁之躯的人间之神,如他这样的少年,哪里抵挡得住这种无敌的角色。

他从小时候第一次看到超人,就迷上了对方,每次看完之后,做的梦都是自己成为了超人。

至于蝙蝠侠,则与超人截然不同,其并没有什么超能力,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亿万,哦不对,是百亿富翁罢了。

其本名为布鲁斯韦恩,在十岁时目睹了双亲被歹徒杀害,从此留下了心理阴影,最终在成年之后,选择成为了蝙蝠侠。

他将自身化为恐惧,在人杰地灵的哥谭之中,利用自己凡人极限的体能,超强的格斗术。

以及天才的智商,外加上金钱打造的高科技战衣,战车,战机等等力量,来打击邪恶,其往往在黑夜出动,每当蝙蝠标志出现在天空,连哥谭的黑暗都要退避三舍。

表面上来看,蝙蝠侠的战斗力远远不如超人,毕竟一个是人一个是神,但皮特对于他们的喜爱度却是差不多的。

其原因在于,蝙蝠侠与正面阳光的超人不同,显得很酷,而且其凡人之躯,也让他更有亲切感。

毕竟他也不小了,已经是高中生了,每天做梦自己是超人,然后被现实打击的例子也不少了,他知道自己无法成为超人。

但蝙蝠侠就不一样了,虽然其有着各种神奇的小道具,但本质上,其还是凡人。

因此,距离皮特的距离远比超人要近,只要他也跟蝙蝠侠一样有钱,说不定也能成为蝙蝠侠,与超人能带来的阅读爽感,是截然不同的。

“行,快走吧,上学要迟到了。”

斯坦老爷子麻溜的将书包好,交给皮特。

他目送着皮特离开,作为在这里开了十几年的老板,他可以说是看着皮特长大的。

因此,皮特对他而言就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什么赊账不在话下,若不是皮特坚持,他其实完全不打算收钱的。

“真是一个好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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