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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台资企业的大老板(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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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奈何不了玄凌,但是对于手无寸铁的孩子来讲,他可有的是力量。

这件事深深的伤害了玄凌的心灵,对于贺子溪的恨又加深了几分。

之前一直觉得贺子溪对自己不好,现在看来他不止是对自己不好,对孩子也不好,幸亏当初玄凌没有因为那些委屈离开孩子,离开这个家,不然的话,孩子的下场更加悲惨。

不管怎么样,她还在这个家里面,还是孩子的妈妈,所以他们即便是在不喜欢玄凌,也得忍着。

有玄凌在,他们不敢对孩子怎么样,因为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何况玄凌,如果看到自己的孩子受委屈,她哪怕是跟贺子溪拼命她都敢。

要不怎么说母爱是最伟大的呢,也许不当妈妈还体会不到这一点,之后当了妈妈之后,才知道为母子则刚这句话的由来。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孩子她是敢于拼命的,就像是老鹰护着自己的孩子一样,如果孩子收到伤害,老鹰肯定会第一时间跟敌人拼一个你死我活的。

贺子溪打孩子那一幕,玄凌没有见到,如果玄凌在场的话,肯定要跟贺子溪拼命。

所以孩子的性格由来取决于环境,如果玄凌是一个全职的妈妈的话,孩子的性格肯定还会有所改变。

玄凌觉得特对不起孩子,没有给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没有给孩子全职的陪伴,没有给孩子找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爸爸,这件事一直是玄凌心里的痛。

“怎么?小晨晨害羞啦?”姑姥看着孩子腼腆的模样笑了起来。

“晨晨,尝尝老姑姥做的排骨好不好吃呀?”玄凌起身拉着孩子的手坐在了餐桌上,夹起了一块排骨放进了孩子跟前的碗里。

晨晨小心翼翼的咬了一小口,连连点头:“真好吃!”

晨晨长这么大,也没有吃过排骨,玄凌不会做饭是一方面,关键去厨房的权利也被剥夺了,婆婆除了熬稀饭,其他饭也不太会做,更不会炒那些没有见过的菜。

所以每顿饭基本上就是稀饭面条,炒土豆丝,或者炒茴子白,亦或者烩菜,除此之外别的菜基本上没有做过。

因为味道好吃,孩子吃了好几块排骨,玄凌也尝了尝了一点都不油腻,而且酸甜可口,美味极了。

就连她这个平日里不喜欢吃肉的人都觉得这个糖醋排骨做的简直就是一绝,何况从来没有吃过排骨的孩子,更是觉得是遇到了美味佳肴。

玄凌觉得特别对不起孩子,如果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成长的话,一定会长得更好,身体一定会倍棒,个子一定会很高。

但是这都是空想而已,毕竟这类不是他们的家,终究还是要回去的,一切都得回到原点。

不过这段时间她们是很快乐的,吃着可口的饭菜,逛着bJ热闹的大街,欣赏着周边公园的美景,那简直就是天上人间。

下午的时候炫铃带着苏枝和晨晨在周边逛了逛。

他们这里环境特别棒,周围刚好有一个小公园,里面有很多雕塑,还有很多漂亮的花朵。

她们拍了很多照片,多年之后也是一段非常美丽的记忆。

次日玄凌带着苏枝和孩子去了天安门广场,逛了故宫,天安门。

那个时候炫铃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因为在那个没有导航的年代,玄凌带着一老一小竟然还在诺达的北京城里闲逛,竟然还不迷路,还知道坐哪路公交车,想来还真是厉害,要知道玄凌平日里也不出远门,自己是孩子的时候,都是父母带着出去。

现在又想起了那句话“女子本弱,为母则刚”,如果不是当了妈妈,她觉得自己应该还没有这样的额本事。

第三天正好是周末,姨姨带着她们三个逛了颐和园,那天姨姨是开着车去的。

那是一辆宝马,在玄凌的印象里奔驰宝马就是最好的车,尤其在那些年,家里有辆车已经很了不起了,竟然还是宝马,尤其在大bJ,各方面消费都很高,竟然能住得起那么高档的大平米的房子,而且还开着豪车。

那么这个姨姨一定很有本事。

后来听苏枝讲起,姨姨确实很厉害,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并且一举考上了bJ女子师范大学。

要知道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已经很了不起了,因为那个时候大学还是包分配的。

大学毕业之后,姨姨被分配在了学校当老师,后来一级一级升值,最后就去了区工会,现在在区工会担任要职。

但是如果仅仅凭借着自己的这份死工资,是不可能买得起高档的房子和豪车的。

当然这要归结于姨夫的功劳,据说姨夫是在台湾台资企业的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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