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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13章 人皇伏羲八卦宗早读道教圣典《道德经》人间解析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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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道可道道法自然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这句话里有三个“道”和三个“名”,容易把人绕糊涂。其中第一个“道”和第三个“道”,其中第一个“名”和第三个“名”的意义基本相同,我们之后再讨论。

先说第二个“道”和“名”,这两个字表示的是“言说”的意思。“道”就是用语言去谈论,“名”就是用语言去命名。

人类的语言,都是从经验来的。比如汉字最早是象形文字,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件具体的东西或事情。

所以,用语言可以表达的,一般是具体的、经验的东西。人很难用语言表达抽象的、脱离了经验的东西。比如“抽象”这个词,虽然很抽象,但是抽指抽取、抽离,象指形象,都是来自于经验的。

所以,能够言说的,都是与经验有关的,那些完全脱离了经验的,是不能够言说,只能靠意会的。

再说第一个和第三个“道”字。“道”有两种意思:

第一,指宇宙的本原,万物的本体。道生成了万物,《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有各种不同的属性,比如有大有小、有红有黑、有硬有软。既然道是万物的本体,那它就不能有具体的属性。如果道是大的,它就不能是小的东西的本体,如果道是红的,它就不能是黑的东西的本体。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他试图用水的性质去解释万物的生成。他的这种尝试显然是失败的,因为水是具体的、经验性的东西,怎么能是世界的本原呢?他的这种学说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

老子认为万物的本体“道”超越了一切经验,是绝对抽象的东西,所以老子的思想流传了几千年,至今仍然有人在学习研究。

既然“道”超越了一切经验,那它就是不可言说的,因为所有言说都是经验的。

“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是,可以言说的道(本体,并非真正的、恒常不变的道(本体,恒常的道是不可言说的。

第二,道也指万物的最根本的规律。

自古以来人们发现了很多规律,大部分规律都是可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是人类总结经验的产物。

然而,从经验中发现的规律必然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比如,牛顿发现了牛顿三大定律,人们以为已经穷尽了宇宙的最基本的规律,认为物理学已经发展到了尽头。甚至有人说,只要知道了宇宙某一时刻的全部状态,就可以推算出宇宙所有时刻的状态。

结果后来物理学家又提出了相对论和量子论,证明牛顿力学只是在低速宏观世界才是近似正确的,在微观世界或者高速状态下,牛顿力学就不准确了。

因此,“道可道,非常道”又可以解释为,可以言说的规律,并非宇宙的根本规律。世界最根本的规律是无法言说的,所谓“大道至简”,道简洁到了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地步。

所以老子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因为宇宙的根本之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以只有上士才能真正领悟。

最后说第一个和第三个“名”。名既可以指事物的名称,又可以指事物本身。

这句话是说,人们可以命名的事物,都是经验事物,不是恒久存在的事物,它们的名称也不是恒久存在的事物。只有人们无法命名的事物,才是恒常存在的。

那么人不能命名的事物是什么?显然是宇宙的本体,这是超越了一切经验的事物,因此不能用出自于经验的语言来给它命名。

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勉强给万物的本体取名字,叫做“道”,叫做“大”。这只是一种比喻,帮助人去理解道。道是万物的本体,生成宇宙万物,所以说道大,并不是说道的形体是大的。因为道既不大,也不小,没有形状,不能用大或小来表述。

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露。

最初老子的原文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在汉代为避文帝刘恒的讳,改为“常”。

“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不是单纯玩弄字词,也不是非要绕个圈表达“大道不可言传”。首十二字主要任务是先点明“语言的边界”。科学学术论文,开篇往往描述研究方法神马的。道德经也是精细如斯,开篇先内省地直击玄学著述的方法论:语言。

理解”语言的边界”不需什么语言学知识。语言是工具,工具就有应用范围。拿筷子喝汤,拿大炮打蚊子,都不是聪明人干的事儿。不幸的是,语言这种工具对于人类认知如此重要,以致于人类往往以为这种工具适用于一切。这境况类似”手里有锤子,看什么都是钉子”。当年科学不能解释打雷下雨的时候,也没人冲着老天爷喊“打雷下雨不科学!”现在恨不得连抠抠鼻孔都有人来告诉你“你这么干不科学。”

语言的边界还表现在,语言的失真。同一个词语,在说者和听者之间存在失真的可能。比如说跟推上说苹果,第一反应是appleinc,跟村儿里说,可能就是一水果。所以语言存在歧义的空间。

语言的边界也就是人类认知的边界。语言是人类思考的起点、过程和终点,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框架。当你无法用语言表达一个事物,就无法对其进行任何思考。乔姆斯基大神说,语言并不单是描述现实,语言即现实。所以,我们发明了工具,工具又造就了我们。自然推论,对语言的审查就是对思想的限制。如果思考权是天赋人权,对语言的审查就是最严重的反人类罪。试图控制别人思想的无不从限制别人的词汇量入手。1984里面真理部天天改字典,防火墙定期更新关键词。

用语言表述“道”,就是内化“道”到人类认知域。可语言又是一套符号系统,对于”道”这种抽象概念,不对应物理存在,只能用语言解释,失真度就大了。道就是一筐,神马都能装。每个人脑子里琢磨的不是一东西。是谓“道本无名,强名曰道”。

虽然语言有诸多限制,但是“道可道”,依然可以用语言表述。但行诸字词的只是道的语言表达,而非道本体(恒道)。换句话技术宅能听懂的话说呢,你看见浏览器显示的网页是“可道之道”,用不同版本浏览器打开效果可能还不一样,但”恒道”其实是html代码。

当然老子也没想把这玩意儿写成语言学的开山之作,要不后来乔姆斯基可能就混不进mit了。总之就是开篇提醒,用语言来表述的道和真正的“恒道”是表达和内容的关系,不是一回事儿,先记清楚了再往后说。有时候忍不住赞叹思想大家就是脑子清楚啊,这厮要活着还能轮到挪威人去发明css?

