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月牙与深坑(1 / 2)
朝阳缓缓升起,每个人的清晨都各有不同。
鸢尾儿早早的便趴在窗沿上,用手拖着腮帮,眼睛直勾的盯着对面的屋顶。
每个早晨那里都会有一帮猫狗在打群架,对于鸢尾儿来说,她并不在乎狗儿是怎么爬上屋顶的,或它们因为什么每天都要在这里角斗,她只想知道哪边会胜利。
随着一只胖橘被一条癞皮狗顶下了房顶,比赛暂时先告一段落。
随即鸢尾儿,立即打开了那本叫做,‘这些年,我和猫狗之间不得不说的秘密’的日记本,记录着今天的猫狗战况:麻点赖皮把黄胖公爵给顶下搂了。
而她的哥哥冲锋,正在隔壁房间拿着手柄打电动,只见他咬牙切齿,手脚并用,叫苦连连。
美丽的爱沙正在和家政阿婆学做早饭,披着蚕丝睡衣的她,更显阿娜多姿,冰清玉洁,落落大方。
自恋男郝帅,一大早就去了煎饼摊,每一天他都会如约而至,虽然他从来不买这里的煎饼,但娇羞微胖的老板娘也从不赶他走。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在含苞待放羞答答的低头做煎饼,一个在如犯花痴不知羞耻的在瞅着她看。
至于,这个刘三水,原本不打算提到他的,这都日上三竿还在睡觉不说,没人知道他究竟是在做啥弥天大梦,竟乐呵呵的像吃饱的母猪那样都呛出了声。
也许他真是粗鄙不堪的,此时的他正在挠着自己的屁股,同时又犹如放屁虫转世一般,一个屁接一个屁的放,狭小的出租屋里早已臭气熏天。
或许他的梦境很宏伟,奈何承接他的木板床却只有一丁点。
只见一个不经意的翻身他就滚到了床下,同时他那引以为傲的唯一家用电器破电风扇,也在这人仰马翻中被他一掌拍成了两半。
也许他们的人生各不相同,但梦想使他们走到了一起!
……
百无聊赖之下,爱沙在电脑上浏览着赏金单,她想找到一个钱又多又简单的任务,带着他们三人好好历练历练。
不经意间她翻到了一个零酬金的任务,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点开了它。
任务简介大致如下:
无论是谁看到这张悬赏令,我都在这里致以最诚挚的谢意!
我怀孕的妻子已经失踪五年了,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我花光了所有积蓄辗转各地,但都寻觅无踪。
直到不久之前我收到了一封匿名的函件,它告诉了我自己的妻儿现在在哪,可即使她们真的在那个地方,我也没有能力带她们回家。
在这里,烦请各位读到这里的赏金猎人,无论你是否愿意免费施以援助,都请把这个故事阅读下去。
我和妻子相识在快餐店,她是那儿的服务员,虽然人长的不漂亮,但为人很是贤惠。
随着去的次数多了,我们之间渐渐萌生了爱意,终于在不久之后迈入了婚姻的殿堂。
原本美满的生活,我认为会永远的保持下去。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内心里的恐惧也愈发变得强烈。
每一天她都表现的神经兮兮,总是隔着窗帘偷偷看着窗外,或是走着走着突然猛地一回头,盯着背后空无一人的小巷,就像是她总感觉有什么要来了,有什么要抓她。
我和她交谈了很多次,她除了坐在那里垂头流泪,什么也不肯说。
我知道她的内心一定埋藏着不可告人的痛苦秘密,为了不让她的内心再次受到伤害,从此我就没有再问过她了。
终于,在她怀孕五个月后的某个夜晚,她突然发呆似的望着天空的满月,她看了很久。
之后,她垂下了头,小声地告诉了我这句话,“红月升起,邪神降临,死荫将淹没人间。”
