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宪兵的野望(1 / 2)
太阳落入群山之中,只在西边留下瑰丽的倒影。
一辆奔驰冷链卡车缓缓停在路边,胡子拉碴的中年男人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紧了紧皮夹克,百无聊赖地点起一支烟。
等了一会,又看了眼手表,感觉时间差不多了,他把冷链车厢的车门敞开一条缝,让里面的冷气提前往外跑一跑。
透过这条门缝,可以清楚地看到车厢里分成两排坐着一具具已经冻僵挂霜的尸体,每一具额头上都贴着草纸黄符,朱砂的符文在黑暗的车厢里微微发着红光!
中年男人叫吕波,政府部门的户籍资料里会显示他是一个有二十年驾龄的卡车司机,十五年前出国务工去了,最近才刚刚回国探亲。
实际上他一直是个狼人,出国是去了狼人之城贝尔格莱德。
从这一点来讲他跟金泉那些人不谋而合,但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双方实力上存在本质差别。金泉那伙人灵格一混来混去也只是下级守卫,而吕波可是灵格二,没用多久就当上了执法宪兵,这个职位在遥远的古代曾经被称为怯薛武士,在狼人世界里的地位约等于天子亲兵。
其实金泉还没动手偷金帐的时候就已经被发现了,只不过上头一直没有打草惊蛇。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一个东西除了能转移虚界之外,别的毛用处都没有,那偷它的人能是为了什么呢?这是一个越琢磨就越有意思的问题。
后来金泉能成功偷到金帐,至少一半得归功于有人刻意放水。不然光靠一伙下级战士,就算侥幸能得手也绝对没可能逃过狼人正规武装力量的追击。哪怕为了做戏做全套,也只是有选择性地点掉了他们一半人,对生性残暴的狼人来说已经是罕见的“温情”。
吕波一想起这事就觉得好笑,甚至是怜悯那些被当枪使的傻小子。没办法,混得太低端就是这样,眼界和资讯都跟不上。
后来事情的发展稍微有点超出掌握,因为金录他们跑得实在太远了,从东欧到东亚,已经远远超出了狼人的势力范围。
入境的时候为了避免引发外交冲突,吕波还是报备了一下,但之后他就懒得管那个面子比里子大的执行局了,什么都比不上追踪金帐重要。
“这些都是你的炼尸?哪弄来的?”一个头发鸡窝样乱糟糟的年轻男人无声无息走到了吕波身边,他体型消瘦,衣服也很凌乱,身上散发着一股醉生梦死后的酒精味。
“医院太平间偷的,一次性用品。”吕波把烟头扔地上踩死,拉开车厢大门,里面的尸体顿时完全暴露在了视线中,他右手两指仌剑,左手在右手掌心轻轻一顶,喝道:“起!”
尸体额头贴的黄符齐刷刷无火自燃,僵硬的尸体蹒跚着站了起来,一个挨着一个跳下车厢,咝咝冒着寒气。
一样米养百样人,一样的灵能也能玩出不一样的花。
狼人要到灵格二才能觉醒狼斗气,在此之前身体就是唯一的本钱。惯性的力量是巨大的,绝大多数狼人即便在灵格二之后也会遵循之前的发展惯性,继续走武斗路线,以至于这种灵能被冠上了斗气之名。
但狼斗气绝非只有一条道走到黑,吕波就是个特立独行的非主流,修炼的乃是控尸术。
尸体排成一排在吕波身边走过,他挨个在后背脊柱上由下到上连拍三下。原本高矮胖瘦都有的尸体开始扭曲着伸展,双目尽赤,肌肉膨胀,变成了一攒齐的虎背蜂腰,把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撑得鼓鼓囊囊,行动间也灵活矫健起来。
古时的玄士认为依次打开尾闾、夹脊、玉枕三关,就能贯通任督二脉,激发先天元气。