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 / 2)
老板着实是被眼前的警察证给惊到了,
连忙向郑启解释,自己是合法经营,店里卖ah板面,为了多赚点就在店外摆了个烧烤摊,平常他爱人在店内,他在店外。
说完还忙着上店里去找卫生许可证。
宋诗语也很是疑惑,这郑启在中瑞县查案怎么查到这里来了。
那时郑启和小警察又回到了凶案现场。
郑启掏出元素扫描仪,发现死者身上残留了大量的元素残留,被害者二人皆是被能力者杀害。这样就说明刘胜杰绝对不是凶手,毕竟他连元素都还没有觉醒。
警方随即调取监控,当晚除了两名受害者和刘胜杰外无人进入刘胜杰的家门。
监控上显示,女人和男人是在清晨一点半多来到的女人家,而刘胜杰因为在宿舍里值晚班,下班后所带班级军训比赛获了奖被同年级的老师拉去了饭店,因此回家的时间比较晚,是在凌晨两点回到的家。
刘胜杰值晚班和去聚餐,都有老师可以作证。
那些老师还抱怨刘胜杰对酒精过敏,喝不了酒,扫了他们的兴。
女人和男人在刘胜杰之前进的家门,两个时间点相差半个小时。
小警察作出假设:当时,女人和男人先一步到家,正在一同洗澡。不料刘胜杰此时回来正好撞见这一幕,便由爱生恨将二人杀死在浴室里。
小警察做出的假设在郑启看来虽然富有逻辑性,但缺少了一个重要的前提:凶手是个能力者。
但在小警察看来这是可以伪造的。
小a杀害了小b,但小a得到了小c的毛发故意将小c的毛发或者是物品故意留在案发现场,从而误导警方,影响警察对案件的判断,引导案件的走向,从而达到避罪的目的。
要相信人类的造假技术。
小警察认为死者身上的元素了是伪造出来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影响警方的判断。
他还告诉郑启:是“凶手是能力者”而不是“能力者是凶手”。
即使只是换了顺序但所表达意思却大相径庭。
郑启一味的执着于“能力者是凶手”却忘了回归案件本身。
刘胜杰那里什么也问不出,只是一味重复人是他杀的。警方让他赘述凶杀过程,他却一直在那抱头抽泣,像是被吓到了一样,嘴里的说辞含糊不清,像是在说“求求您了”,“我爱他”,“别杀他们”之类的词汇。虽然在现在没有价值,但保不齐真的有用,警察们还是耐心的将一切记了下来。最后刘胜杰的精神几近崩溃,无奈,警方又给刘胜杰安排了心理医生。
警察开始展开调查两名受害者的生平。
当郑启和小警察向邻居询问时,邻居们都不相信是刘胜杰杀了那两个人。
刘胜杰的人品是极好的,这是同事和邻居们的普遍评价。
过年的时候就连小区门口的流浪汉也能收到刘胜杰的红包,逢年过节有不少学生来看他,都是空手而来,满载而去。
好同事、好邻居、好老师,在人们的印象中刘胜杰的形象完美无缺,堪称完人。
要说仇人就更不可能了。
刘胜杰常年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鉴于周围人对刘胜杰的评价这么高,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仇人。
有,也早被感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