次日,当我醒来的时候,妻子已不知所踪。
她是主动离去的,并留给我一封告别信,“我的挚爱,我已经逃不掉了,请忘记我吧,永远的忘记我吧!永别了!”信纸上全是泪渍。
直到多年以后,我收到了一封来自迷雾之乡江夏镇的匿名函,他告诉我,五年前我的妻子就去了那里,直到如今依然在那里。
即便所有人都对我这个零酬金的悬赏令嗤之以鼻,我依然会独自一人去往江夏镇,去承担作为一个丈夫及父亲的最后使命。
署名:xxx
爱沙犹豫再三之下,还是领取了这份毫无回报,也许可能会把自己性命搭进去的悬赏令。
她知道,委托人一定有所隐瞒,但她理解他的苦衷,毕竟他如果真实说出里面的隐情,可能又会让某些天真善良,已经怦然心动,决定倾囊相助的赏金猎人,又知难而退了。
她懂得他内心里的绝望,懂得不会再有人帮他了,懂得他将会在那里死去,但他更懂得如何捍卫一个作为丈夫与父亲的职责。
所以,他孤身一人,独闯那座魔窟了,即使粉身碎骨,即使万念俱灰,即使永无轮回。
现在的联盟大小事物全权由佩小姐一人管辖,而马屁虫郝帅已经成了她的私人助理,至少在这一点上他还不傻,因为整个联盟上下,只有佩小姐敢货真价实的真揍他。
爱沙拿着打印好的任务文件,去找佩小姐审批。
她只是接过来稍微看了一眼,然后立马就用异样的目光打量着她,爱沙紧张的像个孩子一样,偷偷地捏着自己的大腿,不敢说话。
“迷雾之乡江夏镇?爱沙,为何你要接这种没有利润还倒贴钱的赏金任务?我老早就和你说过了,善良终会成为你的软肋,并且这种悬赏很难辩别真伪,尤其是在江夏镇那个地方。”
“佩总说话你就该好好听,不是我说你爱沙……”郝帅一脸严肃的插进话来。
“滚蛋!”佩小姐轰走了他。
“江夏镇怎么了?”
“有很多不好的传闻,但都难辩真伪。”
“我想应该不算什么危险任务,所以想带着他们三人,去磨练成长一下。”
“如果是郝帅那个蠢蛋接了这个任务一点都不为奇,毕竟他还曾想着让你们这几株青瓜幼苗去猎捕老木古。但是!”佩小姐若有所思,她第一时间想到了刘三水,她知道他是谁,有他跟随她也就放心了,“但是!今儿的事,下不为例。唯一开给你们的条件就是,不准在那里单独行动,即使拉屎撒尿也要四个人一起。”
“好的,好的,谢谢佩阿姨!”爱沙内心的这块巨石总算平稳的放了下来,她总担心佩小姐会把任务退回去,虽然领取的任务不准清退,但也要分人,就像上次的森林悬赏令,就是佩小姐亲自联合企业与官方谈判的,听说全程上到高官下到企管,除了她没有一人敢发声。
佩透过办公室的玻璃,望着那三个孩子,外加另一个满级混子刘三水,不禁唉声叹气。
她已经把他的近况汇报给了联盟首领,而他只是简简单单的回了一句话,‘必要的时候将他秘密抹杀!’
……
不知何时,在一片密林的中央,出现了一座深不见底的圆形天坑。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游客去往了那里,而其中小部分的人,决定永远定居在那里。
那些人围绕着直径约有几里长的天坑四周兴建了他们的家园,并取名江夏镇。
那座天坑很是邪门,除了在它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内,任何电子科技和通讯信号都会失效外,还有它那黑暗如大理石、垂直且光滑的坑壁,即使是一只经验老道的蜘蛛也很难攀附其上。
曾经有官方试图破解天坑的深度,在坑壁一侧修建了一座向内延伸几百米的钢铁大桥,并用铁笼和钢缆的方式,垂吊下去了几位探险者,为了安全起见,他们穿上了防护服,笼门的内外也都整个锁上了。
随着钢缆的一点点投放,几位冒险者仿佛被投进了,一只巨兽黑暗的食道里。
一千米!
五千米!
一万米!
两万米!
