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现管(1 / 2)
巫马家弄回了岩巢,发了一笔横财,这个消息很快在林户间流传。
无他,巫马川山让巫马德给老庄子中每一家都送去了一罐血蜜,就都知道了。
林户发横财没有吃独食的,多多少少都要散出一些给大伙,这是山里的规矩。
巫马德也趁机认了个眼熟,认了认各家的当家人,这些当家人个个是武师,都有两把刷子。
靠山吃山,林子里的宝贝很多,只待人取罢了,巫马德掏上这一笔,给家里增加了几十金洋的收入。
血蜜,太贵了,拿到城里不愁销路,铺子是抢着收。
一斤就要三五块银元,这血蜜,又分夏蜜和冬蜜,夏蜜要稀一些,没怎么沉淀,林岩蜂活动量大,随酿随吃,品质不好,不过三银元。
但是冬蜜可就不一样了,沉淀的时间长,浓稠,品质好,要是隔了年,价还要蹭蹭打着跟头往上涨。
把血蜜取出来,放进干净的陶罐,封存,年数多了,会蒸发一些,但剩下的蜜如膏体,能入武药,关键时候吃上一口,迅速补充血气,是救命的东西,那时候成了膏的血蜜价格更是不得了。
对于林户而言,这血蜜还是妥妥的理财增值产品。
巫马家简单算算手里的血蜜,即使现在全部卖出去,到手也至少能有五十金洋。
这年月,五十金洋真是不少了,林户打猎剩不下什么钱,就是一些皮子兽骨能卖,肉也都吃了,想要存些银元,金洋,就要搞些其他的山货。
林户养獒,养猎犬,肉食是怎么都不够的,更何况还要练武,消耗不少,每家每年还要外购大量的粮食才够吃,这得花银元。
打猎,赚得多的是杀蛮熊这类。
杀一头蛮熊,要费多大的力气,但林林总总,算上熊胆,熊皮,熊骨这些值钱的,加起来也不过六七枚金洋。
剩下的如搜细毛货,如貂,狐狸等,这得够有耐性,放獒去捉,皮子完整,才卖得上价格,用了弓,一张皮子穿俩大眼,这就不值钱了。
总之,林户们羡慕够呛,谁家也没舍得吃巫马家送来的血蜜,都封存起来,要不是顾及山里藏着的夷子,早有人去找岩巢了。
巫马川山很是长了脸面,见巫马德一天又是早起练舞,家中有活就干,还把鹿行练至圆满,他怎么看小儿子怎么得劲。
况且前前后后给家里带来了有过百枚金洋的横财,一次捡晶石,一次取岩巢。
巫马川山痛痛快快得把开山刀教给了巫马德。
开山刀这门刀法大开大合,走得是凶猛的路子,仗着一身血气,一阵快攻,因此血气消耗剧烈,不适合缠斗,持久性要差一些,但如果血气管够,那就更猛了,只攻不防,就是乱杀。
巫马川山当时对上那夷子,也只是一刀,就可以看出这门武功的威力。
开山刀修炼至圆满后,能够扩容气脉,增加血气8缕。
虽然开山刀只需要一条普通气脉就可以修习,但是想要练好并不容易,只有练出一丝刀意,才能将其练至圆满。
这刀意,说不清,道不明,需要自己领会,三哥巫马武就是卡在这儿了,不然早都已经是武师了。
但巫马武性子倔,一直死磕开山刀,但是直到现在还没能领会,只要修出刀意,其刀法也就一步圆满。
修出刀意,战斗时能摄人,抓住战机,一刀就能解决敌人。
巫马德用心学着,手中拿着的是家中唯二的青钢长刀。
一劈一砍,一收一合。
巫马德用心领悟着。
身形闪动,长刀在挥舞着。
巫马德想象无数的敌人把自己团团包围。
乱军之中杀出,无人可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