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桃来(1 / 2)
清晨,天空阴郁,有雨。
这样的天气实在很适合睡懒觉。
李大少是个喜欢睡懒觉的人,然而他最近的睡眠质量实在不是很好。
他的家族疏远了他,并且对外声称,从未参与过任何针对程氏的阴谋,他的生意伙伴也都纷纷离去,以各种借口和他划清界限,不过最要命的,还是他的脖子。
颈骨错位,虽然不致命,却已经影响到了日常生活。
不能出门,不能喝酒,不能找乐子……卧病榻中的李大少每天只能像头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什么都做不了,做什么都有人看着。
南无阿弥陀佛,嘴里淡出个鸟来!
他的脾气当然不会很好,无论谁遇到了那么多糟心事,心态都不可能保持平和……值得庆幸的是,他的身边还有一群忠心的女仆。
她们都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或青春靓丽,或成熟知性,莺莺燕燕,翠翠红红,无不深得李大少的垂爱。
女仆们会在九点钟左右走进卧室,将一份英式早餐摆放在床头,李大少一般会在十分钟后醒来,在这期间,她们将被要求保持绝对的安静。
所有人都知道,主人最不喜欢被吵醒。
这顿早餐相当丰盛,双份香肠和培根,两片吐司、煎蘑菇、焗小番茄、茄汁焗豆、只煎一面的“太阳蛋”,外加一杯热茶。
李大少十分享受在床上用餐,因为他觉得这是一种至高的享乐,同时也能体现他超乎寻常的家庭地位。
吃过早餐,他会在众女仆的服侍下洗漱更衣,跟她们聊些有意思的话题,顺便调戏一下这群可爱的小女人。
兔子不吃窝边草,李大少向来很有分寸,没有越界。他知道自己绝不是一个好男人,可也不想坏得太离谱。
于是在女仆们的眼里,李大少就成了世界上最好的老板。
他风趣、幽默,懂得讨女人欢心,从不以主人的身份自居,强迫她们服从他的意志,虽然偶尔有些不太正经,但却懂得适可而止,绝不会让人为难。
他记得她们每个人的生日,记得她们每个人的喜好,会和她们一起庆祝所有的美好,也会帮她们抚平所有的悲伤。
李大少或许还不知道,他已是这群小女人的白马王子,又或许,他其实早就知道,只是不愿承认,不敢面对。
他生来就是个浪子,注定如浮萍一般,漂泊一生,无根无蒂……
早上九点零八分。
李大少霍地睁开双眼,勃然喷出两道怒火。他是被吵醒的,更准确地说,是被一阵刀叉接触瓷盘的声音吵醒的。
挣扎着坐起身子,李大少顿时气炸了肺!
一个男人正坐在他的卧室里,穿着他的衣服,吃着他的早餐。
『卧室里有个保险箱,如果你这趟是来做贼的,我保管你不会失望。』李大少强行按下暴怒的冲动,反应出奇镇定。
他目睹过对方的身手,见识过对方的手段,体会过对方的残忍,深知自己不能轻举妄动,贸然与此人硬碰硬。
『你为什么会觉得,我是个贼?』来人用餐刀的刀柄挠挠头,头也不抬地道。
『不请自来,穿着主人家的衣服,吃着主人家的饭菜,不是贼是什么!』
『我是走正门进年来的,由于淋了雨,所以不得不借你的衣服穿,鉴于我起了个大早,专程横跨大半个城市来见你,我觉得这份“诚意”完全值得上一份早餐。』
李大少险些没给这番歪理气出内伤,然而转念一想,又不禁冷汗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