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短短的几分钟里,林辰瑞大概是了解了她们目前的状况。
在手机预定之前,沈沛盈是订了原价299的一房两床,才过了几个小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房间就莫名被店家强制取消。
原先订的房间价格,由原来的¥299一间,现在涨到了¥658一间,直接翻了22倍。
¥658的价格,在这间民宿已经是最便宜的了,而且还是爆满无房。剩下的空房,无一例外都是些高奢套间,价格最低都以四位数打底。
林辰瑞听完都不由惊叹,别人zb涨的最狠也不过是15倍,他们居然还涨到22倍,不得不佩服这里人的“经商头脑”。
把顾客当人看,给客人一种被尊重的感觉,所以zb火了。这个待客精髓,很显然这家民宿并不了解。
夜班的经理傍在前台旁,瞅见刚才赶走的那批女生再次进来,接待的态度并不是很热情,不过还是保持职业微笑。
“不知道你们还有什么问题?”
经理这话之后,林辰瑞似乎作为代表走了上来,直截了当问道。
“你好经理,她们在你们港湾雅舍订的房间,为什么会被取消了?”
看见这位男生气势不凡,经理再次提道:“是这样的先生,前段时间咱们有一位新员工,不太熟悉后台的操作系统,导致我们港湾雅舍的部分房间超售。我们也是迫于无奈,取消了很多超额的预订房单。”
听到经理的行业话术,林辰瑞内心腹诽:‘超售在售,老子才不信,肯定是有人出价更高顶掉了她们。’
“不过您们可以看看,港湾雅舍还是有其他房间是在售的。”
经理微笑拿出平板给他,细心给他介绍其余房型,房间虽好,不过价格都是四位数起。
看到普通房型飞涨的价格,林辰瑞指了指那串数字,有意嘲讽了一下。
“白天才299么,怎地到晚上就658了?”
经理面色不改,温和解释道:“是这样的先生,房间价格是受很多因素影响的。我们现在的海鲜烧烤很热门,所以……你懂的。”
经理的解释含糊不清,却不忘继续推销:“如果现在需要,我可以现在就帮您订房,再晚一两个小时,可能连这些在售的房间也没有了。”
“帅哥先生,您们也不想高高兴兴来旅游,结果落得个没处落脚的地方吧?”
经理看似随口一说,不过听得出他在暗示房间非常抢手。
林辰瑞抬起下巴,眸光愈发阴冷,那浅浅扬起的裂缝,令人觉得瘆得发慌。
“可是我们的损失,不应该由你们港湾雅舍来承担么?”
林辰瑞的声音不大,深沉音调貌似占了道理,异常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
“啊?”经理怔了一下,眨眨自己疑惑的眼睛。
“瞧瞧这个。”
林辰瑞翻开手机上的《民法典》,滑到第577条摊给经理看。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你是经理,应该懂这些法律条文吧?”
经理停滞了一会儿,毕竟是见过风雨的人,依然客气笑着理所当然道:“先生,她们是线上预订,并没有办理我们的入住手续,所以我们……”
说到这里,林辰瑞郑重其事地打断:“经理先生,该说你懂法呢,还是说你法盲?你说酒店装修、酒店破产,都比你这胡诌要强。”
林辰瑞傲据腰身,表情桀骛不驯,线条分明的轮廓,再配合嘴角荡漾的一丝笑意,仿佛抓到了对方语言的漏洞。
“你,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不过是觉得有点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面前耍大斧。”
“你是读法律的?”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林辰瑞粲然一笑:“不过认识几个读法律的师兄师姐罢了。”
“这么跟你说吧,我们在平台上已经支付过费用了,所以与你们港湾雅舍已经构成了经济合同,邀约承诺都已达到。你们港湾雅舍单方面强制退房,是属于恶意违约责任,应予我们消费者赔偿。”
“再根据《民法典》第578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简单来说,你们没有履行合约,提供我们住房,所以我们有权利,向你们港湾雅舍索求正当赔偿。”
“别说什么不懂法,这里你们说了算什么的,你们现在正撞在市政府的旅游宣传口上,你敢那么做,不怕搞砸市政府的口碑么?”
“我也很好奇,要是你们成为了此次海鲜烧烤的破口,市政府该怎么样处罚你们呢?难不成你们民宿的后台,大到能抗衡整个市政府的发展团队?”
林辰瑞一番连环轰炸之下,经理明显慌了,尴尬得无话可说。
林辰瑞见状,趁势追击道:“我们的诉求也很简单,要么赔钱,要么免费换房。”
“如果是赔钱的话,我们有权主张赔付价格3倍的赔偿。你们现在的房子是原价¥658一间,三倍是¥1974,一共两间是¥3948,租了两天是¥7896。所以,你们港湾雅舍要赔付我们7896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倍赔付是按消费者购买服务或商品时的价格为基础的,而林辰瑞瞅见经理对这些东西一知半解,嘴里就开起大炮,用涨价后的价格来恐吓经理。
身后的周芳几人听了,心里早就是雀跃不行,出来旅个游还能赚上几千块,这世界还有什么比这更划算的事?
不得不说,用涨价后的价格基础来计算,一下子就把赔付价格虚高抬到将近八千,都能把经理给吓得够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