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幸福变了色(1 / 2)
九月的秋,天气依然燥热。我们的婚礼近了。
妈妈说:“这次结婚,可别再离了,让村里人笑话。”
哥哥说:“你这家伙走了狗屎运了,二婚还能找到这么漂亮的,而且人家还是头婚,最重要的是连彩礼都不要。”对于哥哥的调侃我一点都不生气,跟林芮结婚时他就帮了我不少。而且家里在我身上花的钱要远远多于哥哥,本是希望我能飞鸿腾达,成就皇图霸业,再反哺家庭的,结果反而哥哥为这个家做的贡献比我大的多,于我而言,倒有些百无一用是书生的沧桑之感。
妈妈锤了哥哥一下:“啥狗屎运,你弟是读书人,这是知识的力量。你要是好好读书,也能走狗屎运。”
嫂子不愿意了:“妈,你说啥呢?”
妈妈赶紧解释:“我是说赵运不好好读书,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那我是凉的?”嫂子愤愤不平。爸爸在旁边偷偷地笑。我没有笑,这或许就是家吧。
当晚,爸爸给我说,村里的男光棍一年比一年多,彩礼一年比一年要得多,三四十万都敢要,还要有车有房。为了我能脱离光棍大军,家里再次倾家荡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父亲的头上近些年来冒出了许多白发。
这是我最后的机会,因为年愈六旬的父亲以后再也拿不出这么多钱了。
婚礼定在国庆节。因为是二婚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李斐叶也坚持在蚌埠办,爸妈就同意了。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家里参加婚礼的亲戚,可这是无济于事的,只要有一个人参加,就等于全村人参加。
酒店里的婚礼现场,灯光璀璨,宾客盈盈。
屏幕上出现了破败的小楼楼梯,那是我和李斐叶相识后第一次两小无猜地做着男女授受不亲的事,那是我在婚前偷偷跑去上拍的。照片旁边有一行醒目的文字:我们相识于岁月悠悠的小阁楼,从此爱情萌了芽,如今老旧之地开出了花,相爱直到天涯。
眼前的李斐叶,一袭纯白的婚纱,若仙子谛入凡尘。往事如云烟缭绕,一幕幕重现。
婚礼于平淡之中,亦有浪漫闪烁。
但我和李斐叶并不在乎这些,我们含泪望着彼此,为着上天注定的情缘能得圆满而庆幸,为遇到彼此而高兴。
在婚礼即将结束的时候,突然一阵淫靡之声响彻婚礼现场,大屏幕上赫然出现不雅的视频,接着是李斐叶和不同男子的亲密照片。一个长相非常普通甚至有些猥琐的男人走到舞台中央,他厉声到:“李斐叶我要让你身败名裂,你做了这么多伤风败俗的事,还有脸嫁人?这就是你水性杨花的下场,这就是你背叛我的下场!”
从震惊中幡然醒悟的我,猛然冲上舞台,用从妈妈那里学到的无影脚,一脚把他踹翻在地,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夺去他手中的话筒。然后,冲向和主持人扭在一起的人,那人竟是火锅店门口的小混混。是的,他扬言要报复我们,他做到了!
我再次施展无影脚,把小混混也踹翻在地,可见有一技之长在关键时刻是多么重要!
从警局出来后,我徘徊在大街上。大屏幕上的一切清晰地浮现在我脑海中,那块冰寒生硬的屏幕,硬邦邦地长在脑子里,膈应着我的神经。还有那令人不堪的淫靡之声,拉扯出哀切的愁绪,穿骨入髓,痛彻心扉!他妈的,老天简直是要我死啊!
我不想回家,因为回家就要面对李斐叶,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以什么样的身份面对她,爱人?朋友?陌生人?这种极度的痛苦,我怎能视而不见?从法律上来说,她是我的妻子,她的一切就是我的一切。从心理上来说,她是我的依恋,是我生命的支点,而如今我所依恋的却耻辱不堪。这生命的支点污秽不堪!
我抠着公园里一颗栀子花树的树皮,那原本光滑的树皮已变得残破不堪,我的指甲流着血,那被树汁沾染了的的血,污秽不堪。我想起栀子纯洁的白色花瓣,嘴角不屑地抽动一下。
我在公园里呆了很久,可是要面对的,终究是要面对。
打开锁,推开沉重的房门,李斐叶不在,我心头突然涌起的不安的情愫,完全代替了怨恨与怒气。我没有打电话,也不想打电话,我跑到李斐叶父母家,她不在那里。
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她的两个朋友也不知她在哪。我游荡在无声的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流不息,我没见到李斐叶的身影。我充满期待地推开李斐叶常去的地方的店门,到后来是麻木地推开一扇扇店门,我仍旧没有见到李斐叶的身影。
我突然有种错觉,那是恍然隔世的错觉,也许,我们就此天各一方,永不相见,我在她的城市,再也无法见到她。
晚上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窝在卧室里身心麻木。凌晨时分,李斐叶发来信息:“对不起,都是我的错,我们结束了。”
“不,我们才刚开始。我不管你以前的事,我只管你以后。”我紧紧地盯着手机,手指在紧促地拼凑出一行字。
“你能不在乎你亲戚朋友的眼光吗?你能不在乎被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吗?”
“……”那种可怕的事,我能想象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