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八)(1 / 2)
“比登天还难?”我看着立夏。
“我这里有个案例,也是上个月才看见的。有一个说实话的自媒体,说这个xxx购物平台的很多空单交易,实际上是很多赌博的洗钱渠道。这位自媒体行业者手里有许多证据,甚至一些新闻媒体都打算帮忙跟进。但当天就被购物平台请的水军控诉是非法抹黑的不实消息,并且还请了律师发函表示起诉这个自媒体恶意玷污声誉、侵犯名誉权。但是要求赔偿一千万,吓得那些新闻媒体纷纷撤出不在对这个“不实新闻”进行报道。听到这里你是怎么想的?”立夏看着我。
“有证据,怕什么。硬钢啊?”我大喊道。
“你说的没错,这位自媒体拿着手里的证据向法院证明了自己清白,但还是被要求赔偿了二十万。赔偿的理由是这些所谓的证据,自媒体并没有二次检验就发表于媒体构成对xxx购物平台的声誉造成影响。哪怕上个星期另一个新闻平台证明了有人用网络博彩在xxx购物平台洗钱的内幕,并且表示xxx购物平台深知这一事件第一反应是私下删除店铺获取清白。但事情总是发生了,哪怕所言非虚都要赔钱的事情你现在听到了?”立夏解释道。
我愣住了,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为什么有证据还能输?就因为判罚是法官的主观判断。这个判断还会倾向于他认为的真相?而不是事实的真相?我此时甚至想知道,那位法官知道自己判错了会是什么样的想法,或者对方也根本不在乎。因为这也只是他的工作?他靠着工作买车买房,是不会在意自己也是那个欺凌弱小的恶人?
“那些什么必胜客、最强法务部。哪些不是人血馒头?从来不是单挑魔王的英雄,全部都是一个个击杀小怪获利的十里坡剑圣。满级打一级的事情,才能让他们永远保证必胜。企业发布这些不实消息,多得是顶锅的办法。但个人发布这样的消息,哪怕是真实的怕是一个法院传票都已经吓尿了吧?之前半年还不老有什么明星律师函警告吗?不是当然是当个笑话看,但真的这个律师函发到你身上。惹得一身腥臭,还不一定甩得掉不是吗?”立夏笑了笑。
我整个人呆住了,维权难我知道。告别人要出钱我也知道,但明明拿着证据证明不了却要赔钱?这又是哪门子法律?
“我们以后,如果被告的话。也会……”我下意识的开口。
身后开门的声音响起了,我余光看见王威。
门口王威走了进来放下了背包:“你们干嘛呢?好大一股酒味?”
立夏笑着:“路桥问了我一些问题,我稍微回答了一下。至于酒嘛?我喝的。”
王威愣了两秒:“下班吧,活是干不完的。倒是路桥你,来了之后怠慢了。锻炼少了,不应该啊!”
我点着脑袋:“明天就去!”
立夏则是笑着:“过几天我想上路桥试试,看看他能不能替我干几天活。我想回家,看看爸妈。”
王威点了点脑袋:“没问题啊,但是路桥可以吗?”
“我没问题。”我说完后退了两步离开了立夏。
“他可以的。”立夏说完挪回了自己电脑面前。
……
两天后的一天,立夏真的走了。
买好了火车票,当天还是找联系的礼橙专车。
送走立夏的那天,立夏的办公桌留给了我。
屏幕上贴上了便签,显示电脑的密码。
叮嘱我不要添加任何数据,相对的也不要删除任何数据。
我自然照做了,两天的时间。
说是代劳,不如说是保管更合适。
当天我接到了一个自行车品牌的创意广告、广告上叫火鸟。
我先搜了火鸟,在立夏的电脑里都是口袋妖怪里火焰鸟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