好多人把”道可道非恒道”简单理解成“道不能用语言表达”。按这个理解,道德经也不用写五千字了,直接就四个字“道不可道”。不过还是恭喜您,您的理解已经达到余秋雨大师的水平了。

“可道”“恒道”有别,是名实之别,体用之别,性相之别。起篇点题,明法正望。导论精绝者,不过此十二字。

这句话里有三个“道”和三个“名”,容易把人绕糊涂。其中第一个“道”和第三个“道”,其中第一个“名”和第三个“名”的意义基本相同,我们之后再讨论。

先说第二个“道”和“名”,这两个字表示的是“言说”的意思。“道”就是用语言去谈论,“名”就是用语言去命名。

人类的语言,都是从经验来的。比如汉字最早是象形文字,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件具体的东西或事情。

所以,用语言可以表达的,一般是具体的、经验的东西。人很难用语言表达抽象的、脱离了经验的东西。比如“抽象”这个词,虽然很抽象,但是抽指抽取、抽离,象指形象,都是来自于经验的。

所以,能够言说的,都是与经验有关的,那些完全脱离了经验的,是不能够言说,只能靠意会的。

再说第一个和第三个“道”字。“道”有两种意思:

第一,指宇宙的本原,万物的本体。道生成了万物,《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有各种不同的属性,比如有大有小、有红有黑、有硬有软。既然道是万物的本体,那它就不能有具体的属性。如果道是大的,它就不能是小的东西的本体,如果道是红的,它就不能是黑的东西的本体。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他试图用水的性质去解释万物的生成。他的这种尝试显然是失败的,因为水是具体的、经验性的东西,怎么能是世界的本原呢?他的这种学说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

老子认为万物的本体“道”超越了一切经验,是绝对抽象的东西,所以老子的思想流传了几千年,至今仍然有人在学习研究。

既然“道”超越了一切经验,那它就是不可言说的,因为所有言说都是经验的。

“道可道,非常道”的意思是,可以言说的道(本体,并非真正的、恒常不变的道(本体,恒常的道是不可言说的。

第二,道也指万物的最根本的规律。

自古以来人们发现了很多规律,大部分规律都是可以用语言来描述的,是人类总结经验的产物。

然而,从经验中发现的规律必然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比如,牛顿发现了牛顿三大定律,人们以为已经穷尽了宇宙的最基本的规律,认为物理学已经发展到了尽头。甚至有人说,只要知道了宇宙某一时刻的全部状态,就可以推算出宇宙所有时刻的状态。

结果后来物理学家又提出了相对论和量子论,证明牛顿力学只是在低速宏观世界才是近似正确的,在微观世界或者高速状态下,牛顿力学就不准确了。

因此,“道可道,非常道”又可以解释为,可以言说的规律,并非宇宙的根本规律。世界最根本的规律是无法言说的,所谓“大道至简”,道简洁到了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地步。

所以老子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因为宇宙的根本之道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所以只有上士才能真正领悟。

最后说第一个和第三个“名”。名既可以指事物的名称,又可以指事物本身。

这句话是说,人们可以命名的事物,都是经验事物,不是恒久存在的事物,它们的名称也不是恒久存在的事物。只有人们无法命名的事物,才是恒常存在的。

那么人不能命名的事物是什么?显然是宇宙的本体,这是超越了一切经验的事物,因此不能用出自于经验的语言来给它命名。

所以老子说:“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勉强给万物的本体取名字,叫做“道”,叫做“大”。这只是一种比喻,帮助人去理解道。道是万物的本体,生成宇宙万物,所以说道大,并不是说道的形体是大的。因为道既不大,也不小,没有形状,不能用大或小来表述。

一切有为法,如梦亦如露。

这两句在汉代原文为: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后避讳更恒为常。

简单理解就是:

人受制于自身,把天看作天,把宇宙看作宇宙这种行为。同鱼儿看海面,蚂蚁看大地,没有本质的区别。注定是片面的盲人摸象。

既然认知就已经如此局限,所以,那些建立在认知之上的所有人们以为的永恒可行的方法,都不可避免的无法长久实行。人们所有的理解、命名和定义,都只是片面暂时的描述。

详细解释如下:

何为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

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先于天地,催生了宇宙空间的力量独立不改,老子把这种神秘而又独立不改的力量勉强命名为“道”。道是一种叫法,代指宇宙空间的本源与法则。

道何为?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忽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忽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道德经》第二十一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忽恍。”---《道德经》第十四章

人,身处宇宙空间法则之内,冥冥之中遵从着法则,只能盲人摸象,故而无法明察法则之全貌。

所以,素书和庄子对道总结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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