……
钢索已经全部投放完毕,铁笼依旧未到达天坑的底部。
人们失望的拉回深入未知的那几位探险者,直到铁笼被整个拉上来,所有人都傻眼了。
笼门内外的锁都完好无损,但原本待在里面的探险者却凭空消失不见了。
舆论拿捏着这次探险的结果揪住不放,把这天坑描述为吃人的魔鬼窟,恐慌一下子在社会中蔓延开来,依靠旅游业生存的江夏镇,从此一蹶不振。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一场永不退散的迷雾,降临在了江夏镇。
从此,这座颓丧的小镇永远的与世隔绝了,仿佛俨然成了一个被世界抛弃、遗忘的失落国度。
虽然人们已经把它从记忆中悄悄抹去,但还是有不少关于它的惊悚传闻,时不时的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
传闻,迷雾之乡的江夏镇,至今存活着七位未知的圣徒,他们徘徊在人性最阴暗最邪恶最血腥的角落里,默默地静待着他们的主人最终降临。
等到爱沙一行四人,驱车在迷雾里,一路磕磕碰碰,外加迷路、爆胎,最终凭借投石问路和好运气,终于在夜幕来临之前到达了,被迷雾吞噬的江夏镇。
该怎么评价这次行程呢!在没有任何电子设备的辅助下,单凭这张被撕去一小半被刘三水拿去上厕所的破地图,进来需要运气,出去更需要运气。
远远的他们就看见了,路边一栋建筑外墙上的一块大招牌,上面写着‘柳树人旅馆’。
他们没有多想,就驱车开进了建筑的院子里。
但敏锐的刘三水隐隐感觉到了不安,四周的迷雾之中,黑暗的人形稍做停留可又转瞬即逝了,以他多年的经验来看,他们绝非是对外来人的冷漠旁观,而是在隐藏自己,隐藏这座小镇的秘密。
旅店内异常阴暗,即使有几根燃烧的牛油蜡烛,也穿不透这与空气融为一体的黑暗。
旅店老板娘是个上了岁数的白发老妇人,她在见到了他们四人的时候,起先先是惊讶的愣在原地,接着才满脸堆笑的热烈欢迎。
“哎呀!我们小镇真是很多年,都没有来过外乡人了。”
爱沙在听到老板娘的这句话后,心中一凉,“大婶!你有没有见过一位,在寻找自己妻子的男人,他叫xxx。”
老板娘一手托着自己的胳膊肘,另一只手抚摸着自己的下巴,她正在努力回忆着,随即说道,“对不起啊,姑娘!一般来说,任何远道而来的外乡人,他们都会住在我这里,可最近几年确实没有来过其他人啊!”
刘三水知道她在撒谎,因为她的眼睛一直在躲躲闪闪,至于她为什么说谎,只有等到一切水落石出后,方能知道了。
“啊!佩小姐可能说的对,这就是个愚弄人的恶作剧,得亏我们还千里迢迢的跑过来。”爱沙的肩膀突然耷拉了下来,神情疲惫,她转身询问众同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留在这里,还是原路返回?”
刘三水立马抢答道,“难得来这一趟,我们明天好好的玩一天吧!”
“玩一天,玩一天。”鸢尾儿重复着这句话,显然很是兴奋。
“好吧!好吧!”她又转身回去,从钱包里掏出纸币,对老板娘说道,“请给我们开两个房间。”
老板娘立马婉拒了,又把爱沙拿着钞票的手给推了回去,“我们这里钱币早就被淘汰掉了,因为没有什么外来客人,所以什么东西都是免费的。毕竟你们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请让我为你们尽一些地主之仪吧!”
“那吃的也免费吗?”鸢尾儿看来准备在这里常驻了。
老板娘诚恳的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门外的迷雾里,走来了一位五六岁的男童,他的名字叫做苦儿,是江夏镇的跑腿小通信员,也是镇长家的小杂役。
因为江夏镇即没有通讯手段,也没有电力,所有居民都生活在,通讯靠吼、交通靠走的原始社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