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50章 人皇伏羲八卦宗早读道教圣典《道德经》人间解析45(1 / 2)
原文
将欲歙之1,必固张之2;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3。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4,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5。
注释
1歙:收敛,收缩。
2固:暂且,姑且。此章几个“固”均如此解释。
3微明:即微妙的道理。明,这里有高明、深远的意思。
4脱:离开。
5利器:有几种说法:一是指权道,二是指赏罚,三是指圣智仁义巧利。
译文
想要收拢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让它强大;想要废除它,必先推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是一种微妙高明的道理。柔能胜刚。鱼儿不能离开池渊,国家的利器不可以轻易向人展示。
导读
矛盾双方可以互相转化,为人应明白以退为进,柔弱胜刚强的道理。
解析
本章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揭示了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老子还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目的在于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道德经》全书。何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这时,该事物就会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变化。本章旨在借物极必反的道理,教人以柔弱自处,回归大道的本源。
大道无言无为,无形无象,但是它却存在于有形的万物之中。世间万物行事时依循自然规律,有生就有死,有好就有坏,所以我们的有形世界所制定的法律,就是相对因果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互为生灭,谁也无法改变。而大道却与这个完全不同。大道本身是没有等级,因此,只要合于大道,万物也就不会有等级了。倘若不合于大道,就一定会有等级,而且还会朝着自己所追求的事物的反面变化发展。
“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在本章的前四句之中,老子具体分析了事物的发展情况,这几句话贯穿了老子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的翕与张、弱与强、废与存、夺与予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人与物作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老子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较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而刚烈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难以维持长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我们知道,大道是无言的、无形的、无声的,它无处不在。大道对于我们的控制,我们能够意识到,但是无法感觉到,这正体现了大道的平凡之处。而它不以声色相诱惑,不以名利作引诱,不以武力相威胁,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这使得我们不得不遵循它的原则,投向它的怀抱,得到永久的安详和平静,永远不会受到伤害,这正是大道的伟大之处。大道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的平凡,而这才是老子所说的大道的根本,也就是无为而无所不为的真谛。如果治理国家的人能够掌握大道的根本,能够效法大道无为而无所不为的做法,那么就无须用各种手段来笼络人心,费尽心机地控制他人了。于是,人们为了能够过上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必定会自然而然地投向他、归顺他。
王弼《道德经注》
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为大,以除将物也,故曰“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众所歙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己反危。
利器,利国之器也。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之器而立刑以示人,亦必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