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大梁(1 / 2)
大梁城,大梁国都。
大梁地处中原,沃野千里,人烟稠密,自古便是兵家必争之地,周围大小皇朝无不觊觎已久,想方设法以分裂大梁国,瓜分其土地。时至今日大梁国制度变为分封制,实际国土面积十只余二三,其中多半就有他国之功。
但即便如此,大梁都城也不受影响,依然是繁荣兴旺,歌舞升平。
“救赵挥金槌,hd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不愧是修仙界的大梁城,果然繁荣之极。”
明霄汉站在主干道上,看着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不禁有感而发,当场念了句诗。
“这位兄台,打扰了。”
旁边走近一位儒生打扮的青年男子朝着明霄汉行了一礼,言语文雅,神态可亲,似乎有事相求。
“在下唐瑜,是大梁翰林院学士,方才听兄台出口的那句诗,颇觉豪气干云,大有万千气象,一时好奇,特来询问,不知此诗全文可否相告?”
原来是一个文人,明霄汉心里想道,接着张口回话道:“相告倒是不妨,只是此处并非说话之地,不如移驾他处如何?”
唐瑜大喜,连忙说道:“应当!应当!兄台这边请。”
两人并肩而行,在街巷中拐了几个弯,进入一家酒楼雅间内。
要了几个小菜,两人坐在茶桌前,饮茶小憩。
“在下唐瑜,匆忙之间,还未请教兄台姓名。”
“在下明霄汉。”
“好名!明河在天,气冲霄汉,兄台是有大才的人!”
唐瑜满脸堆笑,真心夸赞,夸得明霄汉反而有些局促。
“适才听明兄随口吟出佳句,在下一时求知心切,这才打扰,现下不知明兄可否告知此诗全文?”
“好说!”
明霄汉略一思索,回忆起侠客行全文。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hd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一口气背完整首诗,那唐瑜已经是呆若木鸡,口中喃喃的背诵诗文,久久不能回神。
过了半晌,侍者将菜肴都端上了桌,唐瑜才回过神来,语气激动的说道:“明兄此诗简直惊为天人,豪迈不羁,颇有侠意,不知此诗可有诗名?”
“唐兄好见识,此诗名便是侠客行。”
“侠客行侠客行”
口中默念两遍诗名,唐瑜更是兴奋,一时间手足无措,激动地满面通红,接着说道:“明兄,你近期可有什么要事?不如在大梁多待些时日,到时候我引你去参加诗会,届时抛出此诗,一举扬名。”
“听起来倒不错,只是扬名却不必,长长见识还是可以的,”明霄汉不太喜欢装这种不属于自己的人前显圣,虽然穿越异界当文抄公也是常规操作了,但用抄来的诗扬名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
唐瑜闻言颇为惊愕,说道:“明兄如此大才,岂可埋没于乡野?就算不能扬名立万,博得一官半职也是好的。”
明霄汉总是摇头不允,急的唐瑜抓耳挠腮。
“这样吧,明兄你若不愿出面,便由我代劳参与诗会,事后我再向他人解释清楚,到时你已远走高飞,也不会有什么人再来扰你。”
唐瑜思索一番,想来是真的馋明霄汉的诗才,出了个馊主意,让明霄汉当自己的诗会枪手。
听闻此言,明霄汉心里颇觉好笑,但觉得此事也颇为有趣,便答应了他。
两人上桌饮酒用饭,唐瑜全程脸庞通红,也不知是得知佳作心情激动,还是喝了酒上脸,亦或者二者皆是?
“明兄,你住在对面的谪仙居便是,在大梁好好游玩一番,过几日我便来寻你。”
用完了饭,唐瑜给明霄汉安排了住处,道别离去。
“这唐瑜有点意思,明明可以骗了诗跑路,还非要带我一起,也许这就是真的文人吧。”
明霄汉坐在榻上,觉得这唐瑜挺有文人风骨,过几日跟他一起去玩玩,探讨一下人类共同的爱好,装13。
左右无事,明霄汉也不在屋里待着,起身出门,在京城内闲逛。
大梁城与其他都城也并无甚特异之处,略有不同的就在于城内公开的演武场甚多,至少比起大黎国都要多很多,看起来大梁百姓必是武德充沛,好勇斗狠,否则也不会建这么多武场以做民用。
除了武风盛行,大梁文学之风也同样鼎盛,街边茶馆众多,均是三三两两的儒生文人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指点江山。
可是这些都跟真正的底层百姓没什么关系。
正所谓穷文富武,家境比较殷实的都会选择习武修道,就算不能寻仙得道,至少也能做一个武师,将来货与帝王家,当个军官也不差。而家境一般的都会苦读经典,发奋图强,考取一个功名,再找一找长辈的‘官’系,即使做个文书小吏,也一样能过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