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美妇人(1 / 2)
陈瑰带着钱三通,身后还跟着悬挂腰刀的六个得力捕快,一行人招摇过市,美其名曰巡街,引得周围人纷纷注目。
其中有些老实本分的百姓,隔老远就避开,仿佛躲避要命的瘟神。
对于这种情况,陈瑰并不觉得意外,前世的他和这些百姓一样,对穿制服的同样有种天然的反感。
不觉间,陈瑰他们来到了寻芳阁外的那条商业街。
和其他街道不同,这儿的商贩们看到他,不仅没有流露出厌恶情绪,反而格外热情。
“陈捕头,真的是你,恭喜陈捕头第一天上任,以后我们可就仰仗您关照了。”
“恭喜陈捕头,以后终于不怕有人再欺负咱们了,有人可以给咱们做主了。”
“陈捕头巡街辛苦,来,各位差爷,尝尝小的今早新卤的大猪蹄子。”
陈瑰昨日之事,看来在他们小圈子里影响很大,似乎每一个人都知道他做了坤元府的捕头,一些头脑活络的商贩,还纷纷朝他打招呼,拿出售卖的商品分享给陈瑰他们。
陈瑰坚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全都微笑婉拒。
“陈大哥,陈大哥”看到陈瑰他们,小怜快步跑了过来。
“慢点,注意脚下。”陈瑰关心道。
小怜停在陈瑰身边,顾不上说话,连连喘气歇息。
由于激动的关系,再加上一阵小跑,她缺乏血色的白皙小脸,变得红扑扑的。
“就这几步,跑什么跑。”看着小怜的模样,陈瑰亲昵的责怪道。
“今天一早我本来想去府衙找你的,可我娘不让,说你肯定会来,让我在这儿等着你。”小怜一边喘气一边说话,活泼开朗模样与昨日简直判若两人。
陈瑰看向小怜身后的草莓摊,一个三十多岁的美妇人正微笑的站在那儿。
美妇人看到陈瑰看她,神情没有丝毫慌乱,身躯微弯施了个万福。
陈瑰心中微讶,轻轻颔首致意。
经两次玉玦洗涤,他的眼力提升极大,尽管隔着十几米远,可还是能很清楚的看到美妇人。虽然她一身粗布衣服,但姣好的容貌、不俗的气质,脸上未施粉黛却风情自生,看着颇有几分出尘味道,浑然不像普通的农家妇人。
小怜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将藏在袖子里面的手伸到陈瑰面前:“给你!”
“什么啊?”陈瑰微笑道。
小怜没说话,双手捧着东西朝他伸了伸,示意陈瑰快点接过。
陈瑰只能伸出手。
小怜双手打开,里面是个精致的香囊,她放到陈瑰手上,随即转身跑回草莓摊子。
香囊是红色的,上面还绣着白色的花纹。
花纹是曼陀罗!
可惜,无论前世还是今生,陈瑰对花都缺乏基本认知,自然认不出来。
但女孩子送男子香囊,这其中意思,恐怕就是傻瓜也知道。
陈瑰看着香囊,又看了看小怜羞意的模样,心中微微叹息。
稍微思忖后,他径直走向草莓摊。
小怜不敢看陈瑰,埋头躲在美妇人身后,收拾已然摆放很整齐的草莓。
美妇人倒是落落大方,再次俯身向陈瑰盈盈一拜:“奴家见过大人。”
陈瑰问道:“敢问夫人是?”
“奴家是小怜的母亲,贱名不敢污大人耳目,因平素喜欢拾掇花草,周围人都笑称奴家一声花夫人。”美妇人丹唇轻启道,声音温婉中透着一丝柔媚。
“原来是花夫人,在下陈瑰见过。”陈瑰抱拳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