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二十四章(1 / 2)
“我有一件事,下个星期三跟你讲。”
“为什么是下个星期三?”
因为下星期三是周煦从老家回来的日子啊。
周煦,谷子,他们的女儿。
“因为下个星期三,一粒谷子将出现在你的生命里。”
秦穗青到很久以后才明白,她说的谷子,那是他的生命的结果。
警方在焚尸现场发现大量喷溅状血迹,确认了焚尸现场是第一案发现场。并且通过尸检,确认死者是锐利物刺破心脏致死,而且凶器极为可能是一把长十五厘米左右的刀具。
但是经过搜索,警方却没有在凶案现场找到任何疑似凶器的物品。同时,焚尸纵火所用的汽油也没能找到来源。
至于杨慧曦,她经过多番的盘问,始终不肯交代一个字。并且由于案发时间特殊,缺少目击证人,杨慧曦又的确有不在场证明,所以警方没能将杨慧曦的不在场证明给推翻。
所以在缺乏人证物证以及口供的情况下,警方没办法继续拘留杨慧曦。
就在警方一筹莫展、案子陷入僵局的时候,杨慧曦突然地认了罪。
“人是我杀的,汽油是我在路边的车上偷的,凶器我扔到了河里,是一把水果刀,从我的饭馆里面拿的,因为是在饭馆的一批废置用品里拿的,那批废置用品上个月就被收废品的收走了,所以没有被查到。我认罪了……我认罪了。”
秦穗青收到消息赶到看守所,见到杨慧曦时,他真的很无奈。他是杨慧曦的律师,她要认罪,却不跟他提前说一声,所有内情也没有告诉过他。
“你至少先跟我说。”
“没什么好说的,人就是我杀的,我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