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下策(1 / 2)
“子骞可知顿丘一县三十年有过多少任令君?”曹操开口问道。
“二十?”杨明猜了一数字。
曹操有这一问,这数字当不低,以两年一换计,便有十五,二十已是多算。
曹操摇头,左手大拇指内按为四,右手食指与中指为二,说道:“四十二。”
听得这个数字,杨明很是吃惊,这换算下来一年都快换两任县令?
这县怎么可能治理的好?
“二十二任不满一年便申请调离,十任被撤换,六任半夜弃印出逃,还有四任死于非命。”曹操苦笑道,说完端起杨明为他所倒之酒,与杨明碰杯后一饮而尽。
杨明此时对曹操“升任”一事也有了更为准确的认识。
杨琦的那种看法,他是不认同的。
曹操调任县令,远离中枢,自然不可能是“升迁”之举。
但如今看来,这不仅只是远离中枢那么简单,而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惩罚。
“杀人放火纯属平常,抢财越货理所应当,官民冲突,集体械斗,不胜枚举。”曹操接着说道。
“那应当是孟德初来之时,我来时看县尉外所排长龙,应当已大有改观?”杨明问道,说话间帮曹操再倒酒。
曹操赶忙端起酒杯相迎,等酒满后放下,脸上颇为自豪道:“如今顿丘境内官尽其职,几无械斗,民得其田,致力生产,市无盗贼,狱无冤案,往来投奔流民无数。”
“孟德大才。”杨明举起酒杯。
这话不假,曹操到顿丘不过半年而已,有这种治理效果,极为罕见。
两人碰杯之后相继一饮而尽。
“既如此,孟德又为何还是叹息?”杨明继续问道。
曹操欲言又止,最后从怀里掏出一封竹简。
杨明疑惑接过,展开之后,便看到是其父曹嵩所书。
其中内容,是说尚书台那边已有十多封上书,多为弹劾曹操草芥人命之举,要曹操挂印辞官,以免不测。
杨明放下竹简,回味曹操所言种种,忽然意识到一问题。
如顿丘真如曹操说的那般,必然是豪强林立之地,民又是如何得其田的?
“子骞,我与你说一事。”曹操娓娓道出他在顿丘所干的第一件事。
在到顿丘后不久,熟读兵书的曹操,知道要治理这等地方首先要有武装,于是遣人往外乡招募百余乡勇。
待乡勇训练完毕后,他便开始大张旗鼓的颁布“十诛”令,规定杀人放火、强买人口、聚众械斗、挑起祸端、窝藏罪犯、知情不报、奸淫掳掠、欺压良善、妨碍公务、私自圈地者皆诛。
这个令颁发出去,自然是……没有效果。
那些被欺压之人多为平头百姓,即深受豪强欺压,又不知曹操之能力,这等稍有不慎便身死之事,哪会因为几句话就冒头。
于是曹操又从牢狱下手,找到一名为孙陂的犯人。
此犯人之遭遇堪称离奇,他家半夜遭人纵火,全家十一口除他临时外出有幸免于难,其余皆葬生火海。
不曾想,他这般遭遇却被前任县令定为诬告,被扔入县狱大牢之中。
纵火必然有仇,曹操令其仔细回忆可能结仇之人。
一番排除之后,城南杜氏成为最大嫌疑人。
于是曹操便花了一月时间私下查案,果然被他查到纵火之人,再寻得纵火器具,人证物证俱全。
是夜,他便率乡勇前往杜氏邬堡。
他以计诈开堡门,率领乡勇鱼贯而入,杜氏毫无防备,尽数被擒。
那杜氏家主杜德面对证据无可抵赖,只能和盘托出,期望能得曹操宽大处理。
原来杜德之所以要火烧孙陂全家,只因孙陂家田地位于他家中间,几番换地不得,便行此手段。
“可怜那孙家最小者为孙陂之孙,不过两岁孩提。”说到这时,曹操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眼圈微红。
杨明未言,只是默默替曹操再次倒满酒。
曹操也继续讲述起来。
他自然是没放过杜氏,杜氏一门二十余人,被他以巧取他人财产、杀人放火、窝藏罪犯、欺压良善等罪,斩首于东市。
如此,他之前所颁布之“十诛”令便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政令。
当然,这样还不够。
顿丘先前那些县令待不长,当地世家间必然是互通有无,沆瀣一气。
于是他便在杜氏的账房之中找到其与其他家族相互勾连、鱼肉乡里之证据。
他从其中遴选出十家豪强,每晚都带领乡勇搜捕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