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识字不着急(1 / 2)
宋文迁相信自己的眼光,青云不是那种狼心狗肺的人,才决定当他幕僚的。不然,你以为他吃多了撑的,给自己找麻烦。
“大人,从今天开始,一天学一百个字。人之初,性本善……”
宋文迁捡起地上一根木棍,边说边写字,才写了“人”一个字,被青云打断了。
“别喊我大人大人,咱们在逃荒,时刻处在危险当中,你喊我大人,嫌我死的不够快啊!我还没上任呢,以后喊我青云。”
青云抹了把头上的虚汗,就她醒来那会,耳朵听到的全是流民骂狗官,那狠毒劲,青云毫不怀疑,他们分食狗官的心都有。
青云惜命的很,她可不冒这个险。
宋文迁想起逃荒路上的情况,确实危险。他又不是死板的人,该灵活变通的会变通。
“识字不着急,我先收好官印。”
青云摸着怀里鼓起来的东西,太明显了,眼睛不瞎的都看得见,不知道的还以为她藏了什么好东西,很危险。
青云上下看了看,没地方藏。不经意瞄到脚上的靴子,目光一亮。
小时候,零用钱她就喜欢藏鞋子里。她穿的是长靴,靴筒快到膝盖了,藏两个东西不成问题。
撩起长袍看了看,拿着那卷纸比划,长度刚好合适,一边靴子放一个,稍微有点鼓不怕,长袍放下来一遮,谁也看不见。
宋文迁嘴角狠狠一抽,那是官印啊!放靴子里,亏他想的出来,也不忌讳点。
年轻人真是百无禁忌!
青云拿着那卷终筒往靴子里塞,起来试走了几步,还蹦了蹦,没多大事,只要不特意弯脚,卷纸不会掉出来。
突然想起这是纸,古代可没有防水墨,万一出点汗,这东西报废了啊!
她想当然了。
都是电视害死人,青云挺尴尬的,摸摸鼻子跟没事人似的,然后从布包翻出盒子装进去,再往靴子里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