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我想去薯条整点码头(1 / 2)
无冬镇这间酒馆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
大柜台的后头有个大铁桶,桶里面预备着冰块,可以随时冰镇啤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五个铜塔兰,就可以买一大杯冰凉的自酿麦酒,
倘肯多花五个铜塔兰,便可以买一盘甜茴香或者椒盐脆饼做下酒物了。
如果出到十五个铜塔兰,那就能买一盘塞满了碎肉的杂碎派或者煎烤过的火腿片。
但平日来的顾客多是苦力汉或者行商、旅行者,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西装革履的才跑到店面二楼的包间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本来一大清早,小酒馆里就该坐着许多人。
可今天镇子这边的天色并不晴朗,而是隐约漂浮着阵阵黑云。
晨起时分太阳在黑云的遮挡下透出的微明非但无法让人感到安心。
反而加剧了这糟糕的气氛,给人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大多数人都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一小部分异常者除外。
汉尼拔是穿着考究而在一楼喝酒的唯一的人。
显然就是那种很容易被大多数人当成异常者的家伙。
天色昏暗的清晨,他举着一杯自酿散装麦酒,坐在酒馆角落的一张小桌子上。
带着无比轻松的表情喝着一天之晨最初的小麦饮料。
金黄色的液体冒着鎏金的泡沫,浓烈的麦香从中溢满而出。
这么一大杯冰镇过的散装啤酒居然只卖五个铜塔兰。
这在汉尼拔看来简直就是在做慈善,值得为此立碑的那种。
正当汉尼拔坐在那里悠闲的喝着啤酒时。
一个听上去便活力十足的声音便传了过来。
“您好,这是您点的“杂碎派配甜茴香”,请慢用。”
汉尼拔抬头朝旁边看去。
只见一位脸上长着少许雀斑。
看上去青春靓丽的少女将一个大盘子放到了自己面前。
汉尼拔已经连续两天来这里吃早餐了。
他知道这位女侍应名为夏尔,性格非常开朗。
这样的少女是汉尼拔的最爱。
所以他朝着夏尔绅士地点了点头,还拿出一枚银塔兰当做小费。
看到那枚银塔兰时,夏尔似乎有些惊讶,但还是连忙礼貌的致谢。
要知道,平日里在酒馆里虽然她也经常收到小费。
但大多数都是几枚铜塔兰啥的,直接就给银币的顾客还是比较罕见的。
不愧是打扮得这么西装革履的绅士吗,真阔绰啊。
给了小费后,汉尼拔也将目光放在了面前的盘子上。
“甜茴香”在这边是作为蔬菜来食用,吃的是叶柄基部。
这种根茎类蔬菜除了有类似欧防风的松香外,还带有些许柑橘香调。
生吃清脆,煮熟后软糯微甜,经常用来配鱼、配肉。
搭配着盘子里那看起来就油润可口的“杂碎派”,再适合不过了。
所谓的“杂碎派”,菜如其名,都是些杂碎肉做的。
各种形状不佳的边角料或者骨边肉。
混着一些内脏和肥由一起在饼皮里头被慢慢烤熟。
表面金黄的饼皮被划开几个小口,从里头散发出肉类的强烈香气。
昨天第一次过来这里吃饭的时候,汉尼拔就喜欢上了这杂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