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请托(1 / 2)
圣龙九年,主考官户部侍郎姚崇正月饮酒坠马受伤,由礼部侍郎郑宏代之,进士科考生一千余人,有二十六人及第。
其中十之九皆官宦子弟,金榜前三更以门阀取之:
崔尧,清河崔氏族长之孙。
裴东来,前相裴陶之孙。
陈义则,户部尚书陈靖之子。
惟沈南之一人出身贫寒,曾被女官欧阳子衿荐贤于女皇,居第五名。
刘青山和薛程一无荫庇,二无不世之材,仅在崔相府的宴会上薄有声名,自毫无意外的落榜了。
贝州七位乡贡举,刘辰星缺考,共六人参考,崔尧一举夺魁,杜元朗因与崔尧交好,也在崔相宴会上赋诗一首赢得称赞,加之礼部侍郎曾是其父上峰,亦榜上有名,第于榜末。
是以,贝州乡贡举七人进二,本届科举成绩为历年中上,无功无过。
……
今年进士科成绩是在二月初六放榜,次日早朝,魏王抨击科举“请托”之风盛行,科举取士难取其才。
魏王上奏道:“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者以情托,贫者无可托,致使贫者有才之人落榜,衣冠子弟却无才及第。今进士科第三名陈义则,乃礼部尚书之嫡幼子,第三场杂文试五篇只答其二,然及第当三篇合格,陈以则本该落榜,却高居第三名,此乃徇私!”
“科举始设初衷,乃圣人求贤以为社稷,当唯才取之,如今徇私而取,与现行的门荫有何区别?又何必多设科举一途?给天下莘莘学子以希望,却又令他们毫无出路!故,臣今日奏请陛下,严惩科举请托徇私之歪风,以正国考之风气!”
此言一出,满堂哗然。
初七能上朝者,皆为五品以上官员,他们中十之有八乃衣冠士族出身。
今年进士科及第者,至少有一半,与在场的官员沾亲带故。
魏王此言,无疑与大半个朝堂为敌,尤其指名点姓户部尚书陈靖之子及第就是以势托之,而户部尚书陈靖曾是魏王之父——已故怀德太子的伴读,魏王此举可谓是自断一得力臂膀。
又当朝官员都乃魏王祖上沈氏旧臣,加之自古帝王无不传位子孙。是故,在众文武官员心中,女皇与高宗的子孙才是最为名正言顺的天潢贵胄,未来的皇位继承人。
然,魏王如今将他们一众官员置于对立面,饶是他们心中还有沈氏皇族,却如何再拥立魏王?
震惊魏王所奏之后,除个别寒门出身的官员附议应正科举之风气,其余绝大部分官员皆是缄默,俨然已对魏王心生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